海湧於胸襟。智岳凝於耳目。輒莫容易。實非小緣。心法雙忘。自他俱利。若能如是。真報佛恩。
  僧要。閻羅王曰。沙門之體。必須攝心守道。志在禪誦。不干世事。不作有為。雖造作經像。正欲得他人財物。既得他物。貪心即起。便是三毒不除。具足煩惱。
  筆餐。呂獻曰。讀書不須多讀。讀得一字。行取一字。讀得一句。行取一句。伊川曰。讀得一尺。不如行取一寸。
  ◎溫公謂其子曰。賈豎藏貨。吾儒唯此耳。
  自知錄。誦經差一字為一過。漏一字為一過。心中雜想為五過。想惡事為十過。外語雜事為五過。語善事為一過。起身迎待賓客為二過。王臣來者非犯。不依式苟且誦為五過。誦時發嗔為十過。罵人為二十過。打人為三十過。寫疏差漏者同論。
  諸經集要。凝寒靜夜。朗月長宵。獨處空閒。吟誦經典。吐納宮商。文字分明。言味流美。詞韻相屬。適眾人心。利物生善。足使幽靈欣躍。精神悅豫。久習淳熟文義洞曉。敬心殷誦。至誠冥感。信知受持一偈。福利弘深。書字一言。功超累劫。是以迦葉頂受。靡悋剝皮。薩陀心樂。無辭灑血。此是甘露之初門。入道之終德也。
  諷誦經時。當願眾生。順佛所說。總持不忘。
  【箋】初讀曰諷。讀熟曰誦。由淺入深也。坡仙云。讀書百遍。其義自見。與法華無師智一貫。夫人之讀性。有記分而無天分。有天分而無記分。若二分兼者。仙才也。二分兼無。勿論矣。常試有過目成誦者。不數日忘却。臨事動筆竟不濟事。其誦百遍者。終身不忘。臨事落筆若有神助。故知二分之性相近。所造天壤。故誦習之時。雖拙於二分。惟誠惟勤。亦可從淺入深也。順佛所說者。不違佛旨。踐佛所行也。古德云。依文解義。三世佛冤。離經一字。即同魔說。
  金剛。供養功德。其福最勝。
  維摩。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供養汝者。墮三惡道。五燈。世尊因外道問。昨日說何法。佛曰。說定法。道曰。今日說何法。佛曰。不定法。道曰。昨日說定法。今日何說不定法。佛曰。昨日定。今日不定。如上皆是佛之所說。當云何隨順佛義。若不隨順佛義。不名佛子。若向這裏著得眼。則知如來一大藏教一串穿却。恰恰道個總持不忘。梵語陀羅尼。此云總持。即佛之心印。若悟總持之法。則橫說豎說。無不隨順佛之大義也。
  ◎臨濟再參黃檗看經次。濟曰。我將謂是個人。元來是奄黑豆老和尚。乃辭去。檗曰。汝破夏來。何不終夏去。濟曰。某暫來禮拜和尚。檗便打趕出。濟行數里。自疑此事。却回終夏。後又辭檗。檗曰。甚處去。濟曰。不是河南。便是河北。檗便打。濟約住與一掌。檗大笑。乃喚侍者將禪板來。濟曰。侍者將火來。檗曰。不然。子但將去。他日坐斷天下人舌頭在。
  石樹頌。莫怪老黃奄黑豆。臨行數里忽思惟。夏來夏去全無主。河北河南始趂歸。棒下酬恩渾舊習。言前覓火見新威。英雄甘死英雄手。不是英雄不逗機。
  宜先學律。後學修多羅。不得違越。
  【箋】上篇專精已詳言之。恐人忽略。故復諄諄勸勉。
  凡學一經。須先白師。經完。更白別學某經。
  【箋】學有次第。如經之有緯。機[簆-(敲-高)+ㄆ]條貫。絲絲相接。織成片段。未有先緯而後經也。若先緯後經。不勝紊亂矣。織司法製尚然。況學出世經典。豈無次第。故說法有五時也。先白者。謂惟師能知教之淺深次第故。
  華嚴。譬如學射。先安其足。後習其法。否則壓覆是懼。何暇習其法哉。
  不得口吹經上塵。
  【箋】經典所在。即如佛在。
  成範。口吹經上塵。及像上塵。以口氣麁惡。當以淨巾輕拂去之。
  文殊問經。莊嚴供養。以口氣吹灰。墮優鉢地獄。傍作風神王。
  不得經案上包藏茶末雜物。
  【箋】讀經處。先拂去几上塵。然後置經。輕手細行。展閱深義。世間文字。不得加於經上。況加雜物。市女以經夾花樣。鄉人以書包雜物等。見者即當勸化。或贖歸之。梓橦帝君曰。世間文字藏經同。文字尚不可輕。況藏經乎。
  紫栢垂誡。內典之於外書。滿字之於半字。凡百安置。必有倫次。以不知故。每犯顛錯。及閱大藏。始大愧悔。永不敢以外書加於內典之上。半字閱於滿字之先。經云。不辯半滿。忽略內外。凡所生處。於般若種永不清楚。及遭面貌不端嚴報。夫苟欲拔苦。非般若為迅航。迷津曷渡。非智慧為燈燭。重昏寧曉。故有志求無上菩提者。脫般若種子不清。如蒸砂為飯徒經塵劫耳。
  人閱經。不得近彼案前經行。
  【箋】凡看經。必澄靜思惟。若人行繞其前。則分其心路。動其所思。即成過咎。
  凡經籍損壞。宜速修補。
  【箋】經籍。乃聖賢之血脉。亦吾人之慧命。若愛情經籍。如全聖賢身命也。
  水懺。關閉箱篋。蟲蠧朽爛。首軸脫落。部帙失次。挽脫漏誤。紙墨破裂。自不修理。不肯流傳。皆得罪也。
  沙彌本業未成。
  【箋】本業者。即吾人本分之事。猶秀才之習五經。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