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己也。
  圓悟禪師曰。學道存乎信。立信存乎誠。存誠於中。然後俾眾無惑。存信於己。可以教人無欺。惟信與誠。有補無失。
  此節舉誠信為本。心實曰誠。乃信之體也。言實曰信。乃誠之用也。謂學道先須存一信字。立信全在一箇誠字。若人能存至誠于心中。然後使眾人自無所惑。存至信于自己。可以教人則無所欺。惟信之與誠。實有補于我。而無失于人也。
  是知誠不一則心莫能保。信不一則言莫能行。古人云。衣食可去。誠信不可失。惟善知識當教人以誠信。且心既不誠。事既不信。稱善知識可乎。易曰。惟天下至誠遂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
  此節教必誠必信。是知人之誠心不一。自有輕重。則此心莫能保守。信力不一。自有勤怠。則所言莫能施行。魯論云。衣切于體。可以禦寒。食切于命。可以止饑。似俱不可去者。而猶可去。誠信二字。寧死不可失也。惟善知識者。必當教人以至誠。感人以至信。心若妄而不誠。事若欺而不信。稱之為善知識可乎。易繫辭曰。惟天下至誠遂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註曰。性者。德無不實。理無不具。故無人欲之私。能盡者。知之無不明。處之無不當。天下至誠者。言聖人之德。天下莫能加也。贊助也。參者。與天地並立也。
  而自既不能盡於己。欲望盡於人。眾必紿而不從。自既不誠於前。而曰誠於後。眾必疑而不信。
  此節明自盡而能盡人。設使自既不能盡誠存信于己。而欲望人盡誠存信。眾人必欺紿而不從。紿者。欺也。自既不能盡誠行之於前。以為軌範。而曰我之行誠。必在于後。眾人愈見疑惑而不信矣。
  所謂割髮宜及膚。剪爪宜侵體。良以誠不至。則物不感。損不至。則益不臻。葢誠與信。不可斯須去己也明矣(與虞察院書)。
  此節喻自誠而能致信。所謂如剃髮者。必當及于皮膚。劈爪者。自當侵于肉體。良以我之誠信若不極至。則人不能感服。如剃髮之不及膚也。我之減損若不極至則益不能咸臻。如剪爪之不侵體也。臻者。至也。葢誠之與信。一體一用不可斯須離于我也明矣。斯須。蹔時也△今多是不誠不信者。欲作師法。如何行得去。感得動。
  此篇言智人能改過遷善。使道德日新也。
  圓悟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從上皆稱改過為賢。不以無過為美。
  此節先明改過為美。謂世間不論賢不肖。君子小人。誰得全無過失。設有些些過差。自能改革。其善莫大于此焉。從上之聖賢。皆稱贊能改過者為賢德。竟不曾以無過者為嘉美。
  故人之行事。多有過差。上智下愚。俱所不免。惟智者能改過遷善。而愚者多蔽過飾非。遷善則其德日新。是稱君子。飾過則其惡彌著。斯謂小人。
  此節明人俱不免無過。所以人於行事之間。多有過差處。上之賢人君子。下之黎庶小人。俱所不能免。惟有智慧之人。能改過自新。遷善明理。而愚癡者。多遮蔽過差。掩飾其非。若能遷善。則其德業日新。是稱之為君子矣。飾過則其惡迹日顯。即謂之不才人也。
  是以聞義能徙。常情所難。見善樂從。賢德所尚。望公相忘於言外可也(與文主簿)。
  此節引古以勸知言。是以聞善言則能遷徙。常情之所難得也。徙。移也。見善行即能樂從。賢德之所尚也。孔子曰。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註曰。德必修而後成。學必講而後明。見義能徙。改過無悋。此四者。日新之切要。苟未能之。聖人尚且憂之。況學者乎。謂如我所言者。乃古人教誠之語也。望公相忘我于語言之外。唯得吾意可也△改過二字。是化迷為悟。轉物為道的捷徑。不可不刻意行焉。
  此篇言住持當以德感人。使人慕而愛之也。
  圓悟曰。先師言。作長老有道德感人者。有勢力服人者。猶如鸞鳳之飛。百禽愛之。虎狼之行。百獸畏之。其感服則一。其品類固霄壤矣。
  謂吾先師演和尚曰。作長老有以道德感發于人者。有以威勢制服于人者。以德感者。如鸞鳳之飛。百禽愛而從之也。以力服者。如虎狼之行。百獸畏而避之也。感之而來。服之而去。然感服雖則無二。其用德用力之不同。而名位實天地懸隔矣△喻得爽快之極。試看感之與服。受用何如。
  此篇言智者所從惟道。所以情通而法治也。
  圓悟謂隆藏主曰。欲理叢林。而不務得人之情。則叢林不可理。務得人之情。而不勤於接下。則人情不可得。務勤接下。而不辯賢不肖。則下不可接。務辯賢不肖。而惡言其過。悅順其己。則賢不肖不可辯。惟賢達之士。不惡言過。不悅順己。惟道是從。所以得人情。而叢林理矣(廣錄)。
  平江府虎丘紹隆禪師。和之含山人。嗣圓悟勤禪師。南嶽下十五世。謂整理叢林貴得眾人之情。情不得則叢林何以治焉。然欲得人之情。貴在殷勤接引初學。如不勤于接下。則人情亦不可得。欲勤于接下。必要辯別賢德與不肖之者。若不辯賢不肖。混而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