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出之,排陽得針,邪氣得泄,按而引針,是謂內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也。補日隨之,隨之意,若妄之,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還,去如絕,令左屬右,其氣故止,外門已閉,氣乃實,必無留血,急取誅之。持針之道,堅者為寶,正指直刺,無針左右,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審視血脈者,刺之無殆。方刺之時,必在懸陽,及與兩衛,神屬勿去,知病存亡。血脈者,在臉橫居,視之獨澄,切之獨堅。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一曰纔針,長一寸六分;二曰圓針,長一寸六分;三曰緹針,長三寸半;四曰鋒針,長一寸六分;五日鈹針,長四寸,廣二分半;六曰圓利針,長一寸六分;七曰毫針,長三寸六分;八日長針,長七寸;九曰大針,長四寸。纔針者,頭大末銳,去寫陽氣;圓針者,針如卵形,揩摩分問,不得傷肌肉,以寫分氣;鍋針者,鋒如黍粟之銳,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鋒針者,刃三隅,以發癥疾;鈹針者,末如劍鋒,以取大膿;圓利針者,大如騖,且圓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毫針者,尖如蚊虻喙,靜以徐中弦若尖者往,微以久留之而養,以取痛痺;長針,鋒利身薄,可以取遠痺;大針者,如梃,其鋒微圓,以寫機關之水也。九針畢矣。
  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濁氣在中,清氣在下。故針陷脈則邪氣出,針中脈則濁氣出,針太深則邪氣反沉,病益。故曰:皮肉筋脈,各有所處,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無實無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是謂甚病,病益甚。取五脈者死,取三脈者框;奪陰者死,奪陽者狂,針害畢矣。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而氣至,乃去之,勿復針。針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為。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之吹雲,明乎若見蒼天,刺之道畢矣。
  黃帝日:願聞五藏六府所出之處。岐伯曰:五藏五臉,五五二十五臉;六府六臉,六六三十六臉。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以上下,所出為井,所溜為榮,所注為臉,所行為經,所入#3為合,二十七氣所行,皆在五臉也。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所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聽其動靜,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禦之,氣至而去之。
  凡將用針,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五藏之氣已絕於內,而用針者反實其外,是謂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靜,治之者,輒反其氣,取腋與膺;五藏之氣已絕於外,而用針者反實其內,是謂逆厥,逆厥則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刺之害中而不去,則精泄;害中而去,則致氣。精泄則病益甚而愜#4。致氣則生為癱瘍。
  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關,四關主治五藏,五藏有疾,當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五藏有疾也,應出十二原,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睹其應,而知五藏之害矣。
  陽中之少陰,肺也,其原出於太淵,太淵二。陽中之太陽,心也,其原出於大陵,大陵二。陰中之少陽,肝也,其原出於太衝,太衝二。陰中之至陰,脾也,其原出於太白,太白二。陰中之太陰,腎也,其原出於太谿,太谿二。膏之原,出於鳩尾,鳩尾一。育之原,出於脖腴,脖腴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藏六府之有疾者也。脹取三陽,飧泄取三陰。
  今夫五藏之有疾也,譬猶刺也,猶污也,猶結也,猶閉也。刺雖久,猶可拔也;污雖久,猶可雪也;結雖久,猶可解也;閉雖久,猶可決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說也。夫善用針者,取其疾也,猶拔刺也,猶雪污也,猶解結也,猶次閉也,疾雖久,猶可畢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術也。
  刺諸熱者,如以手探湯,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陰有陽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無殆,氣下乃止,不下復始也。疾高而內者,取之陰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陽之陵泉也。
  【音釋】
  宛陳上音鬱,又音蘊,又於阮切。□莫高切,又音毫。在腧春遇切。鑱鉏銜切。鍉音低。鈹音皮。虻喙下調穢切。取三脈者恇曲王切。謹按:恇,謂不足也。脖胦上蒲沒切,下烏朗切,又於桑切。溜謹按:《難經》當作流。滎音營,絕小水也。
  黃帝內經靈樞集注卷之一竟
  #1異其章:覆刻《太素》卷二十一《九針要道》作『異其篇章』。
  #2迎:趙府居敬堂本作『逆』。
  #3入:原作『以』,據《甲乙經》卷三第二十四改。.愜:原作『惟』,據趙府居敬堂本改。
  黃帝內經靈樞集註卷之二
  本輸第二
  黃帝問於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經絡之所終始,絡脈之所別處,五輸之所留,六府之所與合,四時之所出入,五藏之所溜處,闊數之度,淺深之狀,高下所至。願聞其解。
  岐伯曰:請言其次也。肺出於少商,少商者,手大指端內側也,為井木;溜於魚際,魚際者,手魚也,為榮;注於太淵,太淵,魚後一寸陷者中也,為臉;行於經渠,經渠,寸口中也,動而不居,為經;入於尺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