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與三十二合之為五十六也。
  九進之為三十六,皆陽數也,故為陽中之陽。七進之為二十八,先陽而後陰也。故為陽中之陰。六進之為二十四,皆陰數也,故為陰中之陰。八進之為三十二,先陰而後陽也,故為陰中之陽。
  蓍四進之則百,卦四進之則百二十。百則十也。百二十則十二也。
  歸奇合卦之數,得五與四四,則策數四九也。得九與八八#35則策數四六也。得五與八八,得九與四八,則策數皆四七也。得九與四四,得五與四八,則策數皆四八也。為九者,一變以應乾也。為六者,一變以應坤也。為七者,二變以應兌與离也。為八者,二變以應艮與坎也。五與四四,去卦一之數,則四八三十二也。九與八八,去卦一之數,則四六二十四也。五與八八、九與四八,去卦一之數,則四五二十也。九與四四、五與四八,去卦一之數,則四四十六也。故去其三、四、五、六之數,以成九、八、七、六之策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參伍以變,錯綜其數也。如天地之相銜,晝夜之相交也。一者,數之始,而非數也。故二二為四,三三為九,四四為十六,五五為二十五,六六為三十六,七七為四十九,八八為六十四,九九為八十一,而一不可變也。百則十也,十則一也,亦不可變也。是故數去其一而極于九,皆用其變者也。五五二十五,天數也。六六三十六,乾之策數也。七七四十九,大衍之用數也。八八六十四,卦數也。九九八十一,《玄》、《範》之數也。
  大衍之數,其算法之源乎。是以算數之起,不過乎方圓曲直也。
  陰無一,陽無十。
  乘數,生數也。除數,消數也。算法雖多,不出乎此矣。
  陽得陰而生,陰得陽而成,故蓍數四而九,卦數四而十也。猶榦、支之相錯,榦以六終,而支以五終也。
  三四十二也,二六亦十二也。二其十二,二十四也。三八亦二十四也。四六亦二十四也。三其十二,三十六也。四九亦三十六也。六六亦三十六也。四其十二,四十八也。三其十六,亦四十八也。六八亦四十八也。五其十二,六十也。三其二十#36,亦六十也。六其十,亦六十也。皆自然之相符也#37。
  四九三十六也,六六三十六也,陽六而又兼陰六之半,是以九也。故六者言之,陰陽各三也。以三爻言之,天地人各三也。陰陽之中各有天地人,天地人之中各有陰陽,故參天兩地而倚數也。
  太極既分,兩儀立矣。陽下交於陰,陰上交於陽,四象生矣。陽交於陰,陰交於陽,而生天之四象。剛交於柔,柔交於剛,而生地之四象。於是八卦成矣。八卦相錯,然後萬物生焉。是故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八分為十六,十六分為三十二,三十二分為六十四。故曰: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易六位而成章也。十分為百,百為分千,千分為萬,猶根之有榦,榦之有枝,枝之有葉,愈大則愈少,愈細則愈繁,合之斯為一,衍之斯為萬。是故乾以分之,坤以翕之,震以長之,巽以消之。長則分,分則消,消則翕也。
  乾、坤定位也,震、巽一交也,兌、離、坎、艮再交也。故震陽少而陰尚多也,巽陰少而陽尚多也,兌、離陽浸多也,坎、艮陰浸多也。是以辰與火不見也。
  一氣分而陰陽判,得陽之多者為天,得陰之多者為地。是故陰陽半而形質具焉,陰陽偏而性情分焉。形質各分,則多陽者為剛也,多陰者為柔也。性情又分,則多陽者陽之極也,多陰者陰之極也。
  兌、離、巽得陽之多者也,艮、坎、震得陰之多者也。以為天地用也。乾陽極,坤陰極,是以不用也。
  乾四分取一以與坤,坤四分取一以奉乾,乾、坤合而生六子,三男皆陽也,三女皆陰也。兌分一陽以與艮,坎分一陰以奉離,震、巽以二相易,合而言之陰陽各半,是以水火相生而相剋,然後既成萬物也。
  乾、坤之名位不可易也,坎、離名可易而位不可易也,震、巽位可易而名不可易也,兌、艮名與位皆可易也。離肖乾#38,坎肖坤,中孚肖乾,頤肖離,小過肖坤,大過肖坎。是以乾、坤、離、坎、中孚、頤、大過、小過皆不可易者也。離在天而當夜,故陽中有陰也。坎在地而當晝,故陰中有陽也。震始交陰而陽生,巽始消陽而陰生。兌陽長也,艮陰長也。震、兌在天之陰也,巽、艮在地之陽也。故震、兌上陰而下陽,巽、艮上陽而下陰。天以始生言之,放陰上而陽下,交泰之義也。地以既成言之,故陽上而陰下,尊卑之位也。
  乾、坤定上下之位,離、坎列左右之門。天地之所闔闢,日月之所出入。是以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晝夜長短、行度盈縮莫不由乎此矣。
  無極之前,陰含陽也。有象之後,陽分陰也。陰為陽之母#39,陽為陰之父。故母孕長男而為復#40,父生長女而為姤。是以腸起於復,而陰起於姤也。
  性非體不成,體非性不生。陽以陰為體,陰以陽為性。動者,性也。靜者,體也。在天則陽動而陰靜,在地則陽靜而陰動。性得體而靜,體隨性而動。是以陽舒而陰疾也。更詳之。
  陽不能獨立,必得陰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