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乾陽也,數乃陰六,而位於坎前;兌陰也,數乃陽七,而位於坤後。故於乾、兌六、七之中,各借五為之乘除,而變乾之六而於參伍之前,有一乾在坎前,是乾之一出而為坎之一;兌之七而於參伍之後,有二兌在坤後,是坤之二入為兌之二也。乾、兌雖以成數之六、七互分,而坎、坤乃以生數之一、二互起於中矣。然而兌不名二,而坤名二;坎名一,而乾不名一。乾之所以不自名其一者,蓋以寓其不入於數,而并包八卦之五與十生成之用,而為太極之全也。此以數言,則天一、地二,天地設位。以氣言,則分陰分陽,陰陽相薄。而《易》所以行乎其中者,始由於是,則陽生之進數所以為陰成之退數,陰生之進數所以為陽成之退數,乃互進互退,迭生迭成,此其生生之易,一陰一陽之道,元所終窮也。豈不至精至變而至神者與?
  又況《易》以一其三畫,因得析而生八卦;二其三畫,遂得錯而成八八之卦。若其卦之成畫,則止於六矣。乃復於乾獨三,其三以至謂之九,何也?凡卦畫如圖,以五為中,必有九而後中,乃在五既中五之後。六為上爻者,蓋其卦氣之餘也。生數既終,成數攸始,此九、六虛實之所以寄也。坤起於成數之六而實,乾極於成數之九.而虛。六乃坤數成始,附於圖位,則以寄其乾九。九乃乾數成終,附於卦位,則以同於坤六。其六居退數之極,而進居乎坎中之前;九居進數之極,而退附乎離麗之後,故六於卦猶有位,九於卦已無位,而并寄位於六。而迭為九六者,九虛六實,因兼著其體用也。
  且乾老陽也,坤老陰也,父母之謂也。少陰、少陽,則六子男女之謂也。少陰、少陽之數,則七、八也。乾元用九,坤元用六,合六十四卦,元有七、八,而唯有九、六。是男女者,亦由父母之所變,而隨以變者也。凡物之產,莫不由於母,而莫名其父之德之在,故《坤》猶見於六畫之體。而《乾》之九有其九用,而莫究其體之由,是所以神元方而《易》元體者也。
  天一兼天五而六,地二合地四而六,五與六當十數生成互中之地,納甲以戊己為中,納戊以中乎坎,納己以中乎離。戊己,即五六也,置於坎、離之中,所以見其互中也。六合二四,為地數之成始,見於卦之《坤》曰:龍戰于野。即戰乎乾。疑於陽而嫌於元陽,見陰之有待於陽也,故其道窮。而《坤》之用六不過,日:利永貞。天數之一、五、九,是所謂始中終九為天數之成終,見於卦之《乾》日:亢龍有悔。盈不可久,而不可為首;而《乾》之用九,則天下治,而見天則是見其行健,元所待於陰也。
  一與九合為乾,則其數十,而十乃寄於天九之外,元所致其用矣。地道元成,而代有終,又有在於是,是築論九、六之大凡,可以意討也。河圖之列,衹.為經卦設,今而并及於重卦之體用也。經卦、重卦元往而不一陰.一陽,由奇耦之分合,以生始成終者也。
  一、二、三、四而五同為生數,一至四,其實體;五,其虛用也。六、七、八、九而十同為成數,六至九,其實體;十,其虛用也。四象元五,八卦元十,坦然明白矣。
  四方各具十數,總而四十,四隅各包五數,共為二十。二十則四其五,而虛用者各居其半;四十者八其五,而實體者兼會其全,故四象合八卦,而總之則四十也。五為立中之體而生,十為行中之用而成也;且五分於成數六、七、八、九之內,皆陰數少而陽數多。陰固偏,陽固正。五不得中而寄於四隅之偏,十合於生數一、二、三、四之外,皆陽數少而陰數多。陰亦偏,而陽亦正。十各成中而居四方之正,然則正則中,中則正也。五始既所以正位於虛用之中,十中又所以中立於實用之外,皆所以為一陰一陽之中道也。由陰陽中既復有陰陽,此體用中所以復有體用虛實,實虛始終,終始變化,生成相與為元所終窮者也。
  又況五其五,而二十有五,亦天數也。六其五,五其六,三其十,而十其三,而三十,亦地數也。一且九,二且八,三且七,而四且六之各十,與本數虛用之十,以之伍其什,什其五,斯則大衍之數五十矣。而其兆始之一,寄中之五,藏其用於元形之天,則又出乎五十、十五之外,大衍所不得而用也。又惡知不用之用,乃所以用大衍者,以是見一陰一陽之謂道,參伍而錯綜之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有以見天下之蹟,見天下之動,而知神之所為者,斯羲皇所以則河圖而作《易》者也。孔子贊《易》,謂其至精至變以至於至神。吁,斯其至神者矣。
  易圖通變卷之一竟
  #1『者終』,原作『終者』,據四庫本乙正。
  #2『至元丙戌』,四庫本作『至元丙辰』,疑兩說皆誤。查《中國歷代紀年手冊》,元順帝至元年問,無『丙戌』和『丙辰』年,唯至正年問有『丙戌』年。
  #3『切至』,四庫本作『精切』,疑當作『精切至』為宜。
  #4『斯文宗』,四庫本作『斯文宗主』。
  #5『但』,四庫本作『特』。
  #6『祇』,原作『祇』,據四庫本改。
  易圖通變卷之二
  臨川道士雷思齊學
  河圖傳中天地之理,未始不有數行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