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之中,獨坎、離二卦不與者;往來升降於六卦,即坎、離之二用也。坎、離之用大矣哉。
  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七八數十五,九六亦相應,四者合三十,陽氣索滅藏。八卦布列曜,運移不失中。
  乾納六甲、六壬,坤納六乙、六癸。八卦之中,惟乾、坤納二榦,餘卦只納一榦,故曰: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以顯乾坤之中,皆有真水也。少陽數七,少陰數八,合之得十五。老陽數九,老陰數六,合之得十五。四者合之得三十,應一月之數。七、八、九、六者,四象也。大《易》之理與造化之理,莫不一致也。至三十一七六日月沒之際,陽氣索然滅藏。過是,則一陽又復生矣#38,宛轉循環,終而復始。運移不失其中,則準造化而無差,應卦爻而不武矣。
  元精眇#39難睹,推度幼符證。居則觀其象,準擬其形容。立表以為範,占候定吉凶。發號順節令#40,勿失爻動時。上察河圖文,下序地形流。中稽於人心,參合考三才。動則依卦變#41,靜則循#42《象》辭。乾坤用施行,天地然後理。可得不慎乎#43。
  元精者,至靈至神之至寶也。生於虛元,元形象之可睹。隱於眇忽#44無蹤跡之可求。將欲探之;叉洞曉陰陽,深達造化;推其符證,效其法度;居則觀象而準擬其形容,動則立表以占候其吉凶;上察天文,下觀潮候,中稽人心。更須循卦節而行陽,則動勿失爻象變動之時;體《象》辭而行陰,則靜不失至柔含光之理。如是,則乾、坤之用在我施行,而靈神之精可得而探取矣。況八風調則甘露降,陰陽泰則醴泉生。是皆天地治也。和則致祥,乖則致厲,可得不饉歟。
  御政之首,管括微密,開舒布寶#45。要道魁柄,統化綱紐。爻象內動,吉凶外起。五緯錯順,應時感動。四七乖戾,栘離俯仰。
  用功之初,猶御政之首,須當遏絕凶淫,屏去#46嗜慾,管括元氣,使微密堅固、無走泄之虞,自然布寶於金胎,生神於玉室。苟毫髮差殊,則如政事錯謬。應時感動,天變乖離,其要在乎運火候於精微,體斗杓之運轉。爻象內動,吉凶外興。五緯或差,列宿隨戾矣。
  文昌統錄,請責台輔。百官有司,各典所部。
  丹居神室,猶人君之立國;而人君之立國,益取於天象有三台公輔之位,有文昌統錄之司。台輔之職則坐而論道,調燮陰陽,使百官各任其職,故詁責在台輔也。統錄之司,則揆量人村,黜陸賢否,使百官各盡其能,故統錄在文昌也。百官有司,各稱其職,則民物安妥而天下太平;眾卦火符,不失其度,則萬化流通而聖胎增長。然治國者在一人之所招,修丹者在一心之所感而已。
  日合五行精,月受六律紀。五六三十度,度竟復更始。.原始要終,存亡之緒。或君驕溢,亢滿違道。或臣邪佞,行不順軌。弦望盈縮,乖變凶咎。執法刺譏,拙閣過貽主。
  此段五六,以明水土之用也。土數五,日之數五,而五行之數亦五也。水數六,月之數六,而六律之數亦六也。自甲至癸十榦,謂之十日,而五榦#47剛五榦柔,此日之數五也。月律十二,而六律六呂,此月之數六也。五其六而為三十度,度竟復更始者,晦朔循環也。金火二物,互相存亡於晦朔之問。或君驕溢,亢滿違道者,土數多而分兩違也。或臣邪佞,行不順軌者,水銖不定也。分兩盈縮,則乖變凶咎,不當責火,過在土也。《金碧經》曰:非火之咎,譴責于土。蓋謂此也。
  辰極受正,優游任下。明堂布政,國無害道。內以養己,安靜虛元。原本隱明,內照形軀#48。閉塞其兌,築固靈株。三光陸沉,溫養子珠。視之不見,近而易求。
  丹居神室,猶北辰在上以正眾星,人君布政以臨萬國,中正而不動,則森羅順共#49;端拱而無為,則天下和平,是則為政法天。而丹法為政也,則當隱藏其明,回光內照,無為靜默,固蒂深根;日月與萬象俱沈,使光輝之不露。嬰子共玄珠增長,本溫養之無虧。無為功裹見神功,非有相中生實相,視之不可見,聽之那得聞?然近而易求,非從外得,在學者陰功善行,如何耳?
  黃中漸通理,潤澤達肌膚。初正則中美#50,榦立末可持。
  黃者,中官之色。丹者,中官之寶。《周易》坤卦六五《文言》曰: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暢於四肢,發於事業:美之至也。而況身有大丹,懷藏至寶,則其精神異常,肌膚潤澤可知矣。大抵欲為神仙,先為君子德行。或嫌於君子,則人道猶未充,況仙道乎?故魏君取《易》居中履正之辭,以發明有中形外之理,使上根之士,聞之則積行累功而登仙;中士聞之,亦不失為善人君子。
  一者以掩蔽,世人莫知之。
  經曰:了#51得一萬事畢,而一之#52妙理豈易知之者耶?苟知是一,而後可以得是一。如是之一,真一之一也,非數之一也。真一之一,自道而生。而數之一,則天一生水之一也。知一自道生,則大丹之道無餘蘊矣。故日一者以掩蔽,但世人莫能知之耳。
  上德無為,不以察求。下德為之,其用不休。上閉則稱有,下閉則稱無。無者以奉上,上有神德居。此兩孔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