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殆。又解:迹有興廢,故言沒身,本無生滅,故言不殆也。
  太上,下知有之;
  註:太上謂太古無名之君也。下知有之者,下知上有君,不見臣事之迹,質樸淳厚。○御曰:太上者,淳古之君也。下知者,臣下知上有君,尊之如天,而無施教有為之迹,故人無德而稱焉。○疏:太上即是今玄天教主太上大道君也。言道君在玉京之上,金闕之中,凝神遐想,為常應之處,利根之人,機性明敏,悟妙本凝寂,體絕形名,從本降迹,故有位號,不執相生解,故下知有之,知有太上名號之所由也。
  其次,親之譽之;
  註:其德可見,恩惠可稱,故親愛而譽之。○御曰:淳德下衰,君行善教,仁見故親之,功高故譽之。○疏:中根之人,機神稍闇,不能忘言證理,必須執相修學,所以耽著經教,親愛筌蹄,依文生解,共相譽贊。○顧曰:此中古也,去道漸遠,封言著相,其德可見。親愛生上,則親信於下,下則稱譽於上,其功可言,則康歌載路。
  其次畏之;
  註:設形法以治之。
  其次侮之。
  註:禁多則令煩,不可歸誠,故欺侮之。○御曰:德又下衰,君多弊政,人不堪命,則驅以刑罰,故畏之。懷情相欺,明不能察,故侮之。○疏:侮,欺也。下機之人,性情愚鈍,縱心逐境,耽滯日深,唯畏世上威刑,不懼冥司考責,所以欺侮聖言,毀謗不信,故德經云下士聞道,大笑之也。
  信不足,
  註:君信不足於下,下則有巧詐之民也。
  有不信。
  註:君信不足於下,下則應之以不信,而欺其君也。○御曰:畏之侮之者,皆由君信不足,故令下有不信之人也。○疏:良由下機障重,信根不足,故疑毀聖文,有不信之罪。
  猶其貴言。
  註:說太上之君,舉事猶貴重於言,恐離道失自然也。○疏:猶其貴重世俗浮偽之言,故不信至道真實之教,是以迷惑日久,罪障彌深也。
  功成事遂,
  註:謂天下太平也。
  百姓謂我自然。
  註:百姓不知君上之德淳厚,反以為己自當然也。○御曰:功成而不執,事遂而無為,百姓日用而不知,謂我自然而成遂矣。○疏:亭毒之功成,育養之事遂,而至德潜被,成功弗居,百姓日用而不知,皆謂我自然得如此,不知荷聖恩也。○王曰:化不由言,冥功潛被,物各逍遙,擊壤自得,日用不知,欣賴無主,莫識所為,故皆謂我自然。
  大道廢,有仁義。
  註:大道之時,家有孝子,戶有忠信,仁義不見。大道廢不用,惡逆并生,乃有仁義可傳道也。○御曰:澆淳散樸,大道不行,日仁與義,小成遂作,而澆淳散,樸不足,雕弊起於有為。○疏:即太古之教廢也。言大道之世,五德不彰,仁義既興,淳樸斯廢,故《莊子》云:散道德以為仁義,聖人之過也。又云:相徇以濕,相濡以沬,不如相忘於江湖。
  智慧出,有大偽。
  註:智慧之君,賤德而貴言,賤質而貴文,下則應之以為大偽奸詐也。○御曰:用智慧,將立法也。法出而奸生,則有大偽矣。○疏:智慧,聖智也。上以聖智治物,法令滋彰,下則詐偽百端以避刑網,還竊聖智以為偽具,智之害物,備在《莊》文。○王曰:大道之時,無知無欲,物皆懷德,外用不顯,道功既息,權詐玆興,飭智驚愚,耀才動俗,樸散淳離,奸情并作,故曰大偽。
  六親不和,有孝慈。
  註:六紀絕,則親戚不和,乃有孝慈相收養也。○御曰:皆由失道,故有偏名。○疏:六親謂父子兄弟夫妻也,淳和之世,偏愛不彰,六紀失序,孝慈方著,是以周德既衰,澆競斯起,政彼曾閔之徒,顯其高行。
  國家昏亂,有忠臣。
  註:政令不行,上下相怨,邪僻爭權,乃有忠臣匡救其君。此言天下太平,不知仁義,人盡無欲不知廉,各自潔己不知貞,各自守信不知忠也。大道之世,仁義沒,孝慈滅,猶日中盛明,衆星失光也。○疏:萬乘之主以四海為家,故言國家但至治之時,忠誠不見,昏亂之世,貞節斯彰,是以龍逢名芳於夏桀,比干譽美於殷紂也。
  絕聖
  註:絕聖制作,反初守元,五帝畫象,倉頡作書,不如三皇結繩無文。
  棄智,
  註:棄智慧,反無為。
  民利百倍;
  註:農事修,公無私。○御曰:絕聖人言教之迹,則化洽無為。棄凡夫智詐之用,人歸淳樸。人歸淳樸,巧偽不作,矜徇不行。人挹天和,物無夭性,是有百倍之利。○疏:絕有名之聖,棄分別之智,人皆反本,為利極多,言百倍者,舉其大數。故《莊子》云:魯酒薄而邯鄲圍,聖人生而大盜起。又田成子以聖智竊國是也。
  絕仁棄義,
  註:絕仁之見恩惠,棄義之尚華言。
  民復孝慈;
  註:德化淳也。○御曰:絕兼愛之仁,棄財非之義,則人復於大孝慈矣。○疏:絕偏尚之仁,棄執迹之義,人皆率性無復矜矯,孝出天理,慈任自然,反於淳古,故言民復。《莊子》云:仁義者先王之蘧廬,已陳之芻狗,又云:削曾史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