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身則抱一守中,自登道果。得之者排空駕景,久視長生。於國失道德則必敗亡,於身喪道德則致淪滅。故在乎上士勤人抱之為式也。又《道德玄序》開元二十一年頒下,其所分別,上卷四九三十六章,法春夏秋冬,下卷五九四十五章,法金木水火土。則上卷從第一訖第九章以無形無名為宗,明春道;從第十訖第十八章,無知惚恍為宗,明夏道;從十九訖第二十七章,以有精有信為宗,明秋道;從二十八訖三十六章,以凝重清靜為宗,明冬道。其下卷自第一盡第九章,明仁德;次第十盡十八章,明禮德;從第十九盡二十七章,明義德;從第二十八至三十六章,明智德;從三十七盡四十五章,明信德。仁以履虛抱一,禮以不恃不宰,義以柔弱和同,智以無識不肖,信以執契不争。其大旨亦以玄虛恢廓、冲寂希微為宗體,強名則有五有四,契理則無執無為。而譚講之家執文則多舛謬,古今所釋獨學,則或不周。今廣引眾文,窮其指當,明者詳採,則可明年代先後宗趣是非矣。
  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五竟
  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六
  唐廣成先生杜光庭述
  道可道章第一
  疏:此章明妙本之由起,萬化之宗源。○義曰:此者,斯也。章,明也,分判科段,使義理彰明。《說文》曰:樂歌竟為一章。章字從音從十,謂一至十數之終。謂書言章,蓋因風雅凡有件段,皆謂之章焉。明者,皎净之義,顯出之謂也。妙本者,道也,居經之首,明道之由。由,從也。起,興也。萬者,數之大也。化者,應變之謂也,言萬有變化從道而興也。宗,主也。源,本也。萬化既從道而興,則知道為萬化之宗本也。起自此章,出生諸法,如水之源流,注無竭也。
  疏:首標虛極之強名,將名眾妙之歸趣。○義云:首者,元也,始也。《爾雅》 云:初哉首基,始也。標者,舉也。虛極,妙本也。強名,道也。此章先標可道為體,可名為用。末篇歸眾妙之門,攝迹歸本。趣,向也,復歸向於大道之本也。就此門中分為七別。一曰可道可名者,明體用也。義云:體用者,相資之義也,體無常體,用無常用,無用則體不彰,無體則用不立。或無或有,或實或根,或色或空,或名或象;互為體用,轉以相明,是知體用是相明之義也。體者形也,膚也;用者資也,以也。二曰無名有名者,明本迹也。義云;本迹者,相生之義也。有本則迹生,因迹以見本,無本則迹不可顯,無迹則本不可求,迹隨事而立以為本迹。本者,根也。迹者,末也。老君謂仲尼曰:六經者,先王之陳迹也。迹者,履之所出,而迹豈履哉?迹出於履,以迹為履而復使人履之,愈失道矣。明迹為末也。三曰明有欲無欲者,明兩觀也。義云:觀者,所行之行也。以目所見為觀,音官。以神所鑒為觀,音貫。悉見於外,凝神於內,內照一心,外忘萬象,所謂觀也。為習道之階,修真之漸,先資觀行,方入妙門。夫道不可以名得,不可以形求,故以觀行為修習之徑,謂有欲歸於死,無欲契於生也,是觀其生死,歸趣不同矣。四日同出異名者,明樸散而為器也。義云:大樸者,道也。道散為神明,流為日月,分為五行,生為萬物。器者,有形用也。《易》曰:形而上者曰道也,形而下者曰器也。五曰同謂之玄者,明成器而復樸也。義云:神明、日月、五行、萬物有形有器,皆合於道,故云復樸也。六曰玄之又玄者,辯兼忘也。義云:為器之時必存其樸,復樸之後此樸亦忘,乃契於道爾。故謂玄之又玄也。兼忘者,器樸俱忘也。七日眾妙之門者,示人行了出也。義云:器樸兩忘,了然契道,復歸生化之始,眾妙之門也。人與萬物同稟於道,有為有欲則失道傷生,除欲守和則歸根復本。是謂知道要之門戶也。了出者,出世也。
  道可道,非常道。
  疏:道者,虛極妙本之強名也,訓通訓徑。
  義曰:道者,至虛至極,非形非聲,後劫運則不為終,先天地而不為始。圓通澄寂,不始不終,聖人以通生之用可彰,尋迹而本可悟。故以通生之德,強名為道也。
  疏:道一字,標宗也。
  義曰:經首道之一字,標舉為宗也。
  疏:可道者,言此妙本通生萬物,是萬物由徑,可稱為道,故云可道。
  義曰:標宗一字,是無為無形,道之體也。可道二字,是有生有化,道之用也。三字之中自立體用,體則妙不可極,用則廣不可量。故為虛極之妙本也。
  疏:非常道者,妙本生化,用無定方,強為之名,不可遍舉,故或大或逝,或遠或返,是不常於一道也。故云非常道。
  義曰:散為萬物,不拘一方,故用無定方也。但宗一道,故明萬物皆資道化,故不在遍舉。高而無上,無不包容,大也。高而無上,不滯於上,大而無外,不滯於外,逝也。逝,往也。窮於無窮,無所不通,遠也。虛心守一,道復歸之,返也。返,還也。此引《道經》第二十五有物混成章,以證此義。以此推之,不常厥所,是謂非常道也。
  名可名,非常名。
  注:道者,虛極之妙用;名者,物得之所稱。用可於物,故云可道;名生於用,故云可名。應用者無方,則非常於一道;物殊而名異,故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