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页律其不一,所谓比也。象静为比有三:曰「平比」,曰「差比」,曰「极比」。
【4.5.1】平比者,凡象静字以比两端无轩轾而适相等者也。等之之字,为「如」「若」「犹」「由」诸字,参诸所比两端以准其更平。
[372]庄山水: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淡」,「甘」两象静也,附诸名后,所以比也。其所比之两端,一则「君子之交」与「水」,一则「小人之交」与「醴」也。今以「淡若」二字参诸「君子之交」与「水」之间,犹云「君子相交之淡与水之淡无轩轾」也。又以「甘若」二字参于「小人之交」与「醴」之间,犹云「小人相交之甘与醴之甘适相等」也,此所谓平比,两端无轩轾而适相等者也。
[373]荀子议兵:而其民之亲我,欢若父母,其好我,芬若椒兰。——犹云「民亲我之欢与亲父母之欢同,民好我之芬与椒兰同」也。余同上。
[374]后汉冯衍传:冯子以为夫人之德,不碌碌如玉,落落如石。——「碌碌」「落落」两重言,用如静字,①「如」同「若」,解同上。
[375]后汉黄宪传:叔度汪汪若千顷陂。——皆同上。
[376]韩送杨少尹序:至今照人耳目,赫赫若前日事。——「赫赫」用如静字,②余同上。
[377]史项羽本纪:猛如虎,很如羊,贪如狼,强不可使者,皆斩之。——犹云「其人如虎之猛,如羊之狠,如狼之贪」云云。
[378]韩王君墓志铭:我得一卷书粗若告身者。——两端者,「一卷」与「告身」也,「粗若」二字,所以平比也。
[379]又董府君墓志铭:宾接门下,推举人士,侍侧无虚口。退而见其人,淡若与之无情者。——「淡」以像「退见」之情,犹云「退见其人淡漠之容一若与其人未曾用情者」也。故所比两端皆豆也,「淡若」参之,即以连焉。
静字有位于两端之后者,则静字惟肖第二端耳。
[380]史魏其列传:上察宗室诸窦,毋如窦婴贤。——「贤」静字,所以比也;所比两端,即「毋」与「窦婴」也。今「贤」字置于「窦婴」后,所谓后于两端也。而仍以「如」字参于「毋」与「窦婴」之间。「贤」字后于「窦婴」者,惟以肖「窦婴」,即所比之第二端也。犹云「察宗室诸窦之中无有人如窦婴之贤」也。若从前式,应云「无人有贤如窦婴者」,则「贤」字惟肖第一端也。凡两端相比,其所以比者,必有一隐而不出者,此也。
[381]韩上郑相公启:顾失大君子纤芥意如丘山重。——犹云「重如丘山」也。
①②[374]的「碌碌」「落落」,[376]的「赫赫」诸重言,在马氏的字类体系中属状字,所以这里说是‘用如静字’。
【4.5.2】有「若」「如」「犹」诸字以等两端,而无象静以此者,则所比之情,必隐寓于两端矣。如下端为豆,则此事理者助以「也」字,比人者助以「者」字,比容者,助以「然」字,此大较也。
[382]庄逍遥游: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之①。——「肌肤」「冰雪」「淖约」「处子」各为两端,等以「若」字,犹云「肌肤之白若冰雪,淖约之态若处子」也。不言「白」与「态」者,盖「肌肤」尚「白」,而「冰雪」为最;「淖约」言「态」,而「处子」独多。故「白」与「态」隐寓于所比之端,不待显言而自明矣。
[383]又列御寇:故其就义若渴者,其去义若热。——犹云「故有勇于为义急若渴而不可特之人,即他日弃速若热之不可向迩」也。故「其就义」之于「渴」与「去义」之于「热」,已隐寓「急」「速」诸字,可不必明言矣。
[384]孟公下: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不如」者,「不等」也,犹云「天时不如地利之为可恃」也。其可恃之情,不言自明。
[385]汉高帝纪:相人多矣,无如季相。——犹云「予相人多矣,未见人有如季相贵者」也。不言「贵」而上下两端已隐言之矣。
[386]韩许国公神道碑:今见在人莫如韩甥。——犹云「见在人中无如韩甥之贤者」也。
下端为读,助以「也」。
[387]孟公下:以齐王由反手也。——犹云「以齐国之大而行王道,易如人之反手」也。此言大国易王之理,「反手」为豆,故助以「也」字。至相比极易之意,隐寓于上下两豆,不言自明。
[388]论为政: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此言所以不若之理,且为长豆,故助「也」字。
[389]史匈奴列传:其得汉绘絮,以驰草棘中,衣袴皆裂敝,以示不如旃裘之完善也,得汉食物皆去之,以示不如湩酪之便美也。——此言所比之理也。
[390]蜀志诸葛亮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此比其相需之理。
[391]史韩王信列传:仆之思归,如痿人不忘起,盲者不忘视也。——此言不得不思之情理也。凡煞「也」字,虽指一事,必其事为常有者,无有今昔之限,是则事与理相同矣。
[392]韩送王秀才序:道于杨墨老庄佛之学,而欲之圣人之道,犹航断港绝潢以望至于海也。——此比由邪道而不得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