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72]又昭四:冀之北,马之所生。
[73]又成十三:郑人怒君之疆场。——等语,亦此类也。
至正、偏两次皆偶者亦然。
[74]孟梁下:孟子之后丧踰前丧。——「孟子」与「后丧」,偏、正两次皆偶,亦参「之」字,所以别也。
[75]又公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吾子之禄爵」同上。
[76]又离下: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
[77]又万下:一乡之善士……天下之善士。
[78]又滕下: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等语,皆此例也。
[79]史商君列传: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诺诺」「谔谔」状字而用如名者。
[80]又韩非列传: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敬。——「所说」「所敬」有偏正之意,用如名字,前已言矣。
[81]史封禅书:高祖之微时,尝杀大蛇。
[82]左成八: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
[83]史叔孙通传:叔孙通诚圣人也,知当世之要务。
[84]又汲郑列传:上不能褒先帝之公相,下不能抑天下之邪心。
[85]韩祭十二郎文:虽万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上引五节内,偏、正次偶者,皆参「之」字。
偏次、正次间不参「之」字。
[86]史十二诸侯年表序:上大夫董仲舒,推春秋义,颇着文焉。——不曰「推春秋之义」。
[87]史封禅书:其后百有余年,而孔子论述六艺传。——不曰「六艺之传」。
[88]史平准书:咸阳齐之大煮盐,孔仅南阳大冶,皆致生累千金。——不曰「南阳之大冶」。
[89]史萧相国世家:以何具得秦图书也。——不曰「秦之图书」。
[90] 史张释之列传:人之无道,乃盗先帝庙器。——不曰「先帝之庙器」。
[91] 又陆贾传:遗陆生为飮食费。——不曰「飮食之费」。
[92]汉东方朔传:又坏人冢墓,发人室庐。——不曰「人之冢墓」「人之室庐」。
[93]史淮阴侯传:臣请言大王功略。——不曰「大王之功略」。
[94]又李将军列传:青欲上书报天子军曲折。——不曰「军之曲折」。
[95]汉陆贾传:为社稷计,在两军掌握耳。——不曰「社稷之计」②「两军之掌握」者,大率偏、正次合幷,上下文字已偶矣,如加「之」字,又复数奇。如「为社稷计」「发人室庐」「为飮食费」「得秦图书」「推春秋义」等语,皆四字矣,词意颇足,故不加「之」字。至如「报天子军曲折」「论述六艺传」等句,不间「之」字,语方遒劲。
等句也,史记有「之」字,而汉书故删去者,指不胜屈,今录数则以示一斑,学者可自证也。
[96]史记季布列传云:夫陛下以一人之誉而召臣,一人之毁而去臣,臣恐天下有识闻之,有以窥陛下也。
[97]汉书季布传云:夫陛下以一人誉召臣,一人毁去臣。
[98]史记又云:且仆楚人,足下亦楚人也,仆游扬足下之名于天下,顾不重邪!
[99]汉书则云:且仆与足下俱楚人,使仆游扬足下名于天下,顾不美乎!
[100]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云:夫以一赵尚易燕,况以两贤王左提右挈,而责杀王之罪,灭燕易矣。
[101]汉书张耳陈余传云:而责杀王罪,灭燕易矣。
[102]史记项羽传云:此亦天亡秦之时也。
[103]汉书项羽传云:此亦天亡秦时也。
[104]史记又云:陈余为将,将卒数万人,而军巨鹿之北,此所谓河北之军也。
[105]汉书则云:陈余将卒数万人,军巨鹿北,所谓河北军也。
[106]史记又云:宋义论武信君之军必败。
[107]汉书则云:宋义论武信军必败。——由是观之,「之」字加否无定例,汉书删改史记数字,则成汉文,此笔削之妙也。
若如偏次平列多字,字数皆偶,而正次惟一奇者,概如「之」字以为别。正次字偶者,则无常焉。
正次字奇。
[108]孟梁下:谓棺椁、衣衾之美也。——「棺椁」「衣衾」两偏次平列,犹云「棺椁之美与衣衾之美」也。「美」字奇而用如名者,今为正次,前加「之」字以自别也。
[109]又公上:管仲、晏子之功。
[110]又滕上:兽蹄、鸟迹之道。
[111]又:悦周公、仲尼之道。
[112]又滕下: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
[113]又离下: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
[114]又告下:无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
[115]又尽上:是舍箪食、豆羹之义也。
[116]又梁上:鸡、豚、狗、彘之畜。——等句,皆此例也。
[117]史平淮书:而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人,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焉。
[118]韩毛颖传:自结绳之代以及秦事,无不纂录,阴阳、卜筮、占相、医方、族氏、山经、地志、字书、图画、九流、百家、天人之书,乃至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