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史秦始皇本纪:秦孝公据殽函之固,拥雍州之地。——「殽函」言所「据」之固,「雍州」言所「拥」之「地」。
[35]又匈奴列传:嗟,土室之人,顾无多辞。——「土室」者,言其处也。
凡春秋所言「齐侯」「鲁侯」「晋侯」「吴子」者,皆此类也。
有以言其时者。
[36]庄徐无鬼:庶人有旦暮之业则劝。——「旦暮」者,言「业」之时也。
[37]荀子荣辱:行其少顷之怒,而丧终身之躯。——「少顷」「终身」,皆言时也。
[38]汉赵充国传:齐三十日粮。——「三十日」者,言所「齐」之「粮」可食「三十日」,言其时也。
更有言其故、其分、其效者。总之,凡名字之用,非正意者,皆先置而为偏次也。
【3.2.2】偏、正两次之间,「之」字参否无常。惟语欲其偶,便于口诵,故偏、正两奇,合之为偶者,则不参「之」字。凡正次欲求醒目者,概参「之」字。
[39]孟公下: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犹云「天之时」「地之利」「人之和」也。而偏、正各次皆奇,合而为偶,故不参「之」字,便于口诵。
[40]又离娄上:既竭目力焉∣既竭耳力焉。
[41]又离娄下:其事则齐桓晋文。
[42]又公孙丑上:如以朝衣冠坐于涂炭。
[43]又万章下:君十卿禄。
又「天位」「天禄」「天爵」「人爵」「冬日」「夏日」「鼎肉」「舆薪」等语,偏、正字奇,皆不参「之」字。
[44]庄应帝王:无为名尸,无为谋府,无为事任,无为知主。
[45]史赵世家:毋为怨府,毋为祸梯。——以上所引,偏、正两次皆奇字也,而偏次之用,一如静字,合于正次以成一语,故不参「之」字也。
[46]孟离上: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仁」「义」「实」三奇字,此言「仁义之实」,欲其醒目,故参「之」字。
[47]又尽下:禹之声,尚文王之声。——「禹之声」,其义同上。
[48]左宣十二:君之惠也,孤之愿也。
[49]又:参之肉,将在晋军,可得食乎?——其义同上。
若在句中,偏、正两奇而与动字、介字相连者,概参「之」字以四之。
[50]孟告下: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君」「恶」两奇字,上连「长」字,参「之」字以四之。
[51]又滕下: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兄之禄」「兄之室」,上连「以」字,则四也。
[52]又公下:去则穷日之力而后宿哉!——「日之力」解同上。
[53]又万上: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亦同上。
[54]汉两粤传: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独人父母。——「人之妻」,上合「寡」字,「人之字」上合「孤」字,皆以四之。故「独人父母」一句,已四矣,不加「之」字。
[55]史淮阴侯列传:今汉王复兴兵而东,侵人之分,夺人之地。——「人之分」「人之地」,同上。
[56]又游侠列传:解姊子负解之势,与人飮,使之嚼,非其任,强必灌之。——「解之势」解如上。诸上所引,凡参「之」字者,虽为偶语计,而亦所以使正次之字更为醒目也。
至[57]孟公上: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犹云「仁德中之一端」,「义德中之一端」,必参「之」字,正义方明。①
又或偏次字偶而正次字奇,与偏次字奇而正次字偶者,概参「之」字以四之。其或偏、正两次皆偶者亦然,不参者非常例也。
偏次字偶,正次字奇者。
[58]孟子公孙丑下: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封疆之界∣山溪之险∣兵革之利。
[59]又公孙丑上:由百世之后∣等百世之王。
[60]又滕文公上:三年之丧,齐疏之服,饘粥之食∣颜色之戚,哭泣之哀——等语,不可仆数。
[61]庄天道: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
[62]史叔孙通传: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也,台榭之榱,非一木之枝也,三代之际,非一士之智也。
[63]汉东方朔传:尽狗马之乐,极耳目之欲,行邪枉之道,径淫辟之路,是乃国家之大贼,人主之大蜮也。
[64]齐策:夫权藉者,万物之率也,而时势者,百事之长也。——以上皆参「之」字以四之也。
偏次字奇而正次字偶者。
[65]孟公上: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天」「人」偏次字奇,其正次字偶,参「之」字以四之。
[66]又滕上:子之兄弟,事之数十年。
[67]又: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
[68]又公下: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
[69]又万上:太甲颠覆汤之典刑。
[70]又梁下:问国之大禁。——诸所引「子之兄弟」「邻之赤子」「人之牛羊」「汤之典刑」「国之大禁」,皆参「之」字以四焉。
[71]左僖二十八:民之情*,尽知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