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略考卦变,以彖辞考之,说卦变者凡十九卦,盖言成卦之由。凡彖辞不取成卦之由,则不言所变之爻。程子专以乾坤言变卦,然只是上下两体皆变者可通。若只一体变者,则不通。两体变者凡七卦:随、蛊、贲、咸、恒、渐、涣是也。一体变者两卦,讼无妄是也。七卦中取刚来下柔,刚上柔下之类者可通。至一体变者,则以来为自外来,故说得有碍。大凡卦变须看两体上下为变,方知其所由以成之卦。」曰:「便是此处说得有碍。且程传贲卦所云,岂有乾坤重而为泰,又自泰而变为贲之理!若其说果然,则所谓乾坤变而为六子,八卦重而为六十四,皆由乾坤而变者,其说不得而通矣。盖有则俱有,自一画而二,二而四,四而八,而八卦成;八而十六,十六而三十二,三十二而六十四,而重卦备。故有八卦,则有六十四矣。此康节所谓『先天』者也。若『震一索而得男』以下,乃是已有此卦了,就此卦生出此义,皆所谓『后天』之学。今所谓『卦变』者,亦是有卦之后,圣人见得有此象,故发于彖辞。安得谓之乾坤重而为是卦?则更不可变而为他卦耶?若论先天,一卦亦无。既画之后,干一兑二,离三震四,至坤居末,又安有乾坤变而为六子之理!凡今易中所言,皆是后天之易。且以此见得康节先天后天之说,最为有功。」

  问:「乾坤大过颐坎离中孚小过八卦,番覆不成两卦,是如何?」曰:「八卦便只是六卦。乾坤坎离是四正卦,兑便是番转底巽,震便是番转底艮。六十四卦只八卦是正卦,余便只二十八卦,番转为五十六卦。学蒙录云:「自此八卦外,只二十八卦番转为五十六卦。就此八卦中,又只是四正卦:乾坤坎离是也。」中孚便是大底离,小过是个大底坎。」又曰:「中孚是个双夹底离,小过是个双夹底坎。大过是个厚画底坎,颐是个厚画底离。」按:三画之卦,只是六卦。即六画之卦,以正卦八,加反卦二十有八,为三十有六,六六三十六也。邵子谓之「暗卦」。小成之卦八,即大成之卦六十四,八八六十四也。三十六与六十四同。

  卦有反,有对,乾坤坎离是反,艮兑震巽是对。乾坤坎离,倒转也只是四卦。艮兑震巽,倒转则为中孚颐小过大其余皆是对卦。

  福州韩云:「能安其分则为需,不能安其分则为讼;能通其变则为随,不能通其变则为蛊。」此是说卦对。然只是此数卦对得好,其它底又不然。文蔚录作:「险而能忍,则为需;险而不能忍,则为讼。」刘绍信说:「福,唐人。」

  「互体」,自左氏已言,亦有道理。只是今推不合处多。

  王弼破互体,朱子发用互体。

  朱子发互体,一卦中自二至五,又自有两卦,这两卦又伏两卦。林黄中便倒转推成四卦,四卦里又伏四卦。此谓「互体」。这自那「风为天于土上」,有个艮之象来。

  一卦互换是两卦,伏两卦是四卦;反看又是两卦,又伏两卦,共成八卦。

  问:「易中『互体』之说,共父以为『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此是说互体。」先生曰:「今人言互体者,皆以此为说,但亦有取不得处也,如颐卦大过之类是也。王辅嗣又言『纳甲飞伏』,尤更难理会。纳甲是震纳庚,巽纳辛之类,飞伏是坎伏离,离伏坎,艮伏兑,兑伏艮之类也。此等皆支蔓,不必深泥。」

  

  辞义

  易有象辞,有占辞,有象占相浑之辞。

  「彖辞极精,分明是圣人所作。」鲁可几曰:「彖是总一卦之义。」曰:「也有别说底。如干彖,却是专说天。」

  凡彖辞象辞,皆押韵。

  象数义多难明。

  二卦有二中,二阴正,二阳正。言「干之无中正」者,盖云不得兼言中正。二五同是中,如四上是阳,不得为正。盖卦中以阴居阳,以阳居阴,是位不当;阴阳各居本位,乃是正当。到那「正中、中正」,又不可晓。

  林安卿问:「伊川云『中无不正,正未必中』,如何?」曰:「如『君子而时中』,则是『中无不正』;若君子有时不中,即『正未必中』。盖正是骨子好了,而所作事有未恰好处,故未必中也。」

  「中重于正,正未必中。」盖事之斟酌得宜合理处便是中,则未有不正者。若事虽正,而处之不合时宜,于理无所当,则虽正而不合乎中。此中未有不正,而正未必中也。

  「中重于正,正不必中。」一件物事自以为正,却有不中在。且如饥渴饮食是正;若过些子,便非中中节处乃中也。责善,正也,父子之间则不中。

  ●亚夫问「中、正」二字之义。曰:「中须以正为先。凡人做事,须是剖决是非邪正,却就是与正处斟酌一个中底道理。若不能先见正处,又何中之可言?譬如欲行赏罚,须是先看当赏与不当赏,然后权量赏之轻重。若不当赏矣,又何轻重之云乎!」

  「中重于正,正不必中。」中能度量,而正在其中。

  凡事先理会得正,方到得中。若不正,更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