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做不办;极力做得一两件,又困了。唯是圣人,便事事穷到彻底,包括净尽,无有或遗。」正淳曰:「如夏商之礼,孔子皆能言之,却是当时杞宋之国文献不足,不足取以证圣人之言耳。至孟子,则曰『吾未之学也』而已,『尝闻其略也』而已。」

  

  滕定公薨章

  今欲处世事于陵夷之后,乃一向讨论典故,亦果何益!孟子于滕文公乃云:「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便说与「齐疏之服,[食干]粥之食」,哭泣尽哀,大纲先正了。

  古宗法,如周公兄弟之为诸侯者,则皆以鲁国为宗。至战国时,滕犹称鲁为「宗国」也。

  

  滕文公问为国章

  因说今日田赋利害,曰:「某尝疑孟子所谓『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恐不解如此。先王疆理天下之初,做许多畎沟浍洫之类,大段费人力了。若自五十而增为七十,自七十而增为百亩,则田间许多疆理,都合更改,恐无是理。孟子当时未必亲见,只是传闻如此,恐亦难尽信也。」

  孟子说「夏后氏五十而贡,商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恐亦难如此移改。礼记正义引刘氏皇氏之说,正是呆人说话。盖田地一方,沟洫庐舍,成之亦难。自五十里而改为七十里,既是七十里,却改为百里,便都着那趱动,此扰乱之道。如此则非三代田制,乃王莽之制矣!

  孟子说贡、助、彻,亦有可疑者。若夏后氏既定「五十而贡」之制,不成商周再分其田,递相增补,岂不大扰!圣人举事,恐不如此。如王莽之封国,割某地属某国,至于淮阳太守无民可治,来归京师,此尤可笑!正义引刘氏皇氏熊氏说,皆是臆度,迂僻之甚!

  孟子说制度,皆举其纲而已。如田之十一,丧之「自天子达」之类。

  「世禄,是食公田之人。」问:「邻长、比长之属有禄否?」曰:「恐未必有。」问:「士者之学如何?」曰:「亦农隙而学。」「孰与教之?」曰:「乡池录作「卿」。大夫有德行而致其仕者,俾教之。」

  「孟子只把『雨我公田』证周亦有公田,读书亦不须究尽细微。」因论「永嘉之学,于制度名物上致详。」

  问:「滕文公为善,如何行王道不得,只可为后法?」曰:「他当时大故展拓不去,只有五十里,如何做得事?看得来渠国亦不甚久便亡。」问:「所谓『小国七年』者,非是封建小国,恐是燕韩之类。」曰:「然。」

  「『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如古注之说如何?」曰:「若将周礼一一求合其说,亦难。此二句,大率有周礼制度。野,谓甸、稍、县、都,行九一法。国中什一,以在王城,丰凶易察。」

  或问「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曰:「国中行乡、遂之法,如『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又如『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皆是五五相连属,所以行不得那九一之法,故只得什一使自赋。如乡、遂却行井牧之法,次第是一家出一人兵。且如『五家为比』,比便有一个长了。井牧之法,次第是三十家方出得士十人,徒十人。井田之法,孟子说『夏五十而贡,殷七十而助,周百亩而彻』,此都是孟子拗处。先是五十,后是七十,又是一百,便是一番打碎一番,想圣人处事必不如是劳扰。又如先儒说封建,古者『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至周公则斥大疆界,始大封侯国: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男百里。如此,则是将那小底移动,添封为大国,岂有此理!禹涂山之会,『执玉帛者万国』。当时所谓国者,如今溪、洞之类。如五六十家,或百十家,各立个长,自为一处,都来朝王,想得礼数大段藞苴。后来到夏商衰时,皆相吞并,渐渐大了。至周时只有千八百国,便是万国吞并为千八百国,不及五分之一矣,可见其又大了。周毕竟是因而封之,岂有移去许多小国,却封为大国!然圣人立法,亦自有低昂,不如此截然。谓如封五百里国,这一段四面大山,如太行,却有六百里,不成是又挑出那百里外,加封四百里。这一段却有三百五十里,不成又去别处讨一段子五十里来添,都不如此杀定。盖孟子时去周已七八百年,如今去隋时,既无人记得,又无载籍可考,所以难见得端的。又周封齐鲁之地,是『诛纣伐奄,灭国者五十』,所以封齐鲁之地极如鲁地方千里,如齐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是多少广阔!」

  问:「圭田,余夫之田,是在公田私田之外否?」曰:「卿受田六十邑,乃当二百四十井,此外又有『圭田五十亩』也。『余夫二十五亩』,乃十六岁以前所受,在一夫百亩之外也。孟子亦只是言大概耳,未必曾见周礼也。」

  

  有为神农之言章

  德修解君民并耕,以为「有体无用」。曰:「如何是有体无用?这个连体都不是。」德修曰:「食岂可无?但以君民并耕而食,则不可。不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