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与人同,则其志决然,利可断金。
  
  惟仁者能听尽言,己不欲为善则已,苟欲为善,惟恐人之不言。“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夫一人固自明矣,又有一人言而同心,其为利也如金铁之可断。
  
  义理必至于出处语默之不可易,如此其同也,己固自信,又得一人与之同,故利可断金。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天地之数也,一固不为用。“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混然一物,无有终始首尾,其中何数之有?然此言特示有渐尔,理须先数天,又必须先言一,次乃至于十也。且天下之数止于十,穷则自十而反一。又数当止于九,其言十者,九之耦也。扬雄亦曰“五与五相守”者,盖地数无过天数之理,孰有地大于天乎?故知数止于九,九是阳极也,十也者姑为五之耦焉尔。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扌力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扌力而后挂。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极两两,是为天三。数虽三,其实一也,象成而未形也。地两两,刚亦效也,柔亦效也。七离九。六坎八。
  
  参天两地,此但天地之质也,通其数为五。乾坤正合为坎离,坎离之数当六七,精为日月,粗为水火,坎离合而后万物生。得天地之最灵为人,故人亦参为性,两为体,推其次序,数当八九。八九而下,土其终也,故土之为数终于地十。过此以往,万亿无穷,不越十终反一而已。阳极于九,阴终于十,数乃成,五行奇耦乃备。过此周而复始,滋至无算,不越于是。阳用其极,阴不用极而用六者,十者,数之终,九之配也。地无逾天之理,终于其终而已焉。
  
  参天两地,五也。一地两,二也。三地两,六也,坤用。五地两,十也。一天三,三也。三天三,九也,乾用。五天三,十
  
  五也。凡三五乘天地之数,总四十有五,并参天两地自然之数五,共五十。虚太极之一,故为四十有九。“挂一象三”,象天地之三也。揲四,象四时也。揲象四时,数不过十,十时乃岁半,举三揲之余也。直云“五岁再闰”者,尽遇多之数也。揲常余九,则揲者四十而已,四十乃十四时之数也。
  
  此相间循环之数也。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一二相间,是相得也;各有合,以对相合也,如一、六,二、七,三、八,四、九。各有合,神也;位相得,化也。
  
  奇,所挂之一也;扌力,左右手四揲之余也。再扌力后挂者,每成一爻而后挂也,谓第二第三揲不挂也。闰常不及五年而再至,故曰“五岁再闰”。此归奇必俟于再扌力者,象闰之中间再岁也。
  
  “成变化而行鬼神”,成行阴阳之气而已矣。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神矣。
  
  示人吉凶,其道显;阴阳不测,其德神。显故可与酬酢,神故可与神;受命如响故可与酬酢,知来藏往故可与神。示人吉凶,其道显矣;知来藏往,其德行神矣。语蓍龟之用也。
  
  显道者,危使平,易使倾,惧以终始,其要无咎之道也。神德行者,寂然不动,冥会于万化之感而莫知为之者也。受命如响,故可与酬酢,曲尽鬼谋,故可与神。显道神德行,此言蓍龟之行也。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
  
  化之于己,须臾之化则知须臾之顷必显,一日之化则知一日之况有殊。易知变化之道则知神之所为,又曰:“知几其神乎!”
  
  惟神为能变化,以其一天下之动也;人能知变化之道,其必知神之为也。
  
  圣人之进,岂不自见!今在学者区别是非,有化于善者,犹能知之,况圣人乎!易言“穷神知化”,又言“知变化之道”,知变,化安得不知!
  
  变言其著,化言其渐。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辞、变、象、占,皆圣人之所务也,故易道具焉。一本无易道具焉四字,有故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十字。
  
  尚辞则言无所苟,尚变则动必精义,尚象则法必致用,尚占则谋必知来,四者非知神之所为,孰能与于此!
  
  知德之难言,知之至也。孟子谓“我于辞命则不能”,又谓“浩然之气难言”,易谓“不言而信存乎德行”,又以尚辞为圣人之道,非知德,达乎是哉?
  
  学未至乎知德,语皆有病。形而上者,得辞斯得象矣,故变化之理须存乎辞。言,所以显变化也。易有圣人之道四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