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苍颉篇九章,本曰秦篆,世谓之玉筯篆,又谓之八分小篆,盖比籀文十存其八云。
刻符者,其形鸟首云脚,用题印玺。
虫书者,为虫鸟之形,施于幡信,又曰虫书,亦曰传信鸟迹书。
摹印者,屈曲其体,施于印章,亦曰缪篆。
署书者,宫殿题署是也。萧何作未央殿成,用秃笔题额,时谓之萧籀。又题苍龙、白虎二观,此署书之始也。按题署之法,至唐而人多忌讳矣。其点画分毫末来去,各立名字,应之以阴阳,象之以五行,法之以六神。屋之大小,字之尺寸,各有程限,察人平生祸福,占其喜怒休咎之祥,年月逺近之应,可考而知,古未必然也。
殳书者,书于殳也。殳体八觚,随其埶而书之。又曰:文记笏,武记殳,因而制之铭。
隶书者,程邈以文牍繁多,难于用篆,因减小篆,取便于隶佐,故谓之隶书,亦曰佐书。秦之权量所刻是也。故不为体势,与汉欵识篆文相类,非有挑法之隶也。
八分者,王次仲増广隶书为之。盖起于狱官多事,茍趋简易,故无点画俯仰之势。按蔡琰言:“臣父八分书,割程隶字八分取二分,去李小篆二分。”又曰:“皆似八字,埶有偃波。”大抵比秦隶则易识,比汉隶则类篆。以篆笔作汉隶即得之。虽然,必有辨焉。分之不可为隶,犹楷之不可为分也。
章草者,史游为急就章一篇,解散隶体,简畧书之。大抵损隶之规矩,存字之梗槩。汉俗所尚,遂以流传。本草创之义,谓之行草。取篇名以别今草,谓之章草。世以为章帝书者,误矣。章草之法,必分波磔,纵任奔逸,字字区别,非此特谓之草耳。亦犹古隶之生今正书也。
行书者,正书之小变,务从简易,相间流行,故谓之行。锺繇谓之行押。初,颍川刘德升因隶法扫地,而真几于拘,草几于放,介于两间者,不真不草,行书是也。
草书者,张芝变章草为之。字之体埶,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则气候映带,通其隔行,使动无穷,极其姿态。所谓约文该思,应旨宣言者也。
飞白者,蔡邕见役人以垩帚成字,心有悦焉,归而为飞白之书。盖创法于八分,穷微于小篆者也。按王隠、王愔曰:“飞白,变楷制也。”王僧虔曰:“飞白,八分之轻者。本是宫殿题署,埶既寻,文字宜轻微不满,故曰飞白。”梁武帝复有“白而不飞、飞而不白”之论。又按宋仁宗至和中,待诏李唐卿撰飞白三百点以进,自谓穷尽物象,仁宗特为清净二字以赐,六点竒妙,又出三百点之外。
鹤头书,彷佛鹤头,汉初诏版所用,谓之尺一简。偃波书,状若连波,即诏版下鹤头纎乱者。蚊脚书,字体纎垂,有似蚊脚,尚书诏版用之。蚕书,象蚕。
转宿书,象莲花未开,司马子韦感荧惑退舎而作。芝英书,汉武帝时产芝于宣房,因以纪瑞。气候直时书,司马相如采日辰之虫,屈伸其体,升降其埶,以象四时之气云。又后汉东阳公徐安子搜诸史籀,得十二时书,盖象神形云。剪刀篆,韦诞作,象形。
薤叶篆,曹喜本务光之法,垂枝浓直,以小篆书之。垂露篆,点缀轻盈,象露之垂,喜以书章表。悬针篆,字之垂脚,势若针锋。
栁叶篆,始于卫瓘。
璎珞篆,始于刘德升,观星象为之。凤尾诺,始于元帝,用之批答,本于章草字之有尾者。龙爪书,羲之游天台,还会稽,上洞庭,题柱为一飞字,有龙爪之形。花草书,始于齐武帝,覩落英茂木为之。虎爪书,王僧虔以拟龙爪,加之萦婉,兼以棱角,有虎爪之势。反左书,庾亮呼为众中清闲法。
连绵书,一笔环写百字,若萦髪然。撮襟书,不用笔,卷帛书之。
金错刀,笔势颤掣。
瘦金书,笔势劲逸,类薛稷。
堆墨书,方丈大字。
○笔论
笔者,意也;书者,胥也;力者,通也;塞者,决也。
凡书之道,要在执笔。用笔之法,妙在掌指。虚之谓掌,实之谓指。
凡笔,运之欲其活也,执之欲其紧也。执之在手,手不知运;运之在腕,腕不知执。尝以心主,难以力求。
凡用笔之法:拓大指,擫中指,敛食指,拒名指,主于实也。置笔于指节之外,居动静之际而操之,名指拒中,小指拒名,习于虚也。钩以食指,拒以中指,谓之单苞;名指拒中,小指拒名,谓之双苞。
凡用笔之方,不在于力。用于力则死矣。指不入掌,何所阂焉?
凡笔长不过六寸,捉管不过三寸。真一,行二,草三。悬管聚锋,柔毫外拓。左为外,右为内。
凡用墨濡毫,不过三分。浅则竭,深则败。竭者,燥也;败者,弱也。
凡笔毫欲其长也,长之欲其劲也,劲之欲其圆也。长而不劲,不如勿长;劲而不圆,不如勿劲。长之于运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