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极焉。是为王宫,心之应也。
鼻居王宫之下,故名明堂。其诊法,则当以五脏从上而下,配于中央;而六腑各随其脏,配于两侧。有诸内形诸
外,亦各从其类也。
涂蔚生曰∶此系《内经》分发脏腑之法,与前虽有少异。而上下之位置,则未尝颠倒。盖欲多为参考,以尽其精
详耳。
唐容川曰∶明堂今名准头,王宫今名山根也,阙今名印堂,藩今名颊,蔽今名耳门。古人不剃须,故不诊颐下。今
诊诀有心额肾颐之说,是俗医所配。虽今人剃须,气色终不见于此,未可据以为诊也。人身内肺系心系肝系肾系均着
脊,惟脾胃在下,不着脊。然脾膜之根,仍着脊也。故脾俞穴在背,是五脏皆居于身中也。所以诊法,亦配于面之中央,
而六腑则随其脏位,以配于侧。
经云∶阙上咽喉也。
唐容川曰∶阙为眉间,阙之上则至高矣。咽喉之位,在诸脏腑之上,故应于阙上。
涂蔚生曰∶视此则知前之配列诸法,尚欠精微。盖面部为内部之表现,咽喉既系要塞,即不可令其缺如也。前者仅
以心部配于额上,咽喉之病视此,是其未若此法为妥。然其位虽殊,其理则一,亦未可浓非也。
经云∶阙中者肺也。
唐容川曰∶俗名印堂。肺居胸中,高于五脏,故应于此。
经云∶下极者心也。
唐容川曰∶下极即山根。心居肺之下,肺应于阙中,则心当应于此。
经云∶直下者肝也。
唐容川曰∶相法称为年寿,即鼻梁也。肝配于此者,以肝在腹中,半在膈上,半在膈下,位实在心肺之下,
故当配于此。唐宋后医,以肝配左颧,肺配右颧,此西金东木之义,然非五脏自具之位次也。且旧说以为肝在脾之
下,故曰下焦属肝肾。不知水木相生,肝固与肾相属,而究其形体所居,则肝半在膈上,半在膈下,脾在膈下,
居于油膜之上,近胃联小肠也。中医少见脏腑,多失其真,而西医笑之,并谓轩岐先谬。岂知古圣精核,更过西
人,此联合次,便见圣人审定脏腑最精。至经脉穴道,尤为西人所不知也。今必谓古人洞见脏腑,尤属空谈,不
足折服西人。即以剖视例之,古创制作,亦断无未经剖视之理。且轩帝战阪泉涿鹿,何难剖割之有。
经云∶肝左者胆也。
唐容川曰∶举左以赅右。言肝应于鼻梁,其左右附鼻梁者,胆之应也。
经云∶下者脾也。
唐容川曰∶下者指准头言。鼻梁在上,则准头在下,故称下焉。脾在腔内,实居肝之下,油膜之上,故应配
于鼻梁之下。此名明堂为鼻之应,脾能总统五脏,故准头之诊最要。
经云∶方上者胃也。
唐容川曰∶方上二字,不得其解。旧说以为口之上,鼻孔之旁。余按方字,义训两舟相并,殆指鼻之两孔,
其形如方舟也。然则准头为明堂,而两孔即方上也。本经云∶五脏位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则鼻准属脾,两孔旁
自当属胃。
涂蔚生曰∶余以容川此解,似亦牵强。盖方字虽义训为两舟相并,而鼻孔形圆,并不如方舟也。若以鼻之两
孔诊胃为是,然则开窍如口之大者,岂无脏腑所系哉?余以为方上宜解在口,不
知果合圣意否,尚留之以待高明。
经云∶中央者大肠也。
唐容川曰∶此中央字,当合颊侧与鼻计之。颊侧距鼻之中为中央,盖颊侧名蕃,鼻准名明堂,其中即可名中央。
胃近鼻,大肠连胃,位次亦宜。
经云∶挟大肠者肾也。
唐容川曰∶肾有两枚,故配于面部颊侧两旁,是最下之两旁也。肾居于下,配此为宜。后人配于口下承浆之所。
不知古不剃须,口下须掩,气色不见,故《内经》不以此察色。以肾配两颊,肾有两枚,分诊左右,于义为合。
经云∶面王以上小肠也,面王以下膀胱子处也。
唐容川曰∶面王二字,无旧解。然明堂者,北面朝王之所也,疑即明堂鼻准是矣。膀胱子处,即子宫二物,
皆在脐下,与肾位相等,肾两枚居背后,故分发两旁,应肾在后也。膀胱子宫在前,则当次位于前,居鼻下,故曰
面王以下膀胱子处也。惟小肠与胃相接,而为心之府,末易定其位次。且小肠之膜油,全连及肝胆脾也。故配于胆
胃之交,肝脾之际,位在鼻准上边,两旁夹鼻之处,故曰面王以上小肠也。予按后人望色,左肝右肺,心额肾颐鼻脾,
法甚简易,然不及《内经》诊法为更详。
唐容川曰∶阙属肺,阙旁生眉,即当属肺。世多以眉属肝,不知眉实属肺,《内经》云∶肺风之状,其诊在眉
上。足见眉实肺气所发泄。然肝血如不交于肺,即不能化生眉毛。凡毛皆是血化为气而发泄者也。单有血不能生毛,
单有气亦不能生毛。目之部位,统属肝窍所司。由肝目之部,上交阙旁,系肺所司矣。为肝血上交于肺气,所以化生眉
毛。肺为华盖,故相书称眉亦名华盖。肝木主怒,侮肺金而难制,故眉粗之人,性最刚烈。自阙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