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春胜长夏。长夏胜冬。冬胜夏。夏胜秋。秋胜春。此四时五行相胜之理也。人之五脏有余者行胜。
不足者受邪。上工先补不足。无令受邪。而后泻有余。此是治未病也。中工持针。即便泻有余。故言治已病也。杨曰。
五脏得病。皆传其所胜。肝病传脾之类是也。若当其王时。则不受传。即不须行此方也。假令肝病当传脾。脾以季夏王。
正王则不受邪。故不须实脾气也。若非季夏。则受肝邪。盒饭预令实脾气。勿令得受肝邪也。如此者。谓之上工。工、
犹妙也。言妙达病源者也。其中工未能全解。故止守一脏而已。
七十八难曰。针有补泻。何谓也。然。补泻之法。非必呼吸出内针也。
杨曰。补者呼则出针。泻者吸则内针。故曰呼吸出内针也。虞曰。谓用针补泻之法。呼吸取生成之数为之。
然知为针者信其左。不知为针者信其右。当刺之时。必先以左手厌按所针荣俞之处。弹而努之。爪而下之。其气之
来。如动脉之状。顺针而刺之。得气因推而内之。是谓补。动而伸之。是谓泻。不得气乃与。男外女内。不得气。是谓
十死不治也。
杨曰。凡欲下针之法。先知穴处。便以左手按之。乃以右手弹其所接之处。脉动应在左手之下。仍即以左手指按之。
然后循针而刺之。待气应于针下。因推入荣中。此是补也。若得气便摇转而出之。此是泻也。若久留针而待气不至。则
于卫中留针。待气久不得。又内入于荣中。久留待气。如其三处气候不应于针者。谓阴阳俱尽。不可复针。如此之候。
十人十死。故云十死不治。卫为阳。阳为外。故云男外。荣为阴。阴为内。故云女内也。虞曰。自卫得气。推之以所虚
之分。开穴出针。曰补也。自卫取气。引针开穴出针。曰泻也。候吸内。针呼尽出针。曰先补后泻。反此行之。则曰先
泻后补也。玄珠密语称其补泻法云。按之得气。内于天部。天部得气。推之至地部。天地气相接则出针曰泻。反此行之
曰补。与此义相反。丁曰。知为针者。信其左。谓左手先按所刺之穴。以其气来。如动脉而应其手。即内其针。亦是迎
而夺之。为之泻气过而顺针而刺之。是为随而济之也。其男子阳气行于外。女人阴气行于内。男子则轻手按其穴。女子
则重手按其穴。过时而气不至。不应其左手者。皆不可刺之也。刺之则无功。谓气绝。故十死不治也。何待留针而候气
也。
七十九难曰。经言迎而夺之。安得无虚。随而济之。安得无实。虚之与实。若得若失。实之与虚。若有若无。何谓
也。然。迎而夺之者、泻其子也。随而济之者、补其母也。假令心病。泻手心主俞。
虞曰。心病却泻手心主俞。心者法不受病。受病者、心包络也。手心主者、则手厥阴心包络也。包络中俞者、土也。
心、火也。土是火子。乃泻其俞。此乃泻子也。
是谓迎而夺之者也。
虞曰。迎谓取气。夺谓泻气也。
补手心主井。是谓随而济之者也。
虞曰。心火井木。今补心主之井。谓补母也。木者、火之母也。随谓自卫取气。济谓补不足之经。
所谓实之与虚者。牢濡之意也。
虞曰。牢濡。虚实之意也。
气来牢实者为得。濡虚者为失。故曰若得若失也。
杨曰。此是当脏自病。而行斯法。非五脏相乘也。丁曰。五脏虚即补其母。是谓随而济之。实则泻其子。是谓迎而
夺之。况欲行其补泻。即先候其五脏之脉。及所刺穴中如气来牢实者。可泻之。虚濡者。可补之。若持针不能明其牢濡
者。故若得若失也。
八十难曰。经言有见如入。有见如出者。何谓也。然。所谓有见如入者。(滑氏本义云。有见如入下。当欠有见如出
四字。)谓左手见气来至。乃内针。针入。见气尽。乃出针。是谓有见如入。有见如出也。
丁曰。欲刺人脉。先以左手候其穴中之气。其气来而内针。候气尽乃出其针者。非迎随泻补之穴也。谓不虚不实。
自取其经。施此法也。杨曰。此还与弹而努之、爪而下之相类也。
八十一难曰。经言无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寸口脉耶。将病自有虚实耶。其损益奈何。然。是病非谓寸口
脉也。谓病自有虚实也。假令肝实而肺虚。肝者、木也。肺者、金也。金木当更相平。当知金平木。假令肺实而肝虚。
微少气。用针不泻其肝。而反重实其肺。故曰。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此者中工之所害也。
丁曰。中者、伤也。谓昧学之工。不能明其五脏之刚柔。而针药误投。所以反增其害。十人全八。能知二脏也。令
肝虚肺实二脏之病。全六反增其害也。杨曰。上工治未病。知其虚实之原。故补泻而得其宜。中工未审传病之本。所治
反增其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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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跋

属性:难经集注五卷。明王九思等集录吴吕广、唐杨玄操、宋丁德用、虞庶、杨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