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甚至精神疲困。口中失味。全
要好
之。
岂
冬月天冷。产母经血。得冷则凝。致儿不能下。此害最深。故冬月生产。下部不可脱去
棉衣
暖则
盛夏。产妇宜温凉得宜。不可过凉。致增疾病。不可人多。热气逼袭。令产母心烦。热
血沸
将产。最戒曲身眠卧。虽甚腹痛。宜强为踮立。散步房中。或凭几立。切戒曲腰。以阻
儿转
难产
而动
子
结
凡手先出。名曰横生。足先出。名曰倒生。救法。急令产母仰卧。略以盐涂儿手心足心。
仍以香油抹之。轻轻送入。即便自转顺生。不可任其久出。久则手足青而子伤。难以送入。
亦不可妄用催生方药。盖手足之出。非药可治。又切勿误听凶妇。用刀断手。一断。子必腹
中乱搅而伤母矣。
或问试痛何故。曰。儿到七八个月。手足五官全备。已能动弹。或母腹中有火。或起居
不时
然安
月才
生生
足。
寒及
或问何以知其试痛。曰。只看痛法一阵紧一阵者正生也。一阵慢一阵。或乍紧乍慢者。
皆试
或问伤食受寒。何以辨之。曰。伤食者。当脐而痛。手按之更痛。或脐旁有一梗。寒痛
多在
或问将试痛。认作正生。其害如此。倘将正生。认作试痛。以致过时。不亦有害乎。曰。
无
如
大全方曰。妇人怀孕。有七八个月生者。有一年二年乃至四年而后生者。不可不知。
朱丹溪先生云。产后以大补气血为主。虽有他症。以末治之。
陈无择曰。儿下时。切不可遽然平卧。必须靠坐良久。俟恶露下行。方可安卧。不然。
恐血
以黄
其暖
枕流子曰。交骨不开。多因用力太早。逼儿头在户口也。但数日不下者。服药后。闭目
静养
虽属
宜节
孕已知觉。即宜用布一幅。六七寸阔。长视人肥瘦。约缠两道。横束腰间。直至临盆之
时。
且常
可任
五
无论胎堕。子母不保。幸而生育。必有胎惊脐风之病。多致夭折。万一成人。恒遭颠痫恶疾
。药不能疗。与其生后疼爱。不若胎中保护。慎之慎之。
一受胎后。不可登高上梯。恐倾跌有损。不可伸手高处取物。恐胎伤而子啼腹中。如子
腹中
生男生女。夫命所招。与妇何干。倘或连胎生女。不可在旁咨嗟叹息。令其气苦。致病
伤生
产后莫妙于热酒对童便。或腹痛甚。用阳和生化汤。无不愈者。再用马料豆。炒至烟出。
用
或问产后胞衣不下。乃极恶之症。可以损命。有诸。曰不妨。不必服药。亦不必惊恐。
若胞
剪断
向下
下矣
之。
小产重于大产。一切调理并如产后法。
薛立斋先生云。小产重于大产。大产如粟熟自脱。小产如生采。破其皮壳。断其根蒂也。
但
小产数日后。忽然浑身大热。面红眼赤。口大渴。欲饮凉水。昼夜不息。此血虚之症。
宜用
<目录>卷四
<篇名>儿科门
属性:赤子初生。百脉未周。赖母乳哺之。而其肤革未充。精髓未满。恒易招客忤。究其根原。
有
病
长
辑
<目录>卷四\儿科门
<篇名>小儿初生集要十则
属性:一小儿初生。先浓煎黄连甘草汤。用软绢。或丝绵包指。蘸药。抠退场门中恶血气。或不
及。
一小儿生下。不出声者。急看上 有泡。即用银簪挑破。丝棉拭去血。勿令入喉。可活。
一方切不可断脐。以棉衣包儿。用火纸捻烧脐。待儿气转回。方可断脐。
一儿生未乳之前。用淡豆豉。浓煎与服。可下胎毒。最妙。乳后亦可服。且能助养脾气。
消
一初生小儿。不尿。乃胎热也。取大葱白。切四片。取乳汁半盏。同煎片时。分作四服。
即
一初生小儿。大小便不通。以致腹胀欲死。急令人以开水漱口。吸咂儿前后心。并手足
心。
一小儿生下。遍身无皮。用白米粉干扑之。候皮生。乃止。
一小儿周岁之内。谓之芽儿。切忌频浴。以致湿热之气郁聚不散。身生赤游丹毒。如胭
脂涂
生白
一凡浴儿时。须四围遮好。谨避风寒。又须掩好肚脐。勿令潮湿。否则风邪入脐。流毒
心脾
敷之
一小儿忽然惊搐。当令平卧于床席之上。任其牵动。不可抱紧。盖风与痰相激而逆行。
筋络
之。
<目录>卷四\儿科门
<篇名>马兰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