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四肢。\x
承上文别阳别阴,而复论阳结阴结。结阳者,阳气自结,不和于阴也。四肢为诸阳之本,故结阳者
肿四肢,此阳气为病,而征乎外也。
\x结阴者,便血一升,再结二升,三结三升。\x
结阴者,阴气自结,不和于阳也。血乃阴属,故结阴者,便血一升,瘀血去而阳气和。若阳气不和,
仍为阴结之病,而便血一升,是再结二升也。瘀血去而阳气不和,仍为阴结之病,而便血一
升,是三结三升也。此阴血为病,而征乎内也。
\x阴阳结斜,多阴少阳,曰石水,少腹肿。\x
斜,作邪。少腹之少,去声。余篇少同。阴阳结邪,阴阳并结而为邪病也。人身阳常有余,阴常不足,
今阴阳并结,致多阴少阳,是阴寒盛,阳气虚,故曰石水。石水,肾水也。少阴主肾,位
居少腹,故少腹肿。此言阴阳结邪,致阴盛阳虚,而病二阴之石水也。
\x二阳结,谓之消。\x
二阳,阳明也。阳明之上,燥气主之。结则燥气独盛,故饮水过多,而谓之消。
\x三阳结,谓之膈。\x
三阳,太阳也。太阳为诸阳主气,常从胸膈而入于中土,从中
土而出于肤表,结则不能出入,故谓之膈。膈,犹隔也。
\x三阴结,谓之水。\x
三阴,太阴也。太阴之上,湿气主之。结则湿气独盛,故谓之水。与少阴之石水不同也。
\x一阴一阳结,谓之喉痹。\x
一阴,厥阴也。一阳,少阳也。厥阴之上,风气主之。少阳之上,火气主之。阴阳皆结,风火炽而肺金
伤,故谓之喉痹。喉为天气,肺实主之。痹者,闭也。此言阳结阴结则病,是非阴阳之常,而为阴阳之别也。
\x阴搏阳别,谓之有子。阴阳虚,肠 死。\x
搏,音博。余篇同。阳结阴结则病,阳搏阴搏则死。故复论阴阳之搏。阴搏阳别谓之有子,言阴气过盛,
搏击于内,不与阳和,似乎别出,阴盛蓄阳,故在妇人谓之有子。若阴搏阳别而属阴阳正
气之虚,证见肠 而下泄者死。即在妇人,亦非有子。所以申明阴搏有属有子,有属病死也。
\x阳加于阴,谓之汗。阴虚阳搏,谓之崩。\x
阳加于阴谓之汗,言阳气有余,内加于阴,阴得阳而外出,故谓之汗。若阳加于阴,阴气内虚,
不与阳和,阳气搏击,阳搏于内,则阴虚阳盛,故谓之崩。崩,血下堕也。所以申明阳搏,有属
阴阳和而汗出,有属阴阳不和而血崩也。
\x三阴俱搏,二十日夜半死。\x
夫阴搏则阴盛,阳搏则阳盛。有属无病者,有属有病者,有属病死者。若经脉不和,手足阴阳俱
搏者死,故举三阴三阳而复论之。三阴俱搏者,手足太阴脾肺之气,俱搏击于内也。二十日夜半
死者,土之成数十,金之成数九。夜半者,半夜子初,乃十九日之终,交二十日之子阳,而即死也。
\x二阴俱搏,十三日夕时死。\x
二阴俱搏者,手足少阴心肾之气,俱搏击于内也。十三日夕时死者,水之成数六、火之成数七,
终水火之成数而死也。又曰夕时
者,乃十三日之终,至戌亥方死,所以别上文二十日夜半之子阳也。
\x一阴俱搏,十日死。\x
一阴俱搏者,手足厥阴肝与心包之气,俱搏击于内也。十日死者,木之成数八,火之生数二也。十
日者,终木之成数,火之生数而死也。此三阴五脏相搏,与之死期者如此。
\x三阳俱搏,且鼓,三日死。\x
三阳俱搏者,手足太阳膀胱小肠之气,俱搏击于内也。且鼓者,三阳既搏且鼓动,手足之一阳也。手之
一阳,少阳三焦也;足之一阳,少阳胆经也。膀胱,水也;小肠三焦,火也;胆,木也。三日死者,水之生
数一,火之生数二,合而为三。又三者,木之生数。尽水火之生数而死于木也。
\x三阴三阳俱搏,心腹满。发尽,不得隐曲,五日死。\x
三阴三阳俱搏者,手足太阴合手足太阳之气,而相搏击也。手太阴,肺金,天也;足太阴,脾土,
地也;手太阳,小肠,火也;足太阳,膀胱,水也。太阴,天地之气;太阳,水火之气。不和,
故心腹满。三阴三阳俱搏,则肺之天气,脾之地气,膀胱之水气,小肠之火气,发泄已尽,不得有所隐
曲也。隐,幽隐;曲,曲匿。与上文病发心脾之不得隐曲不同也。五日死者,土之生数五,天地
水火不交会于中土而死也。
\x二阳俱搏,其病温,死不治,不过十日死。\x
二阳俱搏者,手足阳明胃与大肠之气相搏击也。温,热也。其病温,以阳明之阳,而见温热之病。
阳亢津竭,故死不治。又曰不过十日死者,言上文不交会于中土,则五日死,此阳明土气亢热,
亦不过十日死。五、十居中,皆土数也。此言阳搏阴搏则死,是非阴阳之常,而为阴阳之别也。
帝问四经十二从,乃探阴阳之理,而求其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