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补益脑髓者也。审于调气。明于经隧者。知胃腑所出之血气。注于经隧。经隧者。五脏六
腑之大络也。左右肢络尽知其会者。左注右而右注左。左右上下。与经相干。布于四肢。出于络脉。与
脉外之气血。相会于皮肤分肉间也。寒与热争者。阴阳之气不和也。故当合而调之。虚与实邻者。血
与气之不和也。故知决而通之。左右不调者。人迎气口之不调。故当犯而行之。阴阳不奇者。脏腑阴
阳。交相配合。十二经脉。交相贯通也。故知起时者。如乘秋则肺先受邪。乘春则肝先受邪之类
也。如春甲乙伤于风者为肝风。以夏丙丁伤于风者为心风之类也。以冬遇此者为骨痹。以春遇此者
为筋痹之类也。如正月太阳寅。故为腰 肿痛。阳明者午也。阳盛而一阴加之。故洒洒振寒之类也。
如手太阳之筋病。名曰仲春痹。足少阳之筋病。名曰孟秋痹也。盖知脏腑之阴阳。故知病起之时也。
本末。病之本标也。寒热。阴阳之邪也。用针之理。知阴阳血气之流行出入。则知邪之所在矣。按此
篇乃全经之总纲。帝平时详析咨访于伯。已得其宗旨。故复宣扬以发明之。故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
矣。不可胜数。余推而论之。以为一纪。纪、纲也。
明于五输徐疾所在。屈伸出入。皆有条理。言阴与阳。合于五行。五脏六腑。亦有所藏。四时八
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处色部。五脏六腑。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温。何经
所在。审皮肤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膈有上下。知其气所在。先得其道。稀而疏之。稍深以留。故
能徐入之。大热在上。推而下之。从下上者。引而去之。视前病者。常先取之。大寒在外。留而补之。
入于中者。从合泻之。针所不为。灸之所宜。上气不足。推而扬之。下气不足。积而从之。阴阳皆虚。
火自当之。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过于膝。下陵三里。阴络所过。得之留止。寒入于中。推而行之。
经陷下者。火则当之。结络坚紧。火所治之。不知所苦。两跷之下。男阴女阳。良工所禁。针论毕矣。
五输者。五脏五输。五五二十五输。六腑六输。六六三十六输。本经云。因其气之实虚疾徐而取
之。故明知五输之实虚。则知疾徐之所在矣。其脏腑之十二经脉。屈伸出入。皆有循度之条理也。言
阴与阳。合于五行者。言五脏六腑。合于天之阴阳。地之五行也。五脏六腑。亦有所藏者。五脏藏五
神志。六腑传导水谷。胆为中精
之府。膀胱为津液之所藏也。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者。五色篇之所谓黄赤为
风。青黑为痛。白为寒。五色各见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浅深。视色上下。以知病处也。五脏六腑。
察其所痛。在身形之左右上下。则知寒温之邪。在于脏腑之何经也。审皮肤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者。
邪气脏腑篇之所谓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心脉滑甚为善渴。涩甚为喑是也。
膈有上下。知其气所在者。膈上为宗气之海。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者也。膈下乃胃腑
中焦之分。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者也。故知其气之所在。先得其所出之道路。稀而疏之。以导
气之出也。稍深以留。以致谷气。知谷气已至。故能徐而入之。复使气之入也。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
下为阴。大热在上。故当推而下之。使下和于阴也。从下上者。热厥也。热厥之为热也。起于足而上。
故当引行于上而去之。夫大热在上。由中焦之所生。热厥于下。因酒入于胃。气聚于脾中不得散。故视
身以前痛者。常先取之。此气因于中。当先取之中焦也。太阳之上。寒气主之。太阳之气。主于肤表。
大寒在外。寒水之气在表也。故当留而补之。候阳气至而针下热。补其阳以胜其寒也。如寒邪上入于
中者。从合以泻之。夫合治内腑。使寒邪从肠胃以泻出之也。夫寒气之甚于外而入于中者。因阳气之在
下也。故针所不能为者。灸之所宜也。上气不足者。推而扬之。下气不足者。积而从之。谓气本于
下之所生也。阴阳皆虚。火自当之。盖艾能于水中取火。能启阳气于阴中也。厥而寒甚。起于廉骨下
之陷中。而上逆于膝。此寒厥也。寒厥起于足五趾之里。集于膝下。而聚于膝上。盖气因于中。阳气衰。
不能渗营其经络。阳气日损。阴气独在。故为之寒。是以取阳明之下陵三里以补之。此寒厥之在气
也。若寒气从络之所过。
得之则留而止之。如寒入于中。则当推而行之。此治寒厥之法也。经气陷下。以火灸之。结络坚紧者。
中有着血。血寒。故火所治之。调经论曰。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盖阳跷阴跷。并起于足踝。上循
胸里。故痛在跷脉之上者。不知痛处也。是以不知所苦痛者。当取两跷于踝下也。男子数其阳。女子
数其阴。故男取阴而女取阳。此良工之所禁也。能知脏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