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出而去之者。言补泻气调而去之也。调
气在于终始一者。持心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
内者。脉口气内绝不至。及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有留针以致阳气。阳气至则内重竭。重
竭则死矣。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者。脉口气外绝不至。反取其四末之
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矣。其死也。阴气有余故躁。所
以察其目者。五脏使五色循明。循明则声章。声章者。则言声与平生异也。( 音弼)
张开之曰。此解小针之义。而九针之论不与焉。 、满也。恍、惚也。所以察其目者。承上
文而言也。目色者。五脏之血色。声章者。五脏之气也。五色循明则声章者。血气之相应也。言声
与平生异者。散败之声也。盖言五脏之气已绝于内。不宜重取之阳。五脏之气已绝于外。不宜再
取之阴。阴阳外内相资。宜藏而不宜尽章着于外也。



<目录>卷一

<篇名>邪气脏腑病形第四

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邪气之中人也奈何。岐伯答曰。邪气之中人高也。黄帝曰。高下有度乎。
岐伯曰。身半以上者。邪中之也。身半以下者。湿中之也。故曰邪之中人也无有常。中于阴则溜于
腑。中于阳则溜于经。
此篇论脏腑阴阳色脉气血。皮肤经脉外内相应。能参合而行之。可为上工。邪气者。风雨寒
暑。天之邪也。故中人也高。湿乃水土之气。故中于身半以下。此天地之邪。中于人身。而有上
下之分。然邪之中人。又无有恒常。或中于阴。或中于阳。或溜于腑。或入于脏。
黄帝曰。阴之与阳也。异名同类。上下相会。经络之相贯。如环无端。邪之中人。或中于阴。
或中于阳。上下左右。无有恒常。其故何也。岐伯曰。诸阳之会。皆在于面。中人也。方乘虚时。
及新用力。若饮食汗出。腠理开而中于邪。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
其中于膺背两胁。亦中其经。黄帝曰。其中于阴奈何。岐伯答曰。中于阴者。常从臂 始。夫臂与
。其阴皮薄。其肉淖泽。故俱受于风。独伤其阴。黄帝曰。此故伤其脏乎。岐伯答曰。身之中
于风也。不必动脏。故邪入于阴经。则其脏气实。邪气入而不能客。故还之于腑。故中阳则溜于
经。中阴则溜于腑。( 音行)
此论皮肤之气血。与经络相通。而内连脏腑也。阴之与阳者。谓脏腑之血气。虽有阴阳之分。
然总属一气血
耳。故异名而同类。上下相会者。标本之出入也。经络之相贯。谓荣血之循行。从手太阴出注手阳
明。始于肺而终于肝。从肝复上注于肺。环转之无端也。上下左右。头面手足也。或在于头面而
中于阳。或在臂 而中于阴。故无有恒常也。诸阳之会。皆在于面者。精阳之气。皆上于面而走
空窍也。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此手足三阳之络。皆循项颈而上于
头面。膺背两胁者。复循头项而下于胸胁肩背也。此三阳络脉所循之处。外之皮肤。即三阳之分部。
邪之客于人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下者。谓三阳皮部之邪。下入于三阳之经。
故曰中于阳则溜于经。臂 者。手臂足 之内侧。乃三阴络脉所循之处。外侧为阳。内侧为阴。
其阴皮薄。其肉淖泽。故中于阴者。尝从臂 始。始者。始于三阴之皮部。而入于三阴之络脉也。
缪刺篇曰。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
留而不去。入舍于经脉。内连五脏。散于肠胃。盖五脏之脉。属脏络腑。六腑之脉。属腑络脏。脏腑
经脉之相通也。夫血脉为阴。五脏之所主也。故邪入于经。其脏气实。邪气入而不能客。故还之
于腑。散于肠胃。阳明居中土。为万物之所归。邪归于阳明之肠胃。而无所复传矣。
黄帝曰。邪之中人脏奈何。岐伯曰。愁忧恐惧则伤心。形寒饮冷则伤肺。以其两寒相感。中
外皆伤。故气逆而上行。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若有所大怒。气上而不下。积于胁下则伤肝。有
所击仆。若醉入房。汗出当风则伤脾。有所用力举重。若入房过度。汗出浴水则伤肾。黄帝曰。五
脏之中风奈何。岐伯曰。阴阳俱感。邪乃得往。黄帝曰。善哉。
此论脏气伤而邪中于脏也。夫邪中于阴而溜腑者。脏气实也。脏气者。神气也。神气内藏。则血
脉充盛。若脏气内伤。则邪乘虚而入矣。风为百病之长。善行而数变。阴阳俱感。外内皆伤也。本
经云。八风从其虚之乡来。乃能病患。三虚相搏。则为暴病卒死。此又不因内伤五脏而邪中于脏也。
故圣人避风。如避矢石焉。上节论内养神志。下节论外避风邪。
黄帝问于岐伯曰。首面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