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下第列因风因火因虚可知
之三项。以见举一反三之意。所谓逐句读也。于收没条。言当散不散。内有虚热。不可纯
用寒凉之剂。以柴胡四物汤治之。于身热不退条。言麻既出透。身仍大热。此毒盛壅遏。宜
化毒清表汤治之。疹已没落而身热者。此余热留于肌表。宜柴胡清热饮治之。何言之相反乃

。盖分观则偏。合观则全。所谓逐节读也。详于正症。略于变症。正症可言。变症不胜言也
。详于麻前。略于麻后。麻前得法。麻后自无患也。只言实症。不言虚症。麻为阳毒。绝少

症。麻后之虚。不言可知也。所谓统举全篇。融会贯通而读也。故于主治条曰。此首尾主治
之大法。至于临时权变。惟神而明之而已。富哉言乎。一篇微旨。已揭于此。读是书者。当
无不领略而会悟之。而余复为之阐发者。为浅学通其旨也。然而高明之家。已窃笑其蛇足矣
。乙亥仲夏。
\x霞溪张廉书于白HT 湖 山之指川书塾。\x



<目录>卷一

<篇名>疹原

属性:疹非一类。有瘙疹。瘾疹。温疹。盖痘疹。皆非正疹也。惟麻疹则为正疹。亦胎元之毒。伏
于六腑。感天地邪阳火旺之气。自肺脾而出。故多咳嗽喷嚏。鼻流清涕。眼泪汪汪。两胞浮

。身热二三日。或四五日。始见点于皮肤之上。形如麻粒。色若桃花。间有类于痘大者。
此麻疹初发之状也。形尖疏稀。渐次稠密。有颗粒而无根晕。微起泛而不生浆。此麻疹见形
之后。大异于痘也。须留神调治。始终不可一毫疏忽。较之于痘虽稍轻。而变化之速
。则在顷刻也。
廉按身热一二日。疹点一齐涌出者重。三四日出者轻。五日后出者重。至六七日隐隐皮肤之
间而不见点者尤重。



<目录>卷一

<篇名>轻重

属性:麻症出时。有轻重之分。临时须要详察。若气血平和。素无他病者。虽感时气。而正能制邪
。故发热和缓。微微汗出。神气清爽。二便调匀。见点则透彻。散没不疾不徐。为轻而易治

也。若素有风寒食滞。表里交杂。一触邪阳火旺之气。内外合发。而正不能制邪。必大热无
汗。烦躁口渴。神气不清。便闭尿涩。见点不能透彻。收散或太紧速。则为重而难治者也。
廉按风甚者。宜疏风为主。寒郁者。宜用麻黄。食滞者。宜用消导。痰甚者。宜化痰。火盛

。宜清火。无汗。风寒闭也。烦躁。毒闭于内。发不出也。口渴。火盛也。便闭。大肠火
郁而
兼食滞也。尿涩膀胱与心火相煽也。喘急。毒郁于肺而兼痰壅也。神气不清。毒盛也。又疹
脉。以浮大滑数有神者为吉。细软微弱无神者为凶。尤以肺脾脉洪大有神。虽有别症。


为害。若细软无神。则阳症得阴脉矣。脉症不相合。恐有变卦。必先察其虚实。庶乎无误。
至于收完热退。虽细软微弱。无害也。形色桃红润泽者轻。其毒轻微也。深红者重。火毒盛

。紫黑灰黯隐伏不明者重极。火毒伏于脏也。阳部多者轻。阴部多者重。头为诸阳之首。面

阳中之阳。背为太阳。四肢外向为阳。胸为阴中之阴。四肢内向为阴。腰亦为阴。阳部多而

部少者顺。阴部多而阳部少者逆。必有后患。二部俱少。火毒轻。二部俱多。火毒重。头面
胸腹手足不出。惟背上有红块者不治。热极。喘促。胃胸。肩胁。狂言。衄血。搦手。摇头
。寻衣。摸床。哕恶。便闭。口出尸气者不治。黑暗干枯如灰煤者不治。鼻煽。口张。眼胞
陷。目无神者不治。痰声在喉内。气喘。胸高者不治。鼻面俱青。粪色青黑如烂鱼肠者不治
。后牙疳臭烂。齿落无血者不治。两颊浮肿。环口青黑。颊漏。齿脱。唇崩。鼻坏者
不治。口如鱼嘴。气急作鸦声者不治。 后大便不通。气喘。皮肉渐乌者不治。 后余热内
攻。谵言妄语。神昏丧志者不治。 后阴虚血燥。疳痨肉脱者不治。



<目录>卷一

<篇名>麻疹主治大法

属性:凡麻疹出贵透彻。宜先用表发。使毒尽达于肌表。若过用寒凉。冰伏毒热。则必不能出透。
多致毒瓦斯内攻。喘闷而毙。至若已出透者。又当用清利之品。使内无余热。以免疹后诸证。
且麻疹属阳。热甚则阴分受伤。血为所耗。故没后须以养血为主。可保万全。此首尾治疹之
大法。至于临时权变。惟神而明之而已。
廉按主治大法。以表发清利养血三项该之。此真的确不磨之论。仲景复起。不能易斯言也。
诚能根据此用药。何有危症。然此其大法也。表发固忌清利。亦有火闭而宜兼用清凉者。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