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眩呕逆相符也。本经平脉。不特尺不
阳搏阴别。及不滑。并手少阴不动之类。凡不沉浮迟数者。皆在其中。此仲景于经旨之外。又言妊娠之变诊
也。阴脉、以下文小弱。及桂枝汤脉之阳浮阴弱推之。当指沉按而言。以阴脉小弱。言四脏之心肝脾肺。而不
言肾。肾中得别阳以实之。岂有小弱之理。惟是四脏之精气。趋固胎元。故见小弱。正与前人三说。相为表里。
盖惟肾脉搏别滑实。故致四脏之阴脉小弱。则仲景丢开尺脉。而言四脏之阴脉。与经文撇开足少阴。而言
手少阴者同义也。但凡渴而不能食者。多有寒热之外症。以少阳中风寒。则渴而默默不欲食。且寒热往来
耳。今既有此而无彼。合而断之。脉平、为人病脉不病。四脏之阴脉小弱。为脏真趋赴肾经以养胎。渴、为津液
下掣。不能食、为生气上冲。故知为妊娠矣。桂枝汤养阳以益阴。故主之。养阳、则实上以御下之冲气。故能食。
养阳以益阴。则阴脉不小弱。而渴亦可止也。六十日、胎气已成。阴血奔赴。故于法当有前此之脉症。以胎气
已成。则向长之机势上侵。而不能食。阴血奔赴。故阴脉小弱而渴也。设或医家以微渴而误清上焦之火。则
上虚而胎气益张。因少不能食而误伤中土之阴。则胃干而脏真失养。胎气下张而上冲。故不食既早。脏真
自虚而下顾。故干渴先形。前项脉症。遂减却一月。而于三十日见矣。若逆甚而因渴以吐之。因不能食而下
之。吐则上提。而阴血不下贯。故不渴。下则下泄。而生气不上冲。故反能食。遂绝然无前此之脉症矣。然至阴
血不下贯。生气不上冲。岂妊娠之佳兆乎哉。此处主桂枝汤。当但服药。而不啜热粥为合。盖啜粥是助桂
枝辛甘之性以祛邪。不啜粥则任芍药酸敛之性以养脏故也。绝之之义。钱塘娄氏。谓绝止医治。本经从
无此喷饭之文。 李徐氏。谓绝止吐下。仲景又无此不传之药。且于文于理。明明言常例该迟至六十日。治
逆则早见三十天。逆甚则母气不相顾。子气不日增。而无此矣。盖危词也。呜呼。吾安得知音者。而与之读金
匮之文耶。
妇人宿有 病。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 痼害。妊娠六月动者。前三月经水利时胎也。
下血者。后断三月 也。所以血不止者。其 不去故也。当下其 桂枝茯苓丸主之。( 音胚凝血也)
\x桂枝茯苓丸方\x 桂枝 茯苓 芍药 丹皮 桃仁(各等分去皮尖熬)
上五味。末之。炼蜜和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本条十一句。凡两段。前五句为一段。辨似胎而非胎之病。后六句为一段。言虽病而暗妊之胎。总以本方为
主治。诸注混淆。不得经旨。 死血也。详 瘕注。痼者固也。 痼者。 病之坚固宿痰也。妇人之经血。其精悍
之源。起于阳明胃腑。然后由脏腑而充贯经络。与男子同。但男子藏而不泻。妇人则十二经各从内络。而渐
注于血室。血室者。胞门在其左。子户在其右。形气相隔。而以窈冥之细络相通者也。胞门中清虚无物。则血
室满而气盈血溢。从贴脊而下。却前行由少腹。而出从溺管之下。阴庭之上一窍。以为月水。若胞门贮有阳
精。则血室中之气血。如朝觐会同之象。而旁从窈冥之细络。趋赴胎元而辅翼滋养之。使血室虚而不满。且
吸取十二经之精汁以为供奉。故经断也。然妇人前阴。列有三窍。假令道路不明。则是动是漏。总不能辨。且
后文腹痛。小便不利等症。亦安能了然耶。故不惜饶舌。琐屑言之。膀胱、浮居少腹。(膀胱居肠之中。何谓浮
居少腹。盖对阴庭及血道而言也)。其窍原高。阴庭即交接处。上通胞门子户。其位次之。血室路经贴脊。其
位最下。但其道自腰俞之下。却从络脉而前行少腹。又缠中道而出向阴庭之上壁。故曰溺管之下。阴庭之
上者此也。是胎动之血。已于血室中通过胞胎。而为撒手失护之血。其道从胎中。直由阴庭正道而下。下多。
则胎落而不可安也。胎漏之血。因血络为 痼所阻。未及到胎。而为血室失守之血。其道由贴脊之腰俞。历
少腹而下者。较之胎动落胎。为可少耽时日。而安之十得其七也。诊法以腰俞 痛。少腹沉满者为漏。无此
而但腹痛。及垂垂气陷者。为动。又血多而骤者。为动。血少而谩者。为漏也。盖谓妇人宿有 病。如平时少
腹坚硬。按之有形。或临经腰腹胀痛。不可宁耐等症即是。夫经断似为有子。若未及三月。而漏下不止。便非
有胎欲堕之候。再验其如胎动之状。而在脐上。便不得认为胎动。而投以安胎等剂矣。盖未及三月。其胎尚
在少腹。安得动在脐上。其为 滞气鼓无疑。故知从前经断。为 痼之旧血不去、而害其新血渐生。现今漏
下。为 痼之死血阻塞。而害其生血归元之所致也。若前症后、漏止经断。又过三月。是六月矣。至六月而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