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四肢。夫经络之水。阳气运动。可从汗解。
今阳虚而当汗不汗。于是身体中。水热则疼。水坠则重。而谓之溢饮者如此。五句当着眼四肢两字。若夫咳
而气逆。但可坐倚而息。且水饮屯心下。抬高膈气。以致吸不能入而短气。所以不得卧倒。又水浮则气迫而
鼓于外。故其形如肿。而所谓支饮者又如此。五句当着眼在倚息短气四字。是则饮虽四名。理同一辙。先由
痰饮悬饮。终归溢饮支饮。而四者之传变。亦视其胸胁经络之虚实。以为偏全迟速耳。
\x二条\x 水在心。心下坚筑。短气。恶水不欲饮。
此合下文二条。俱是详言支饮。盖支饮屯积心下。故其水气。得以上射心肺。而成水在心肺之症也。心下者。
心之下。胃脘及脘外之总名。饮积于脘中。故坚硬如筑。吸气不能下引。故短也。但下条为水在胃脘之外。系
悬饮之所传变。饮久化热而烫于外。故欲饮水。此条为水在胃脘之中。系痰饮之所抬高。水饮内顶。故恶水
不欲饮也。
\x三条\x 水在肺。吐涎沫。欲饮水。
饮支于肺下。而水气上逼之。则肺气不得展于下而上逆。故涎沫因之上泛而见于吐也。余见上条注。
\x四条\x 水在脾。少气。身重。
此详言溢饮之症也。凡痰饮悬饮。其传变俱能病此。盖痰饮则内从胃络而外传于脾。悬饮则旁从胁络。而
下传于脾。故皆能使水气在脾也。脾土之阳衰而至水气射之。则不能运布而溢于四肢者。势也。故曰此言
溢饮之症。脾滞而精悍不升。故少气。脾湿而水土沉坠。故身重也。少气是呼气少。短气是吸气短。
\x五条\x 水在肝。胁下支满。嚏而痛。
此详言悬饮之症也。胁下为肝络之所止经。饮悬于此。则从其络而下射于肝。故水在肝也。水饮实于胁下。
如有物支鼓之状。故曰支满。即所谓支饮之义也。嚏出于肺。肝以水邪犯所不胜。肺恶湿而欲出之。故嚏。但
嚏者。下实其气而始得奋为上迸。则支满者益满。而且振痛矣。与咳唾引痛同义。
\x六条\x 水在肾。心下悸。
此四饮之外。另是一症。即后文十一条所谓伏饮之未发者。长沙于脏中列此。其为防微杜渐之意深矣。夫
肾为水脏。犹之天地之海。与水原相感召。肾阳盛而小便利。则真阴固密。而外水流行。亦何伏饮之有哉。倘
阳德虚微。则水灾祸伏。苟不见微知着而早图之。则平成无日矣。盖四饮为病。是从上而下积。有盈科后进
之渐。其症缓而较平。伏饮为病。是从下而上突。有怒潮直决之机。其症急而尤烈故也。悸是水悸。与虚悸之
跳摆嘈杂不同。水悸者。神境中戚戚然如有不测之患。又时时惕焉自警者是也。盖心肾同主手足之少阴。
而其气尝相通于窈冥。肾中伏水。而心君恍惚。譬之黄河未决。而洛城中之神机暗烛。未免形诸筋惕肉
间也。此自其初症而言。若就已成论。四饮亦低从上泛。而极于支饮。伏饮亦起从下传。而极于四脏者也。
\x七条\x 夫心下有留饮。其人背寒冷。如手大。
自此合下文八九十共四条。言除却溢饮之外。(溢饮不愈则死。无久留之候。)其余三饮。久而未去者。俱
名留饮。此条言支饮之久留者也。心系附背。心下留支饮。则水寒之气。从系而托于背。故其背当寒冷如手
大。内外形气所必应之道也。
\x八条\x 留饮者。胁下痛引缺盆。咳嗽则转甚。
此言悬饮之久留者也。缺盆。足阳明经脉第十二穴。在项下膺乳间。气舍下。气户上。左右凡两穴。痛引缺盆。
咳嗽转甚。注见首条悬饮。并五条肝水下。
\x九条\x 胸中留饮。其人短气而渴。四肢历节痛。
此亦言支饮之久留者也。但七条曰心下有留饮。则饮当胃脘之部。此曰胸中留饮。则比心下又高而逼肺
矣。逼肺。故气机艰于下引而短也。渴。详三条肺水下。四肢历节痛者。人身以历节为溪谷。痛则饮将外溢。而
其气先为郁冒之候也。
\x十条\x 脉沉者。有留饮。
此统言留饮之脉也。水性趋下。且饮留于中。则其气机重坠而不能浮。故凡脉沉者有留饮也。然诊法各从
其部。如沉脉见寸口。饮留胸中。即上文九条之症。微上关。饮留心下。即前七条之症。微下寸口。而于或左或
右单见。则饮留胁下。即前八条之症。其余脏腑。各以其部处之。而于十二篇积脉为准则也。脉沉。并于沉
处见滑细为是。
\x十一条\x 膈上病痰。满喘咳吐。发则寒热。背痛腰疼。目泣自出。其人振振身 剧。必有伏饮。
此发明六条水在肾。心下悸之候也。夫伏饮者。伏而未见之谓。此其欲发而犹未全发。特比六条之但悸者
较重耳。其曰必有伏饮。此长沙之独见若神。而人犹不及觉者也。膈上病痰。言膈上素有痰病之谓。喘满
咳吐者。言因病痰。所以胸满而喘。咳嗽而吐也。二句是主。以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