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瘀热行。而病愈矣。



<目录>卷二

<篇名>中风历节病脉证并治第五

属性:(中风之病。内经论之甚详。而读者每苦不得其要。且多与痹合论。同中之异。更
不可以不辨。)夫风之为病。(中人彻于上下。故)当半身不遂。或(着于一处。)但
臂不遂者。此(不为风而)为痹。(此风与痹之大分别也。然风从虚入。热从风发。故
诊其)脉(虚为)微而(热为)数。(可以一言定之曰。)中风(既成之证)使然。(
若未中之前。国中之顷。则不尽然也。)
此一节先辨风与痹之殊。后之脉微而数中风使然八字。提出中风之大纲。如大海行
舟。茫茫无际。中按罗经。以定子午。则所向自无差错。余注之曰。风从虚入。指阳虚
而言也。阳字指太阳而言。太阳虚。则
不能卫外而为固。故脉微。余又注之曰。热从风发。以其人素有内热。而风中之。风为
阳邪。内热外风。风火交煽。故脉数。学人当知此八个字。是大慈大悲菩萨。立于云端
指示。以下止有四方。首方则为国中时邪未侵心者。示一堵塞法。次方为既中后邪已入
心为瘫痫者。示一下热法。三方为邪已入心。病如狂状者。示一表里兼治法。四方为风
攻于头而不去。示一外治法。细绎方意。无非着眼于少阴。少阴兼手足而言。寒从水化
而归于下。以足少阴为主。风从火化而归于上。以手少阴为主。知其真证。便得真方。
学人当于引而不发之中。得其跃如之妙。
(虽然。风从虚入。虚则脉微。热从风发。热则脉数。此为风证之既成。从少阴而化热者言之
也。若论其初。风不挟寒。则为和风。唯其挟寒。则伤人甚速。始伤皆由营卫。心营肺
卫。必以寸口为凭。若中风而偏于寒者。)寸口脉浮而紧。紧则为寒。浮则为虚。寒虚
相搏。邪在皮肤。(正不足而邪乘之也。气行脉外。血行脉中。浮而有余者。必沉而不
足。故以)浮者(断为)血虚。(血虚则无以充皮肤而养络。故)络脉空虚。(又无以
循常度以御邪。故)贼邪不泻。或左或右。邪气(所伤。则筋脉不用而)反缓。(无邪
之处。则其)正气(独治而)即急。正气引邪。(其口目) 僻不遂。(左 者邪反在
右。右 者邪反在左。不可不知也。虽然。或左或右。则有邪正缓急之殊。而为表为里。
亦有经络脏腑之别。若)邪在于络。(络邪病表。故)肌肤不仁。邪在于经。(经邪病
里。)即(筋骨)重(滞而)不胜。邪入于腑。(则胃腑燥热。其支脉络心。大妨神气
之出入。)即不识人。邪入于脏。(心肾二脏。俱连舌本。脏气厥而不至舌下。故)舌
即难言。(且廉泉亦开。)口(必)吐涎。
此为初病中风之偏于寒者。而详其证之递深也。师未出方。徐忠可云、节下侯氏黑
散即次之。疑系此证之方。然余谓四肢烦重。心中寒甚者为的剂。若风火交煽。喻嘉言
取用驱风至宝膏甚妙。方用防风二两半白术一两半芍药二两半芒硝五钱生石膏一两滑石
三两当归二两半黄芩一两甘草二两
大黄五钱连翘五钱川芎三两半麻黄五钱天麻一两山栀子五钱荆芥五钱黄柏五钱桔梗一两
薄荷五钱熟地黄一两羌活一两人参一两全蝎五钱细辛五钱黄连五钱独活一两。共二十六
味为末。炼蜜丸弹子大。每服一丸。细嚼。茶酒任下。临卧服。但此方医者病患。或疑
其散。或疑其攻。或疑其杂。往往不肯服而死。盖有命焉。不可强也。吕纯阳大丸更效。
又按、风中经络与腑者。可用驱风至宝膏。若入脏。最防迸入于心。宜用侯氏黑散。
于驱补之中。行其堵截之法。至于风引汤。按法用之。无往不利。
\x侯氏黑散\x 治大风。四肢烦重。心中恶寒不足者。(外台治风癫 此方主补虚以
熄其风)
菊花(四十分) 白术 防风(各十分) 桔梗(八分) 黄芩(五分) 细辛
干姜 人参 茯苓 当归 川芎 牡蛎 矾石 桂枝(各三分)
上十四味。杵为散。酒服方寸匕。日一服。初服二十日。温酒调服。禁一切鱼肉大
蒜。常宜冷食。六十日止。即药积腹中不下也。热食即下矣。冷食自能助药力。
徐忠可云、此为中风家挟寒而未变热者治法之准则也。谓风从外入。挟寒作势。此
为大风。证见四肢烦重。岂非四肢为诸阳之本。为邪所痹。而阳气不运乎。然但见于四
肢。不犹愈体重不胜乎。证又见心中恶寒不足。岂非渐欲凌心乎。然燥热犹未乘心。不
犹愈于不识人乎。故侯氏黑散用参苓归芎。补其气血为君。菊花白术牡蛎。养肝脾肾为
臣。而加防风桂枝。以行痹着之气。细辛干姜。以驱内伏之寒。兼
桔梗黄芩。以开提肺热为佐。矾石所至。除湿解毒。收涩心气。酒力营运周身为使。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