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仁(三两)
上二味,蒸一食顷熟,杵之服,日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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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芦根汁饮之良。
31.疫死牛,或目赤,或黄,食之大忌。
牛肉共猪肉食之,必作寸白虫。
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
牛肺从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如马尾,割去勿食,食之损人。
牛、羊、猪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内生虫。
32.啖蛇牛肉杀人,何以知之?啖蛇者,毛发向后顺者是也。
33.治啖蛇牛肉食之欲死方
饮人乳汁一升,立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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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泔水洗头,饮一升愈。
牛肚细切,以水一斗,煮取一升,暖饮之,大汗出者愈。
34.治食牛肉中毒方
甘草煮汁,饮之即愈。
35.羊肉其有宿热者,不可食之。
羊肉不可共生鱼、酪食之,害人。
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悬筋,食之令人癫。
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痈。
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脏。
36.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
猪肉以生胡荽同食,烂人脐。
猪脂不可合梅子食之。
猪肉合葵食之,少气。
37.鹿肉不可合蒲白作羹,食之发恶疮。
38.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妇食之,令子青盲,男子伤精。
39.獐肉不可合虾及生菜、梅、李果食之,皆病患。
40.痼疾人不可食熊肉,令终身不愈。
41.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
食狗鼠余,令人发 疮。
42.治食犬肉不消,心下坚,或腹胀、口干大渴,心急发热,妄语如狂,或洞下方∶
杏仁(一升,合皮熟研用)
以沸汤三升,和取汁,分三服,利下肉片,大验。
43.妇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肉,及鳖、鸡、鸭,令子无声音。
44.兔肉不可合白鸡肉食之,令人面发黄。
兔肉着干姜,食之成霍乱。
45.凡鸟自死,口不闭,翅不合者,不可食之。
46.诸禽肉,肝青者,食之杀人。
47.鸡有六翮四距者,不可食之。
乌鸡白首者,不可食之。
鸡不可合葫蒜食之,滞气。(一云鸡子。)
山鸡不可合鸟兽肉食之。
雉肉久食,令人瘦。
48.鸭卵不可合鳖肉食之。
49.妇人妊娠,食雀肉,饮酒,令子淫乱无耻。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
50.燕肉勿食,入水为蛟龙所啖。
51.鸟兽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解之方大豆煮汁,及盐汁,服之解。
52.鱼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
鱼头中无腮者,不可食之,杀人。
鱼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三年阴不起,女子绝生。
鱼头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鱼目合者,不可食之。
六甲日,勿食鳞甲之物。
鱼不可合鸡肉食之。
鱼不得合鸬 肉食之。
鲤鱼 ,不可合小豆藿食之,其子不可合猪肝食之,害人。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一云不可合猪肝食。 鱼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缩。
青鱼 不可合生胡荽及生葵并麦中食之。
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53.龟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
鳖目凹陷者,及厌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其肉不得合鸡、鸭子食之。
龟、鳖肉不可合苋菜食之。
54.虾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55.食脍,饮乳酪,令人腹中生虫为瘕。
56. 食之,在心胸间不化,吐复不出,速下除之,久成 病。治之方∶
桔皮(一两) 大黄(二两) 朴硝(二两)
上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顿服即消。
57.食 多不消,结为 病。治之方∶
马鞭草
上一味,捣汁饮之。或以姜叶汁饮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药吐之。
58.食鱼后食毒,两种烦乱,治之方∶
桔皮浓煎汁,服之即解。
59.食 鱼中毒方
芦根煮汁,服之即解。
60.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苏煮汁,饮之三升。紫苏子捣汁饮之,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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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瓜汁饮二升,食冬瓜亦可。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61.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62.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 。



<目录>卷下

<篇名>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属性:1.果子生食生疮。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2.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3.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
淋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