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云。按此治火热伤其肺胃。清热救渴之良剂也。
故消渴病之在上焦者。必取用之。东垣以治膈消。洁古以治能食而渴者。
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主之。
〔沈〕此亦非真消渴也。伤寒太阳阳明。热邪未清。故脉浮发热。渴欲饮水。胃热下流。则小便不利。故
以猪苓汤。导热滋干。而驱胃邪下出也。文蛤散。猪苓散。五苓散。凡四条。编书者误入。
〔尤〕按渴
欲饮水。本文共有五条。而脉浮发热。小便不利者。一用五苓。为其水与热结故也。一用猪苓。为其水与
热结。而阴气复伤也。其水入则吐者。亦
用五苓。为其热消而水停也。渴不止者。则用文蛤。为其水消而热在也。其口干燥者。则用白虎加人参。
为其热甚而津伤也。此为同源而异流者。治法亦因之各异如此。学人所当细审也。



<目录>卷三\水气病脉证并治第十四

<篇名>论七首、脉证五条、方九首

属性:师曰。病有风水。有皮水。有正水。有石水。有黄汗。风水。其脉自浮。外证骨节疼痛恶风。皮水。其
脉亦浮。外证 肿。按之没指。不恶风。其腹如鼓不渴。当发其汗。正水。其脉沉迟。外证自喘。石水。
其脉自沉。外证腹满不喘。黄汗。其脉沉迟。身发热胸满。四肢头面肿。久不愈。必致
痈肿。( 。千金。作浮。如鼓不渴。巢源。作如故而不满又不渴。身下。脉经。千金。有体字。)
〔程〕风水与皮水相类属表。正水与石水相类属里。但风水恶风。皮水不恶风。正水自喘。石水不喘。
为异耳。自唐以来。复有五水十水之说。皆由肾不主五液。脾不能行水。致津液充郭。上下溢于皮肤。则水
病生矣。
〔鉴〕风水得之内有水气。外感风邪。风则从上肿。故面浮肿。骨节疼痛恶风。风在经表也。皮水得
之内有水气。皮受湿邪。湿则从下肿。故 肿。其腹如鼓。按之没指。水在皮里也。非风邪。故不
恶风。因水湿。故不渴也。其邪俱在外。故均脉浮。皆当从汗从散而解也。正水。水之在上病也。石水。水之
在下病也。故在上则胸满自喘。在下则腹满不喘也。其邪俱在内。故均脉沉迟。皆当从下从温解也。
〔尤〕正
水。肾脏之水自盛也。石水。水之聚而不行者也。正水。乘阳之虚。而侵及上焦。
故脉沉迟而喘。石水。因阴之盛。而结于少腹。故脉沉。腹
满而不喘也。
〔魏〕黄汗者。其脉亦沉迟。与正水石水。水邪在内无异也。然所感之湿。客于皮毛者。独盛于
他证。故身发热。热必上炎。故胸满头面肿。湿热肆行。故四肢亦肿。久久不愈。瘀窿蕴酿。致成疮痈。溃
烂成脓。必至之势也。热逼于内。汗出于外。湿瘀乎热。汗出必黄。此又就汗出之色。以明湿热之理。名之曰黄汗。
案 。程读为跗。本于喻氏。盖误矣。徐云。 者。浮
也。近是。素水热穴论云。上下溢于皮肤。故为 肿。 肿者。聚水而生病也。知是 肿。即水病之称耳。
巢源石水候云。肾主水。肾虚则水气妄行。不根据经络。停聚结在脐间。小腹肿大。 如石。故云石水。其
候引胁下胀痛。而不喘是也。脉沉者。名曰石水。尺脉微大。亦为石
水。肿起脐下。至少腹垂垂然。上至胃脘则死。不治。
张氏医通云。风水者。肾本属水。因风而水积也。经云。并浮为风水。传为 肿。又曰。肾风者。面
庞然。壅害于言。不能正偃。正偃则咳。名曰风水。其本在肾。其末在肺。皆积水也。上下溢于皮肤。故
为肿。今止言外证骨节疼痛。恶风。不言 肿。脱文也。皮水者。皮肤 肿是也。盖肺主气。以
行营卫。外合皮毛。皮毛病甚。则肺气 郁。当发其汗。散皮毛之邪。外气通。而郁解矣。正水者。肾经之
水自病也。经曰。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故聚水成病。上下溢于皮肤。 肿腹大。上为喘呼不得卧。标本
俱病也。石水者。乃水积小腹胞内。坚满如石。经曰。阴阳结邪。阴多阳少。名
石水。又曰。肾肝并沉为石水。水积胞内。下从足少阴。故不发喘。
脉浮而洪。浮则为风。洪则为气。风气相搏。风强则为
隐疹。身体为痒。痒为泄风。久为痂癞。气强则为水。难以
俯仰。风气相击。身体洪肿。汗出乃愈。恶风则虚。此为风水。不恶风者。小便通利。上焦有寒。其口
多涎。此为黄汗。
〔鉴〕此为黄汗四字。当是衍文。六脉俱浮而洪。浮则为风。洪则为气。风气相搏之病。若风强于气。相
搏为病。则偏于营。故为隐疹。身体为痒。痒者肌虚。为风邪外薄故也。名曰泄风。即今之风燥疮是也。故日
久不愈。则成痂癞。痂癞。疥癣疠癞之类是也。若气强于风。相搏为病。则偏于卫。故为水气。难以俯仰。
即今之支饮喘满不得卧也。若风气两相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