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未欲解也,栀子豉汤主之。
【按】此方香豉当是干姜。余义亦详前经文下正误文内。
【注】伤寒五六日,邪气在里之时也。大下之后,若身热去,心胸和,是为欲解矣。今
身热不去,邪仍在表也。心中结痛过下里寒也,故曰未欲解也。但此表热里寒之证,欲
温其里,既碍表热,欲解其表,又碍里寒,故惟以栀子之寒,干姜之热,并举而涌之,则
解表温里两得之矣。岂尚有身热结痛而不尽除者哉!此仲景立两难治法,其妙如此,余可类推矣。
【集注】王肯堂曰∶“身热不去”四字宜玩。结胸身不热,知热不在表也,今身热不
去,惟宜越之而已。
程应旄曰∶痛而云结,殊类结胸,但结胸身无大热,知热已尽归于里为实邪。此则
身热不去,则所结者,因下而结,客邪仍在于表,故云未欲解也。
凡用栀子汤,病患旧微溏者,不可与服之。
【注】若汗、吐、下后,懊 少气,呕逆烦满,心中结痛者,皆宜以栀子等汤吐之。以
其邪留连于胸胃之间,或与热、与虚、与饮、与气、与寒相结而不实,则病势向上,即经
所谓“在上者因而越之”之意也。若未经汗、吐、下,而有是证,则为实邪,非栀子汤轻
剂所能治矣,又当以瓜蒂散重剂主之也。若病患旧微溏者,虽有是证,但里既久虚,不
可与服;若与之,即使客邪尽去,亦必正困难支,盖病势向下,涌之必生他变也。本草
不言栀子为吐剂,仲景用之以为吐者,何也?栀子本非吐药,以其味苦能吐,故用之以涌其热也。
【按】吐药不止栀子也,诸药皆可为之,惟要确审胸胃之邪,是寒是热?是食是水?是
痰是气?因何阻滞,使胸胃阳气不伸?遂以当用之药而吐涌之,自可愈也。如欲吐寒,则
以干姜桂皮之类;吐热,则以栀子苦茶之类;吐食,平胃食盐之类;吐水,五苓生姜之类;
吐痰稀涎,橘皮之类;吐气流气,枳朴之类。但形气弱者,药宜少,仍当佐以补中益气等
升药为妥;形气壮者药宜多,更佐以瓜蒂、藜芦等猛药更效。凡煎吐药汤及调散,或用酸
米汤,或用白汤,或用稀米粥,须备十余盅,令病者顿服一盅,即用指探吐药出,再服一
盅,亦随用指探吐药出,再服再叶,以顺溜快吐为度,则头额身上自有微汗,所有病证
轻减,即为中病,不必尽服余药。若过吐之,即使病尽除,恐损胸中阳气也。近世之医,以
吐为古法不可用,久矣。皆因仲景之道不彰,其法失传,无怪乎其不敢用也。夫不知其妙,
而不敢用,犹之可也;若竟委之曰古法不可用,则不可也。盖邪之在上者,非吐不愈。若
如俗工所云,使病者畏不敢服,因循生变,致轻者重,重者死,夫谁之咎与?抑知汗、吐、
下三法,用之诚当,其证无不立时取效。后之业医者,又安可只言汗下两法,而置吐法
于不用,致使古法沦亡也耶!
【集注】程知曰∶此言服栀子亦有禁忌也。病患旧微溏,里虚也,又服苦寒,则不能上
涌,而反下泄,故禁之。
张志聪曰∶此言栀子而不言豉者,申明栀子之苦能下泄,故病患旧微溏,不可与服之也。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
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按】张兼善曰∶“麻黄汤主之”五字,不当在阳气重之下,岂有衄乃解之后,而用麻
黄汤之理乎?其说甚是。况服药已之上,并无所服何药之文,宜将此五字移于其上始合。
【注】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谓伤寒表证仍在,当以麻黄汤
发其汗也。服药已,微除者,谓已发汗,邪虽微除,犹未尽除也,仍当汗之,若因循失
汗,则阳邪久郁营中,不得宣泄,致热并于阳而发烦,热郁于阴而目瞑。剧者,谓热极
也。热极于营,势必逼脉中之血妄行为衄,衄则热随血去而解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
【集注】程知曰∶脉见浮紧,表证仍在,虽八九日,仍当以麻黄汗解,服汤已,其病
微除,至于烦瞑剧衄,乃热郁于营,阳气重盛,表散之药,与之相抟而然。然至于逼血
上衄,则热随血解矣。此言发汗当主以麻黄汤,非衄解之后,仍用麻黄汤也。
张璐曰∶服药已微除,复发烦者,余邪未尽也。目瞑烦剧者,热盛于经也,故迫血
妄行而为衄,衄则余热随血而解也。以汗后复衄,故为阳气重也。或言汗后复衄,而热
邪仍未尽,重以麻黄汤散其未尽之邪,非也。若果邪热不尽,则“衄乃解”三字从何着落?
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注】太阳病脉浮紧,发热无汗,此伤寒脉证也,当发其汗。若当汗不汗,则为失汗。
失汗则寒闭于卫,热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