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气散失。故善悲惊不乐。志高与张同。简按吴注近是。
\x中指爪甲上\x 吴仍王注。改作小指。注云。关冲穴也。为手少阳井。手少阳之络。从耳后入耳中。故
刺之。简按马张高并从新校正。为是。
\x其不时闻者\x 吴云。绝无所闻者为实。不时闻者为虚。虚而刺之。是重虚也。张云。时或有闻者。尚
为可治。其不闻者。络气已绝。刺亦无益。故不可刺也。简按若吴注所言。则当云其时不闻者。疏甚。
\x耳中生风\x 吴云。生风。如风之号也。志云。加耳鸣之风生也。简按千金方。耳中飕飕。是也。
\x凡痹往来\x 高云。此言往来行痹。不涉经脉。但当缪刺其络脉。不必刺其 穴也。凡痹往来。谓之行
痹。其行无常处者。邪在分肉之间。不涉经脉也。简按千金方。风痹。游走无定处。名曰血痹。此亦邪在于血
络者。
\x痛而刺之\x 张云。谓随痛所在。求其络而缪刺之也。志同。高云。凡痹必痛。痛而刺之。简按今从张注。
\x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 数\x 吴本。十一字为注文。云。旧作大文。僭改为细注。
\x月生一日一 \x 甲乙。月上。有以月死生为数六字。高云。上文手厥阴心包主血脉。故以月死生为
数。此言痹痛。则冲任之血。不能热肉充肤。澹渗皮毛。故亦以月死生为 数。篇中缪刺无 数。皆以月死生。
为数也。
\x邪客于足阳明之经\x 马吴张并根据新校正。经。作络。志
仍原文。云。此言经脉之互交者。亦当以缪取也。经。谓阳明之经脉也。高同。简按据王注及志高。则刺大经
之病也。似与巨刺无别。今亦仍新校正。
\x足中指次指\x 马从王注。吴云。足阳明之脉。有入中指内间者。有入中指外间者。有入大指间者。此
言刺足中指次指。乃中指及次指也。次指是厉兑穴。中指则不必穴也。张云。中指次指。皆足阳明所出之经。
即厉兑穴次也。志云。足阳明之脉。下入中指外间。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间出其端。故当取中指间之内庭。
大指次指间之厉兑。高云。中指次指。即大指次指也。爪甲上与肉交者。足阳明厉兑井穴也。简按高以自大指
当第三指者。为中指。则与王注异。而考本输篇。胃出于厉兑。厉兑者。足大指内次指之端也。本篇下文则云。
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 。明是足以第二指为中指。而与手之中指不同。当以甲乙为是。
\x温衣饮食\x 志云。咳者。邪干肺也。故宜温衣。及温暖饮食。若形寒饮冷。是为重伤矣。
\x气上走贲上\x 简按新校正。引杨玄操。是也。丁德用云。胃言若虎贲之士。围达之象。故曰贲门也。
况胃者围也。主仓廪。故别名太仓。今考诗注。贲。大也。胃已名太仓。贲门盖取于此。若以虎贲之贲。则义
不叶。马以下诸注。仍新校正。唯高本于王。
\x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x 高云。左刺右右刺左六字。衍文。简按下文嗌中肿云云。亦邪客于足少阴
者。故以此六字为衍文。然嗌中肿二十八字。王所移于此。未可果为衍文。
\x不能内唾\x 高云。内。犹咽也。
\x腰痛引少腹控 \x 吴云。足太阴湿土也。湿病者。先注于腰。故腰痛。太阴之筋。聚于阴器。循腹
里结胁。故引少
腹控 。张云。足太阴之络。上入布胸胁。而筋着于脊。故为病加此。控。引也。高云。经脉论云。脾之大络。
名曰大包。出渊液。布胁胸。实则身尽痛。虚则百节尽皆纵。令人腰痛引少腹。身尽痛之意也。控 不可以仰
息。布胸胁。百节尽皆纵之意也。
\x腰尻之解两胂之上是腰俞\x 吴据新校正。删是腰俞三字。注云。腰尻之解。腰俞一穴也。两胂上。脾
俞二穴也。马云。腰俞。在中行二十一椎之下。则无左右。断是白环俞也。张云。腰俞止一穴居中。本无左右。
此言左取右。右取左者。必腰俞左右。即足太阳之下 穴也。高云。解骨缝也。胂上。髁胂之上。即髀股也。
申明腰尻之解。两胂之上。腰俞是也。盖腰尻之解。属于腰俞。两腰之上。即腰俞两旁之下也。简按刺腰痛论
云。腰痛。引少腹控 。不可仰。刺腰尻交者。两髁胂上。以月生死为 数。王注。腰尻交者。谓髁下尻骨两
旁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为八 骨也。今由此攻之。是腰俞三字衍。而其义则张注为得矣。
\x邪客于足太阳之络\x 张云。足太阳经。挟脊抵腰中。故拘挛脊急。其筋从腋后入腋下。故引胁而痛。
\x应手如痛\x 如。甲乙。作而。吴云。此不拘穴俞而刺。谓之应痛穴。
\x治诸经刺之所过者不病\x 过。王。平声。马云。盖经旨以病为有过也。高。之下。病下。并句。注云。治
诸经刺之。谓治诸经之病。则正刺其经也。所过者不病。谓诸经所过之道。不为邪客。而不病也。简按旧注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