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迎。
\x邪气复至\x 复。甲乙。作益。
\x其来不可逢\x 吴云。其邪之来不可逢。其虚而取之。盖恐更伤其经气也。正此云无逢其冲之谓。张
云。真气不实。迎而泻之。邪气虽去。真气必太虚矣。故曰。其来不可逢也。按小针解曰。其来不可逢者。气
盛不可补也。彼言补。此言泻。文若相反。各有深义。当两察之。
\x大气已过\x 吴云。大气。人气也。人气应乎水刻。异在灵枢。志云。大气。风邪之气也。高云。针
下所聚之大气已过。而复泻之。则真气外脱。简按上文云。大气皆出。又云。大气留止。高注为是。
\x其往不可追\x 张云。小针解曰。其往不可追者。气虚不可泻也。
\x不可挂以发\x 小针解云。不可挂以发者。言气有易失也。吴云。此上必有阙文。此两释其义耳。取
邪之时。不可毫发间差。张云。欲泻其邪。在气至之顷。不可挂以发者。言丝毫之不可失也。志云。挂。 同。
\x发针\x 吴云。施针也。
\x若先若后\x 吴云。若先之则邪未至。后之则虚其真。
\x病不可下\x 张云。下者。降服之谓。高云。下。犹退也。
\x如扣椎\x 吴云。椎。木瘤也。张云。椎。木椎也。顽钝难入。如扣椎之难也。简按木瘤。未有所考。
\x溶溶\x 释音。溶。音容。张云。流动貌。简按说文。水盛也。
\x逆而刺之温血也\x 吴云。温血。毒血也。张云。凡取络者。必取其血。刺出温血。邪必随之而去矣。
故病可立已。温血。热血也。简按王注。刺之下句。恐非也。志云。若逆而刺之。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
得出。(三句。出十二原篇。)高
云。温。通调也。略同王义。不可从。
\x中腑\x 吴云。中腑。胃也。土主中宫。故曰中腑。调之中腑者。言三部九候。皆以冲和胃气调息之。
张云。中腑。脏气也。凡三部九候脉证。皆以脏气为主。气顺则吉。气逆则凶。故调之中腑。志高仍吴注。
\x大过且至\x 吴云。大邪为过也。高云。大过。死期也。今从吴。
\x大经\x 举痛论云。血泣不得注大经。
\x内着\x 马云。着。着同。
\x不能久长\x 张云。杀人冥冥之中。莫此为甚。欲遗阴德于子孙者。当以此为切戒。高云。不能使人
久长于人世也。
\x因不知\x 因。甲乙。作固。
\x因加相胜\x 志云。不知六气之加临。五运之相胜。高同。简按盖谓不知五胜之理反补之。此则加相
胜者。乃释邪攻正也。与运气之义迥别。



<目录>卷三

<篇名>通评虚实论篇第二十八

属性:马云。评。论也。内论病有虚实之义。故名篇。吴云。通。普也。高云。犹言统论虚实也。
\x邪气盛则实精气守则虚\x 张云。邪气有微甚。故邪盛则实。正气有强弱。故精夺则虚。夺。失也。二
句为病治之大纲。其辞似显。其义甚微。最当详辨。(此以下。论说精确。医家所宜识。以文繁今省之。)李
云。盛则实者。邪气方张。名为实证。夺则虚者。亡精失血。用力劳神。名为内夺。汗之下之。吐之清之。名
为外夺。气怯神疲。名为虚证。简按邪气之客于人身。其始必乘精气之虚而入。已入而精气旺。与邪气俱盛则
为实。如伤寒胃家实证。是也。若夫及邪入而客。精气不能与之相
抗。为邪气所夺则为虚。如伤寒直中证。是也。马云。邪气盛者。外感也。正气虚者。内伤也。此说不可从。
\x气逆者足寒也\x 张云。气逆不行。则无以及于四肢。阳虚于下。故足寒也。
\x余脏皆如此\x 马云。此肺虚。而非相克之时则生。如春秋冬。是也。如遇相克之时则死。如夏时之火。
是也。余脏虚者。其生死亦如此而已。夫帝问虚实。而伯先以虚为对。未及于实也。张云。一曰。肺王于秋。
当秋而气虚。金衰甚也。故死。于义亦通。
\x寸脉急而尺缓\x 简按王云。脉急。谓脉口也。而不解尺缓之义。诸家俱为尺中之脉。非也。论疾诊尺
篇云。审尺之缓急小大滑涩。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尺缓。即尺肤缓纵之谓。此节以脉
口诊经。以尺肤诊络。盖经为阴为里。乃脉道也。故以脉口诊之。络为阳为浮而浅。故以尺肤诊之。义为明晰。
马以经与寸为阳。以络与尺为阴。此本于后世寸阳尺阴之说者。与经旨相畔。张则云。本节之义。重在经络。
不在尺寸。俱不知尺是尺肤之谓也。下文脉口寒而尺寒。尺热满。脉口寒涩。义并同。吴。尺缓。改作尺脉紧。尤误。
\x故曰\x 吴删二字。简按以下止可以长久也三十一字。疑是错简。若移于下文滑则生涩则死也之下。则
文理顺接焉。
\x脉口热而尺寒也\x 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