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也。且夫《热论》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今脉不与汗相应,此不胜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
者,是失志,失志者死。今见三死,不见一生,虽愈必死也。
汗生于谷,谷生于精者,谓由本元精气,化水谷以生津液,
发而为汗。邪随汗泄,则邪却而精气胜也。精气胜则当能食以化水谷,其邪已泄而不复热矣。乃复热者,邪气
未去也,其所出之汗,精气徒泄也。故汗出而辄复热,是精却而邪气胜也。所以不能食,精无俾也,俾者,
倚藉之谓。其病虽留连,其寿可立待而倾也。古论曰∶汗出脉躁盛者死。若邪去而精气存,脉必静矣,今脉与汗
不相应,则邪未去而精气不胜病气也,其死明矣。且狂言是失志,失志者死,一也;汗出复热,精却邪胜,二
也;脉与汗不相应,三也。今现三死证,不见一生证,虽似愈,必死也。



<目录>卷七\热病

<篇名>死证

属性:《灵枢・热病篇》曰∶热病三日,而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
其阴以补其不足。身热甚,阴阳皆静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两手之脉名气口,主五脏之阴,颈旁动脉名人迎,主六腑之阳,义详十二经络篇。热病三日,气口静而人
迎躁者,阳热之邪盛于阳经也。盖人迎为阳明之脉,阳明行气于三阳,故当治诸阳经,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再
实其阴气,以补其不足。如身热甚,而气口、人迎之脉皆静者,脉证不合,本元气败,不能与邪争,故脉反静,
为死之征,不可妄治也。如其可以治者,急取之,若不汗出,则通腑以泄之可也。五十九刺者,经穴针法,
详针灸篇,不录。
热病七八日,脉口动喘而短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
脉口即气口,又名寸口,动喘而短者,短为肺脉,邪入手太阴肺经,故刺手大指间肺经之井穴。脉口动喘,
其人迎亦必躁盛可知,热病七八日之久,故当急刺也。
热病七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
脉微小及代,皆邪热深陷而元气脱,故溲血口干,而死之速也。
热病已得汗出,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刺肤,喘甚者死。
此即精却而邪胜者也,故死。
热病七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出者,勿腠刺之。
热病七八日而脉不躁,邪气深沉之象,或躁而不散数,其元气尚未败,三日中或得汗解。如三日不汗,其
元气败而邪更深,四日必死矣,凡此等日久未曾汗出者,多是死证,勿妄治也。



<目录>卷七\热病

<篇名>肺邪

属性:热病先肤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针,苛轸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
此热邪在肺经,故先皮肤痛,而鼻窒充面,邪浮于上也,故从皮毛以治之。针有圆扁大小九等,浅刺皮毛,
当用第一针也。苛者,痛也,轸同疹,鼻上热结成疹也。若治皮而肺邪不得去,当泻心火以救肺金也。凡言索
者,用针引气,气至为索得也。



<目录>卷七\热病

<篇名>心邪

属性:热病先身涩,倚而热,烦 ,唇口嗌干,取之脉,以第一针,五十九,肤胀口干,寒汗出,索脉于心不
得,索之水,水者,肾也。
此热邪在心经也。先身涩,倚而热者,郁热耗津液而皮干涩,身如倚着热物之状,故又烦 而唇口嗌干也。
心主血脉,故当治脉,若治脉不得邪去,当助肾水以济之,所谓寒之不寒,是
无水也,壮水以制阳光,其热自退。既治之而肤胀口干,身寒汗出者,卫阳已虚,故身寒肤胀而汗出,汗多伤
津,故口干,当用清补调之也。



<目录>卷七\热病

<篇名>脾邪

属性:热病嗌干多饮,善惊,卧不能起,取之肤肉,以第六针,五十九,目 青,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木,木
者,肝也。
此热邪伤脾,津液不能上输而嗌干多饮;脾病则肝木乘之,故善惊而目 青;卧不能起者,脾主肉,脾伤
则身重也。治脾不得邪去,必当泻肝以苏脾困也。



<目录>卷七\热病

<篇名>肝邪

属性:热病面青脑痛,手足躁,取之筋间,以第四针,于四逆,筋 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者,肺也。
此热邪伤肝,故面色青;肝脉上巅入脑,故脑痛;邪入厥阴,手足躁扰,甚则四逆,筋伤而 ;肝开窍于
目,肝液泄而目中含泪如水浸。从筋治肝不得愈,则治其肺,用金以制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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