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上角而分左右。左右而又分上下。正以明阴阳之中。复有阴阳也。余准此。志云。佗佗、
美也。如木之美材也。
\x大角之人\x(止)\x遗遗然\x 甲乙注。一曰左角。张云。禀五形之偏者各四。曰左之上下。右之上下。而
此言木形之左上
者。是谓大角之人也其形之见于外者。属于左足少阳之经。如下文所谓足少阳之上。气血盛则通髯美。良以及
血气多少等辨。正合此大角之人也。遗遗、柔退貌。愚按、通天篇有云。太阴之人。少阴之人。太阳之人。少
阳之人。阴阳和平之人。凡五人者。其态不同。是统言大体而分其阴阳五态也。此以木火土金水五形之人。而
复各分其左右上下。是于各形之中。而又悉其太少之义耳。总皆发明禀赋之异。而示人以变化之不同也。马云。
遗遗然者。如有所遗失。然行之不骤而驯也。简案、马注不允。志云。遗遗、谦下之态。如枝叶之下垂也。亦
恐非是。
\x左角之人\x(止)\x随随然\x 甲乙作右角。张云。左角。一云少角。随随、从顺貌。下文云。足少阳之下。
血气盛则胫毛美长者。正合此少角之人。而此言其右之下也。余仿此。
\x 角之人\x(止)\x推推然\x 甲乙。推推、作鸠鸠。张云。一曰右角角形。而并于右足少阳之上者。是谓右
角之人。此即言其右之上也。推推、前进貌。志云。大谓之 。即太角也。大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 角之
人。比于右足少阳。推推、上进之态。如枝叶之上达也。简案、广韵。 、音大。义同。然则 角乃与上文大
角何别。上文大角。摅甲乙作左角。近是。
\x判角之人\x(止)\x栝栝然\x 正脉、甲乙。栝栝、作括括。张云。判、半也。应在大角之下者。是谓判角
之人。而属于左足少阳之下。即言其左之下也。栝栝、方正貌。凡此遗遗、随随、推推、栝栝者。皆所以表木
形之象。志云。栝栝、正直之态。如木体之挺直也。
\x火形之人\x(止)\x核核然\x 甲乙无似于赤帝其为人七字。核核、作窍窍。(简案疑是 误字形相似)
矧诸本作KT 。常改。马云。此
言火形之人。有全偏之分也。火主南方。其音征。其色赤。故火形之人。似于上天之赤帝。KT 者。脊肉也。
广KT 者。火之中势炽而广大也。面锐头小者。火之炎上者。必锐且小也。好肩背髀腹者。火之自下而上。渐
大而狭。故谓之好也。手足小者。火之旁及者。势小也。行安地者。火必着地而起也。疾心者。火势猛也。行
摇肩者。火之势摇也。背肉满者。即广KT 之义也。有气者。火有气势也。此自其体而言耳。轻财者。火性易
发而不聚也。少信者。火性不常也。多虑而见事明者。火性明通而旁烛也。好颜者。火色光明也。急心者。火
心急也。不寿暴死者。火势不久也。耐春夏者。火令行于暑时也。不耐秋冬者。火畏水也。此自其性而言耳。
故秋冬有感于邪。则病易生。手少阴心经属火。其经脉穴道之行于分部者。若核核然。有真实之义。下文言手
太阳。小肠经者。以心与小肠为表里耳。张云。核核然。火不得散而结聚为形也。
\x质征之人\x(止)\x肌肌然\x 甲乙。质、作太。张云。一曰质之人。一曰大征、以征形而应于左之上。是谓
大征之人。而属于左手太阳之上也。肌肌、肤浅貌。此下详义同前木形注中。马云。肌肌、肌肉充满之义也。
\x少征之人\x(止)\x 然\x 张云。应右征之下者。是谓少征之人。而属于右手太阳之下也。 、不反貌。
又多疑也。马云。 、音滔。诗经东山篇。有 不归。朱注。以 为久意。今此当作滔滔。从水为宜。又
云。滔滔者饶洽之意也。志云。 、喜悦之态。简案、说文。 、说也。玉篇。喜也。志正本此。
\x右征之人\x(止)\x鲛鲛然\x 张云。以征形而属于右手太阳之上。是谓右征之人。鲛鲛、踊跃貌。
\x质判之人\x(止)\x支支颐颐然\x 甲乙。质判、作判征。支支下有然字。颐颐然、作熙熙然。张云。此居质征
之下。故曰质判。而属于左手太阳之下。判、亦半之义也。支支、枝离貌。颐颐、自得貌。凡此肌肌之类者。
皆所以表火形之象。马云。支支者。支持之义。颐颐者。垂下之义也。志云。支支颐颐。上下之相应也。
\x土形之人\x(止)\x敦敦然\x 甲乙无似于上古黄帝六字。马云。此言土形之人。有全偏之分也。中央主土。其
音宫。其色黄。故土形之人。比于上宫。似于上古之黄帝。曰上古者。以别于本帝也。色黄者。土之色黄也。
面圆者。土之体圆也。头大者。土之体平也。肩背美者。土之体浓也。腹大者。土之体阔大也。股胫美者。土
之体肥也。小手足者。土本大亦可以小也。多肉者。土主肉也。上下相称者。土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