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人迎主阳。故必于春夏微
大。寸口主阴。故必于秋冬微大。乃谓之平人也。简案、马志。并以左右寸口。为人迎气口释之。失古义矣。
\x代则乍甚乍间\x 张云。此言人迎脉也。乍甚乍间。即下文乍痛乍止之谓。志云。乍痛乍止者。病
在血气之交。或在气或在脉。有交相更代之义。故脉代也。
\x紧痛\x(止)\x名曰经刺\x 按、甲乙张马忘作旦。是。张云。紧则为痛痹。故当取分肉。代因血气不调。
故当取血络。且饮调和之药。脉陷下不起者有寒滞。故宜灸之。若不因血气
之盛虚。而病有留于经络者。则当随经所在。或饮药。或灸刺。以取之也。
\x人迎四倍者\x(止)\x以验其脏腑之病\x 张云。脉之偏盛至于四倍者。乃为关格不治之证。若一倍、二
倍、三倍。不过为病。而但有轻重之分耳。故当审其致病之本末。察其寒热脏腑而施之治也。
\x病在足厥阴\x(止)\x在手心主\x 张云。人迎寸口。相为表里。故上文云。人迎一倍。病在足少阳。此云
寸口一倍。病在足厥阴。胆与肝为表里也。一倍而躁。为人迎。在手少阳。寸口在手心。主三焦包络。人表里
也。凡后二倍三倍。表里皆然。
\x盛则胀满\x(止)\x出糜、少气、溺色变\x 张云。此言寸口脉也。盛则外实中虚。故为胀满、寒中、食不化。
虚则真阴不足。故为热中、出糜、少气、溺色变。糜、谓泄泻糜烂之物。
\x紧则先刺\x(止)\x以经取之\x 甲乙。徒、作从。马志本取之下。有名曰经刺四字。张云。紧则为寒。故
宜先刺后灸。欲其经易通。寒易去也。脉陷下者。以寒着于血。而血结为滞。故宜灸之也。代则取血络。及不
盛不虚。义见上文。马云。徒灸之徒。但也。志云。夫痛痹在于分腠之气。分腠者。皮肤脏腑之肉理。故病在
阳者。取之分肉。病在阴者。先刺而后灸之。盖灸者。所以启在内在下之气也。代则气分之邪交于脉络。故先
取血络。而后饮药以调之。
\x可传于大数\x 马云。大数大义。具本经络始篇。张云。营、经脉也。输、荥输也。大数、大法也。即
经脉、本输、终始、禁服等篇之义。
\x大数曰\x(止)\x无劳也\x 甲乙作大曰盛则从泻。小曰虚则从补。紧则从灸刺之。且饮药。陷下则从灸之。
亦曰作亦用。
大以弱作代一字。简案、根据甲乙改字。义太明晰。与上文相贯串。马云。以经取之。则取阳经者。不取阴经。
取阴经者。不取阳经。此之谓经治。其饮药灸刺三者。亦可兼行也。且其脉急者。可加导引之功。或脉大而弱
者。则当主于安静。虽有用力。不至大劳也。此乃大法之所在。即约方之要者。而外揣浑束为一之义尽矣。张
云。经取之。即所谓经治者。或饮药。或灸刺。皆可随经所宜而治也。脉急者。邪盛也。宜设法引去之。脉大
以弱者。阴不足也。宜安静以养阴。用力无劳也。



<目录>卷五

<篇名>五色篇第四十九

属性:\x小子\x 张云。诸臣之中。惟雷公独少。故自称小子。
\x庭者颜也\x(止)\x寿必中百岁\x 张云。颜为额角。即天庭也。蕃蔽者。屏蔽四旁。即藩篱之义。十步之
外而骨骼明显。其方大丰隆可知。故能寿终百岁。盖五色之决。不独于明堂也。马云。此节大义。与前五阅五
使篇第二节相同。
\x明堂骨高\x(止)\x恶得无辨乎\x 张云。肺心肝脾之候。皆在鼻中。六腑之候。皆在四旁。故一曰次于中
央。一曰挟其两侧。下极居两目之中。心之部也。心为君主故曰王宫。惟五脏和平。而安于胸中。则其正色自
致。病色不见。明堂必然清润。此五官之所以有辨也。
\x其不辨者\x 张云。不辨者。色失常度。而变易难辨也。
\x各出其邪部\x(止)\x不死矣\x 诸本邪、作色。当改。张云。五色之见。各有其部。惟其部骨弱陷之处。
然后易于受邪。而不免于病矣。若其色部虽有变见。但得彼此生王。互相乘袭。而无克贼之见者。虽病甚不死。
志云。乘袭者。子袭母气也。如心部见黄。肝部见赤。肺部见黑。肾部见青。此子
之气色。乘袭于母部。虽病甚不死。盖从子以泄其母病也。
\x官五色奈何\x 甲乙作五官具五色何也。是。
\x外内皆在焉\x(止)\x其病益甚在外\x 张云。益甚言进。方衰言退也。外内皆在。表里俱当察也。脉口者。
太阴脏脉也。故曰在中而主五脏。人迎者。阳明腑脉也。故曰在外而主六腑。脉口滑小紧沉者。阴分之邪盛也。
人迎太紧以浮者。阳分之邪盛也。故病皆益甚。
\x其脉口浮滑者\x(止)\x日进在外\x 张云。脉口为阴。浮滑者。以阳加阴。故病日进。人迎为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