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胱经之脉。亦入 遍齿。其所入之脉。乃手少阳三焦经之角孙穴。其上齿龋者。正足阳明胃经脉气之
所历。取之在鼻与 前。乃地仓、巨 等穴也。如正痛之时。其脉必盛。盛则宜泻之。或虚则宜补之。一曰当
取之。出于鼻外。即本经之和 、迎香等穴也。
\x足阳明\x(止)\x益不足\x 诸本不足下有反者益其四字。甲乙。其、作甚。张云。其、当作甚。马志以其字
接下节。非也。张云。足阳明之脉。有挟鼻入于面者。道出于足少阳之悬颅。其下行者属于口。其上行者对口
入系目本。或目或口。凡有过者。皆可取之。然必察其有余不足。以施补泻。若反用之。病必益甚。简案、志
云。足阳明当作手太阳。非也。对口盖指玉枕下边而言。脑疸有对口发之称。可以见耳。
\x足太阳\x(止)\x盛则瞑目\x 马云。此言头目痛者。当取玉枕。而又言睛明为阴阳二跷之所交。乃寤寐之所
以分病也。足太阳膀胱经。有通项入于脑者。名曰玉枕。(开督脉一寸半脑户枕骨上入发际二寸)此正属于目
之根。两眼中之系。皆系于此。故名之曰
眼系。凡苦头痛。或苦目痛者。皆取之。其脉在项中两筋间。入于脑与阴跷、阳跷相别。实各阴阳诸经交会之
所也。又阳跷之脉入于阴。阴跷之脉出于阳。交于目锐 之睛明穴。阳跷之气盛。则目 而不得闭。阴跷之气
盛。则目瞑而不得开也。张云。按脉度篇。言跷脉属目内 。合于太阳。下文热病篇曰。目中赤痛。从内 始。
取之阴跷。然则此云锐 者。当作内 也。志云。目之尖角曰锐。故外内皆名锐 。简案、志注误。癫狂篇云。
目外决于面者为锐目。张注。本于楼氏纲目。今从之。
\x热厥\x(止)\x皆留之\x 张云。热厥者。阳邪有余。阴气不足也。故当取足太阴而补之。足少阳而泻之。
寒厥者。阴邪有余。阳气不足也。故当取足阳明而补之。足少阴而泻之。补者补脾胃二经以实四肢。泻者泻水
火二经以泄邪气。然必皆久留其针。则泻者可去。补者乃至矣。此当与终始篇义。相参为用。简案、马云。少
阳当作少阴。少阴当作少阳。未为得矣。
\x舌纵涎下\x 张云。此下三节。皆兼寒热二厥而言也。舌纵不收。及涎下烦闷者。肾阴不足。不能收
摄也。故当取足少阴经而补之。
\x振寒洒洒止取手太阴\x 张云。鼓颔、振寒鼓腮也。凡此诸证。皆阳气不足之候。故当取手太阴肺经
而补之。
\x刺虚者\x(止)\x刺其来也\x 张云。刺其去。追而济之也。刺其来。迎而夺之也。卫气行篇。亦有此二句。
\x春取络脉\x(止)\x治骨髓\x 张云。春夏之取。与前四时气篇水热穴论皆同。秋取气口者。手太阴肺脉应秋
金也。冬取经俞者。经穴通脏气。藏主冬也。络脉浮浅。故治皮肤。分腠有理。故治肌肉。气口者脉之大会。故
治筋脉。经输连脏。
故治骨髓。按、此言经输者。总言经穴也。非诸经之经穴俞穴。盖水热穴论以五输言。故云秋取经俞。冬取井
荥。此以内外言。故云络脉治皮肤。经输治骨髓也。当解其意。齐、剂同。药曰药剂。针曰砭剂也。
\x五脏身有五部\x(止)\x有痈疽者死\x 简案、五脏在内。而关系于身者有五部。其一在伏兔。(在膝上六寸
起肉间足阳明胃经之要害也)其二在腓 。(即小腿肚也足太阳少阴及三焦下 之所系者腓音肥 音篆)其三
在背。背之中行曰督脉。而背旁四行。皆足太阳膀胱经穴。脏气所系之要害也。其四在五脏之俞。(肺俞三椎
旁心俞五椎旁肝俞九椎旁脾俞十一椎旁肾俞十四椎旁各开中行一寸半)其五在项。亦系督脉。统诸阳之纲领也。
凡上五部。皆要害之所。忌生痈疽。生者多死。(以上系马张二注节录)汪云。按阳毒起发者尚可治。若阴毒
不起者。断难治也。刘氏玉机微义云。大抵所言地分。皆脉络所会。内系腑脏。然患者得而早言。医者审证案
法治之。则皆为不死矣。
介按、痈之与疽。截然两途。阳症为痈。阴症为疽。治法迥殊。若以痈疽连称。未免贻害。惟王洪绪之全
生集。分辨甚明。可参考焉。至于此条。原注是系阴疽。其一即伏兔疽。其二为腓 发。其三是发背。其四是
脾发疽、肾俞发之类。其五即天柱疽之类也。
\x病始手臂\x(止)\x止之于阴\x 简案、甲乙此一节。载伤寒热病中。又从病始手臂。至取足阳明而汗出。
见素刺热篇。马张以为承上文刺痈疽法。误也。张云。臂、太阴肺经也。足、阳明胃经也。按、热病篇曰。脉
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渊、大都、太白。泻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按以上四穴。皆手足太阴经之荥输也。
此言臂太阴者。即鱼际、太渊二穴。然则足阳明者。亦当取之荥输。则内庭、陷谷是也。补太阴而
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