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但热不寒,则郁而成热,反恶热矣。
雄按∶后
则湿郁成热,故反恶热,所谓六气皆从火化也。况与暑合,则化热尤易也。热盛阳明,则汗出。章云∶热在湿中,蒸湿
为汗。湿蔽清阳,则胸痞。湿邪内盛,则舌白。湿热交蒸,则舌黄。
雄按∶观此句则提纲中舌白下应有“或黄”二字。热则液不升而口渴,湿则饮内留而不引饮。章云∶以上皆明提纲
所标,为必有之证也。然所云表者,乃太阴阳明之表,而非太阳之表。(湿热邪归脾胃,非同风寒之在太阳也)。
雄按∶
据此则前病在太阴下必有脱简,应从吴本补入。太阴之表,四肢也,阳明也;阳明之表,肌肉也,胸中也。四肢禀气于
脾胃,而肌肉脾胃所主,若以脾胃分之,则胃为脾之表,胸为胃之表也。故胸痞为湿热必有之证,四肢倦怠,肌肉烦疼,
亦必并见。此湿热在脾胃之表证也。其所以不干太阳者,以太阳为寒水之腑,主一身之表。
雄按∶肺为天,天包地外而处于上,膀胱为水,水环地极而处于下,故皆为一身之表,而风为阳邪,首及肺经,寒
为阴邪,先犯膀胱。惟湿为中土之气,胃为中土之腑,故胃受之。杨云∶此注奇情至理,所谓语必惊人,总近情也。风
寒必自表入,故属太阳。
雄按∶陈亮师云∶风邪上受,肺合皮毛,故桂枝证有鼻鸣干呕也。湿热之邪,从表伤者十之一
二,章云∶是湿随风寒而伤表,郁其阳气而变热,如仲景条内之麻黄赤小豆汤证是也,由口鼻入者十之八九。暑热熏蒸
之气,必由口鼻而入。阳明为水谷之海,太阴为湿土之脏,故多阳明太阴受病。湿轻暑重,则归阳明;暑少湿多,则归
太阴。膜原者,外通肌肉,内近胃腑,即三焦之门户,实一身之半表半里也。
雄按∶此与叶氏温热篇第三章之论合。邪
由上受,直趋中道,故病多归膜原。章云∶外经络,五内腑,膜原居其中,为内外交界之地。凡口鼻肌肉所受之邪,皆
归于此也,其为三焦之门户,而近胃口,故膜原之邪,必由三焦而入脾胃也。杨云∶细绎此言,则膜原乃人脂内之膜也。
然邪之由鼻入者,必先至肺,由口入者,必先至胃,何以云必归膜原?此不可解者也。若云在内之邪,必由膜原达外,
在外之邪,必由膜原入内,则似矣。要之湿热之病,不独与伤寒不同,且与温病大异,温病乃少阴太阳同病。此仲景所
论伏气之春温,若叶氏所论外感之风温,则又不同者矣。
雄按∶此注知有少阴太阳之温病,则与前篇风温条例力非伏气
之论者,断非一人之笔,即按文义亦彼逊于此。吴氏何以并为一家,江本必欲相合强为删改,岂非自呈伪妄耶。汪按∶
前篇自序自称其名曰祖恭未言又有此篇。此篇又无自序其非出一人手明甚。梦隐辩之是也。湿热乃阳明太阴同病也。始
受于膜原,终归于脾胃。而提纲中言不及脉者,以湿热之证,脉无定体,或洪或缓,或伏或细,各随证见,不拘一格,
故难以一定之脉,拘定后人眼目也。阳明热盛见阳脉,太阴湿盛见阴脉,故各随证见也。
湿热之证,阳明必兼太阴者,徒知脏腑相连,湿土同气,而不知当与温病之必兼少阴比例,少阴不藏,水火内燔,
风邪外袭,表里相应,故为温病。此即经言冬不藏精,春发温病,先由内伤而后外感,膏粱中人多有之。其冬伤于寒,
曰少阴伏邪,至春发出于太阳之温病,藜藿中人多有之。皆必兼少阴者也。若外感风温,邪由上受者,又当别论矣。太
阴内伤,湿饮停聚,客邪再至,内外相引,故病湿热。脾主为胃行津液者也,脾伤而不健运,则湿饮停聚,故曰脾虚生
内湿也。
雄按∶此言内湿素盛者。暑邪入之,易于留着,而成湿温病也。此皆先有内伤,再感客邪,非由腑及脏之谓。
若湿热之证,不挟内伤,中气实者,其病必微。
雄按∶内湿不盛者,暑邪无所根据傍,虽患湿温,治之易愈。或有先因于
湿,再因饥劳而病者,亦属内伤挟湿,标本同病。然劳倦伤脾为不足,湿饮停聚为有余。
雄按∶脾伤湿聚,曷云有余?
盖太饱则脾困,过逸则脾滞,脾气困滞而少健运,则饮停湿聚矣。较之饥伤而脾馁,劳伤而脾乏者,则彼尤不足,而此
尚有余也。后人改饥饱劳逸,为饥饱劳役,不但辨证不明,于字义亦不协矣。所以内伤外感,孰多孰少,孰实孰虚,又
在临证时权衡矣。
二湿热证∶恶寒无汗,身重头痛。
雄按∶吴本下有“胸痞腰疼”四字。湿在表分。宜藿香、香薷、羌活、苍术皮、
薄荷、牛蒡子等味。头不痛者,去羌活。
雄按∶吴本无藿香、香薷、薄荷、牛蒡子,有葛根、神曲、广皮、枳壳。
自注。下仿此。身重恶寒,湿遏卫阳之表证,头痛必挟风邪,故加羌活,不独胜湿,且以祛风。
杨云∶湿宜淡渗,不宜专用燥药,头痛属热,不必牵涉及风。此条乃阴湿伤表之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