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已下,是指下后言也。若下后脉数不解,热传于阳,则消谷
善饥,为卫气前通也;热传于阴,必伤血成瘀,为营气前通也,宜抵当汤。即下如豚肝之类。若脉数不解,而下利便脓
血者,已成脾气孤绝,五液注下,为不治之证也。勿作寻常协热利看。
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热被却,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
服文蛤散。杨云∶此条温热俱有之,不独疫病。
若不瘥者,与五苓散。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
此疫邪之传表者,“却”字疑是“劫”字之误。徐亚枝云∶却,不得前也,热被冷抑,不得外出,转而内攻,故弥更
益烦,却字似非误。杨云∶是。文蛤散当属文蛤汤。病在阳者,谓疫邪已传阳分也,传于阳当从汗解。 ,喷也;灌,
溉也。疫邪热极,原可饮冷水得大汗而解者,乃以之 灌皮毛,内热被冷水外劫,故内烦益甚,肉上粟起也;欲饮而不
渴者,内热为外水所制也。文蛤,性寒气燥,合之麻杏石甘,去外水而清内热,五苓散亦具利水彻热之功,小“陷胸汤
及亦可服”七字疑衍。
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
此疫邪之传里者。哕,在伤寒多寒,在疫证为热。况见有腹满、前后不利可据,其为邪气壅蔽无疑。前后,二便也。
利二便即疏里法也。
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
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者,柴胡汤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此疫邪之越于三阳者,得病六七日,恶风寒而脉浮弱,非表虚也。手足温而脉迟,非里寒也。合之为疫邪内伏不溃
之证,医者重于疏里,乃二三下之,不能食,小便难,不无伤中。而胁下满痛,少阳也。面目及身黄,阳明也。颈项强,
太阳也。邪已越于三阳,斯时但于清解热毒剂中,按经据证,略加引经达表之药足矣。若拘于胁痛为少阳,与柴胡汤,
参、甘、姜、枣锢蔽。疫邪,必下重作利也。若先渴后呕,为水饮内停,非少阳喜呕,柴胡汤必不可与,食谷者,哕,
亦属邪蔽使然,非内寒也。末句之义,似有脱简。
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先必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
调胃承气汤。
此疫邪之越于太阳者,太阳病不解,系疫邪浮越,非太阳经病也。停,匀也。脉阴阳俱停,是尺寸、浮、沉、迟、
速、大、小同等也。其正气有权,足以化邪,故从汗解。振栗者,战汗也。脉微,谓邪气衰也。阳邪先退,先从汗解。
阴邪先退,先从下解。汗法不一,而下法宜调胃承气,以疫邪虽热,不必尽实也。
太阳病,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
和,然后下之。
此言疫邪传表,先下后汗之误。疫邪达表,当从汗解,乃拘于疏里而先下之,徒虚其里,故不愈。因复发汗,是又
虚其表,故汗出而作冒也。必俟表气已和,再和里气。疫证汗后,往往有宜下者,有下后必汗出而始解者,总由邪气分
传,而无一定之治法也。
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也;脉紧者,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
数者,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必下血。
此言疫邪误下之变。治疫虽宜疏里,但既越于太阳,自当从表,一误下之,其变有不可胜言者。促,为阳盛,下之
必致结胸;不结者,阳邪外散也,为欲解。浮为在表,下之则内陷为结胸;紧,为邪实,下之则邪上浮为咽痛;弦者,
挟风,下之则引风入肝,故两胁拘急;细数者,热郁于内也,下之则邪火上冲,故头痛未止;沉紧,多饮,下之必动其
饮,故欲呕;沉滑者,热为湿滞也,下之则湿热下流,故协热利;浮滑者,热盛于表也,下之则热邪内攻,故下血。
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主之。
阳毒者,疫邪犯于阳分也。阳邪上壅,故面赤。热极伤血,故遍体斑斑如锦纹也。咽喉痛,唾脓血,皆邪热烁津,
有立时腐败之势。五日经气未周,毒犹未遍,故可治。七日则邪气遍而正气消矣,故曰不可治。方用升麻鳖甲者,所以
解阳分之毒,即所以救阴分之血也。
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阴毒者,疫邪入于阴分也。阴中于邪,故面目青。邪闭经络,故身痛如被杖。咽喉痛者,阴分热毒上壅也。故其日
数与阳经同,而治法原方去雄黄、蜀椒者,阴分已受热邪,不堪再用热药也。
雄按∶王安道云∶阴者,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