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多而亡阴,疟以汗多而耗液”二语最精确。凌表侄一条是魏案。
火门石顽治张太史虚火证,魏评极是。
呕门自鲍绿饮以下皆魏案。
泻门自宋复华以下皆魏案。但复华之病,似肝木乘胃,故润药相宜。如果乘脾,则参、术是要药矣。
疟门施涣之、许怀民二条皆魏案。此门治法,于暑湿时疟,阙焉未及。惟缪氏解用白虎以治暑证,而乃初病
即杂以牛膝、首乌等阴分之药,皆未可为轨则也。胎疟之称,尤为不典。魏君博雅,胡亦惑之?
痢门自张龙文以下皆魏案。
痢后风末一条是魏案,第此案宜入疟痢门。
消门胡天叙条是魏案。
黄胆门自徐环薇以下皆魏案。
内伤门末二条皆魏案。
吐血门末三条皆魏案。
衄血门末二条皆魏案。
便血门赵正为室人条系魏案。
痿门按语云∶此证为肝经燥火郁于脾土而成,世罕知者。此诚不刊之论。所附黄澹翁案未见,盖此书脱误甚
多也。冯楚瞻治李主政案,议论极精,治法未尽善,而冯氏最为柳洲所心折,故不觉推许过当也。末两条皆魏案。
膈门陈溶上以下皆魏案。末条竟是一篇祭文。
喘门叶石林家喘延四世,而愈病之药不同,夫一脉相传,病情尚尔。世之执死方以治活病,而不察其脏性、
病因之各异者,皆盲医也。末四条皆魏案。
呃逆门末条是魏案。
汗门自詹渭丰以下皆魏案。
面病门后二条注云∶自来选钞入,不知谁案。观此,则其书非魏氏一人辑选,不过总其成耳。且其中有注未
入选而仍加载者,可见为草创之稿,而非定本。芜复脱简,宜乎不少。
目门自金封翁以下皆魏案。
耳门自朱、余二女以下皆魏案。阅先生自述耳病之由,士雄亦十四岁失怙,而废书服贾,虽困苦颠连,尚不
致有疾者,以母氏 拄家事也。读此既感少境之与先生相似,又恨学术空疏,不能起老母之危 ,为终身莫赎之
罪。涕泪交流,为之掩卷。
鼻门自沈晋培以下皆魏案。
喑门自严铁桥以下皆魏案。
胁痛门自范康候以下皆魏案。
腰痛门末条是魏案。
疝门末二条皆魏案。
五十九卷跌扑门,详列各证,可云备矣。而二十八卷不知何以先着跌扑诸条,此宜并入于后。又二十八卷之
小儿门,皆鲠刺等病,亦宜改标鲠刺为是。
二十九卷既列诸虫,复列蛔证,蛔亦虫也,似可并入。至文垣所治马迪庵内人证,魏氏病其议论不经。夫伏
痰挟火上冲,蛔虫因热而动,皆能使胸中跳跃,热降痰蛔并下,则病自安。未可浓非也。
中毒门刘立之治老妇案,方法可谓神矣。曷以知其服水银?竟不叙明何也。如其炼饵,当入丹石毒门;设云
误服,不能病至历年。
奇疾门湖州邬阿二所患乃蛇缠证,非奇疾也,当入外科门。
经水门徐、范二条皆魏案。
崩漏门刘、姚二条皆魏案。
妊娠下疾自汪陛堂以下皆魏案。
妊娠虚损姚、胡二条皆魏案。
喻氏治李、黄二案,笠泽治吴元水妇案,皆不当列于心腹痛条。至黄咫旭室病,魏氏谓喻君不知肝胃病治法。
愚按柳洲独擅此长,云可概治诸证,未免矫枉过正。如吴元水妇病,断不可投以血药者,乌得专究肝肾,而不问
其余耶?归、地滞膈而作呕,乃气分病之名论,曷可非哉!
妊娠下血许、胡二条皆魏案。
产难门末二条皆魏案。
胞衣不下门末条是魏案。
产后血崩自许竹溪夫人以下皆魏案。
产后血虚按语戒用姜、附刚剂,最为切贴,以养营为先生独得之心法也。末条是其治验。
产后火热自沈协兰室人以下皆魏案。
产后虚损,愚谓此证最多,何魏氏仅采温补数案耶?
产后颠狂条忽自标魏玉横治一妇云云,前此各门所附己案,皆不注明,故余一一点出,庶读者易知。本门丁
润兄室条亦魏案。凡各门自案皆附于后,而此独羼杂其间,体例不符,显未编定也。
小儿伤寒袁仲卿子病,喻云寒凉药皆在胃口之上,不能透入,魏氏骇其何以上云镇坠深入脏腑。愚谓镇坠之
品,性皆重降,药虽停于胃口,邪则不能外解而深入矣。用理中汤运转
前药,必以枳实等为佐。此种意在言表之处,皆须自有会心也。
小儿喘嗽条“嗽”字当删,以嗽证已列于前也。
小儿疳病末二条皆魏案。
五十二卷肺痈肺痿门止标一“肺”字,脱下三字。
悬痈门魏案一条居首, 癖门魏案一条居中,并宜移后。
五十八卷疮疡门吴性全案,乃魏氏治验。但各门附案,专滋肝肾,岂生平得力于此,而欲独竖一帜乎?
先曾祖《重庆堂随笔》下卷所附《洗冤录・人身骨节辨》,秀水庄芝阶先生读之,谓尚有未是处,因以襄平
姚立斋大尹所着《洗冤录解》示余。据历验多案,方骨下之尾蛆骨名曰尾闾,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