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气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

  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

  间者。瘳也十二日传经尽。则当瘳愈。若过十三日以上。不瘳。尺寸之脉沉陷者。

  即正气内衰。邪气独胜故云大危。

  戴元礼云。伤寒先犯太阳。以次而传。此特言其概耳。然其中变证不一。有发于阳。即少阴受之者。有夹食伤寒。食动脾。脾太阴之经。一得病。即腹满痛者。亦有不循经而入。如初得病。径犯阳明之类。不皆始于太阳也。亦有首尾止在一经。不传他经。

  亦有止传一二经而止者。不必尽传诸经也。至如病之逾越。不可泥于次序。当随证施治。

  所以伤寒得外证为多。

  活人书云凡寒邪自背而入者。或中太阳。或中少阴。自面而入者。则中阳明之类。亦不专主于太阳也。

  王宇泰云。有寒客三阴。极而生热。则传阳明。凡邪国中三阴则寒。故宜温药发汗。

  及寒极变热。则复宜寒药下之。盖三阴三阳。皆能自受邪。不止自太阳经传也。

  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依旧坏证病而治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者。变为温疟。

  异气者。为先病未已。又感别异之气也。两邪相合。变为他病。脉阴阳俱盛者。伤寒之脉也。难经曰。伤寒之脉。阴阳俱盛而紧涩。经曰。脉盛身寒。得之伤寒。则为前病热未已。再感于寒。寒热相搏。变为温疟。

  王三阳云。阴阳俱盛者。伤寒脉也。十三日以上。脉已传里。变为热病矣。脉当沉数。今复见伤寒脉。岂非重感于外寒乎。寒热相搏。故曰变为温疟。

  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更遇于风。变为风温。

  此前热未歇。又感于风者也。难经曰。中风之脉。阳浮而滑。阴濡而弱。风来乘热。

  故变风温。

  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遇温热变为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热者也。阳主表。阴主里。洪数、实大、皆热也。两热相合。变为温毒。以其表里俱热。故为病最重。

  阳脉濡弱。阴脉弦紧者。更遇温气。变为温疫。以此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症。方治如说。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气者也。温热相合。变为温疫。王宇泰云。按活人所云。温病有二。其用升麻解肌者。乃正伤寒太阳证。恶寒而不渴者。特以其发于温暖之时。故谓之温病尔。其用竹叶石膏汤者。乃仲景所谓渴不恶寒之温病也。要须细别。勿令误也。然不恶寒而渴之温病。四时皆有之。不独春时而已。

  凡人有疾。不时即病。隐忍冀瘥。以成痼疾。

  凡觉不佳。急须求治。苟延时日。则邪气入深。难可复制。千金曰。凡有少苦。以不如平常。即须早道。若隐忍不治。冀望自瘥。须臾之间。以成痼疾。此之谓也。

  小儿女子。益以滋甚。

  小儿气血未全。女子血室多病。凡所受邪。易于滋蔓。

  时气不和。盒饭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

  腠理者。津液腠泄之所。文理缝会之中也。金匮要略曰。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邪客于皮肤。则邪气浮浅。易为散发。

  若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矣。金匮玉函曰。主候长存。形色未病。未入腠理。针药及时。

  服将调节。委以良医。病无不愈。

  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脏。则难可制。此为家有患备虑之要。

  邪在皮肤。则外属阳而易治。邪传入里。则内属阴而难治。内经曰。善治者治皮毛。

  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昔桓侯怠于皮肤之微疾。以至骨髓之病。家有患者。可不备虑。

  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夜。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则易愈矣。

  千金曰。凡始觉不佳。即须治疗。迄至于病。汤食竞进。折其毒势。自然而瘥。

  若或瘥迟。病即传变。虽欲除治。必难为力。

  传。有常也。变、无常也。传为循经而传。如太阳传阳明是也。变为不常之变。如阳证变阴证是也。邪既传变。病势深也。本草曰。病势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

  服药不如方法。纵意违师。不须治之。

  内经曰。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病不许治者。

  病必不治。治之无功矣。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

  凡中风与伤寒为病。自古通谓之伤寒。千金曰。夫伤寒病者。起自风寒。入于腠理。

  与精气分争。荣卫偏隔。周身不通而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