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者。为不传也。
伤寒二三日。无阳明少阳证。知邪不传。止在太阳经中也。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发热而渴。不恶寒者。阳明也。此太阳受邪。知为温病。非伤寒也。积温成热。所
以发热而渴。不恶寒也。
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
睡息必
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
时螈 。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伤寒发汗已。则身凉。若发汗已。身灼热者。非伤寒。为风温也。风伤于上。而阳
受风气。风与温相合。则伤卫。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者。卫受邪也。卫者、气也。风则
伤卫。温则伤气。身重、多眠睡者。卫受风温而气昏也。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者。风温
外甚。而气壅不利也。若被下者。则伤脏气。太阳膀胱经也。内经曰。膀胱不利为癃。
不约为遗溺。癃者。小便不利也。太阳之脉。起目内 。内经曰。瞳子高者。太阳不足。
戴眼者。太阳已绝。小便不利。直视失溲。为下后竭津液。损脏气。风温外胜。经气欲
绝也。为难治。若被火者。则火助风温成热。微者热瘀而发黄。剧者热甚生风。如惊痫而
时螈 也。先曾被火。为一逆。若更以火熏之。是再逆也。一逆尚犹延引时日而不愈。
其再逆者。必致危殆。故云促命期。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
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阳为热也。阴为寒也。发热而恶寒。寒伤阳也。无热而恶寒。寒伤阴也。阳法火。阴
法水。火成数七。水成数六。阳病七日愈者。火数足也。阴病六日愈者。水数足也。
戴元礼云。凡治伤寒。须辨阴阳二候。不可误也。阳经有三。太阳、阳明、少阳、是也。
阴经亦有三。太阴、少阴、厥阴、是也。经之阴阳。以脏腑言。腑为阳。膀胱、胃、
胆、是也。脏为阴。脾、肾、肝、是也。病之阴阳。乃是外邪之阴阳。阴气、阳气、是
也。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
使经不传。则愈。
伤寒自一日至六日。传三阳三阴经尽。至七日当愈。经曰。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
愈。若七日不愈。则太阳之邪。再传阳明。针足阳明。为迎而夺之。使经不传则愈。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巳为正阳。则阳气得以复也。始于太阳。终于厥阴。六经各以三时为解。而太阳从
巳至未。阳明从申至戌。少阳从寅至辰。至于太阴从亥至丑。少阴从子至寅。厥阴从丑
至卯者。以阳行也速。阴行也缓。阳主于昼。阴主于夜。阳三经解时。从寅至戌。以阳
道常饶也。阴三经解时。从玄至卯。以阴道常乏也。内经曰。阳中之
太阳。通于夏气。则巳午未。太阳乘王也。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中风家。发汗解后。未全快畅者。十二日。大邪皆去。六经悉和。则愈。
病患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
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皮肤言浅。骨髓言深。皮肤言外。骨髓言内。身热欲得衣者。表热里寒也。身寒不
欲衣者。表寒里热也。活人云。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仲景无治法。宜先与阴旦汤。寒
已。次以小柴胡加桂。以温其表。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仲景亦无治法。宜先与白虎加
人参汤。热除。次以桂枝麻黄各半汤。以解其外。大抵病有标本。治有先后。表热里寒
者。脉须沉迟。手或微厥。下利清谷也。所以阴证亦有发热者。四逆汤。通脉四逆汤主
之。表寒里热者。脉必滑而厥。口燥、舌干也。所以少阴恶寒而蜷。时时自烦。不欲浓
衣。用大柴胡汤下之而愈。此皆仲景之余议也。
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
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
阳以候卫。阴以候荣。阳脉浮者。卫中风也。阴脉弱者。荣气弱也。风并于卫。则
卫实而荣虚。故发热汗自出也。经曰。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荣弱卫强者是也。啬
啬者。不足也。恶寒之貌也。淅淅者。洒淅也。恶风之貌也。卫虚则恶风。荣虚则恶寒。
荣弱卫强。恶寒复恶风者。以自汗出。则皮肤缓。腠理疏。是亦恶风也。翕翕者。
然而热也。若合羽所覆。言热在表也。鼻鸣干呕者。风壅而气逆也。与桂枝汤。和荣卫
而散风邪也。



<目录>卷二\辨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第五

<篇名>桂枝汤方第一

属性:桂枝(三两去皮味辛热) 芍药(三两味苦酸微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