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仲景章法。固有如此者。盖未考耳。
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玉函。脉上。有其字。汤下。有主之三字。)
〔张〕外证未解。曾服过发汗药可知。〔方〕外证未解。谓头痛项强恶寒等犹在也。浮弱。即阳浮而阴弱。
此言太阳中风。凡在未传变者。仍当从于解肌。盖严不得下早之意。〔柯〕如但浮不弱。或浮而紧者。便是麻
黄症。要知本方。只主外症之虚者。
案原本每篇重出各方。今一从成本删之。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浓朴杏子汤主之。(杏子。成本。玉函。千金。作杏仁。千金
翼。作桂枝汤。注。一云。麻黄汤。)
〔成〕下后大喘。则为里气大虚。邪气传里。正气将脱也。下后微喘。则为里气上逆。邪不能传里。犹在表
也。与桂枝汤以解外。加浓朴杏仁。以下逆气。〔程〕喘之一证。有里有表。不可不辨。下后汗出而喘者。其喘
必盛。属里热壅逆。火炎故也。下后微喘者。汗必不大出。属表邪遏闭。气逆故也。表未解。仍宜从表治。于
桂枝解表内。加浓朴杏子。以下逆气。不可误用葛根连芩汤。使表邪淆入里分。寒从热治。变证更深也。〔志〕
燕氏曰。此与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子。同一义也。
桂枝加浓朴杏子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芍药(三两) 大枣(十二枚擘) 浓朴(二两
炙去皮) 杏仁(五十枚去皮尖)
上七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成本。不载此方。第十卷曰。于桂
枝汤方内。加浓朴。二两。杏仁。五十个。去皮尖。根据前法)
伤寒类方曰。别录。浓朴。主消痰下气。本经。杏仁主咳逆上气。
本事方曰。戊申正月。有一武臣。为寇所执。置舟中 板下。数日得脱。乘饥恣食。良久解衣扪虱。次日
遂作伤寒。自汗而鬲不利。一医利伤食而下之。一医作解衣中邪而汗之。杂治数日。渐觉昏困。上喘急高。医
者怆惶失措。予诊之曰。太阳病下之。表未解。微喘者。桂枝加浓朴杏仁汤。此仲景之法也。命令医者急治药。
一啜喘定。再啜 微汗。至晚身凉。而脉已和矣。医曰。某平生未曾用仲景方。不知其神捷如是。予曰。仲
景之法。岂诳后人也哉。人自寡学。无以发明耳。
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成本。玉函。解不间。有者字。汤下。
有主之二字。玉函。千金翼。无欲字。)
〔钱〕太阳中风。其头痛项强。发热恶寒自汗等表证未除。理宜汗解。慎不可下。下之则于理为不顺。于
法为逆。逆则变生。而邪气乘虚内陷。结胸痞硬。下利喘汗。脉促胸满等证作矣。故必先解外邪。欲解外者。
宜以桂枝汤主之。无他法也。〔鉴〕凡表证未解。无论已汗未汗。虽有可下之证。而非在急下之例者。均不可下。
〔王〕但有一毫头痛恶寒。即为表证未解也。〔张〕下之为逆。不独指变结胸等证而言。即三阴坏病。多由误下
所致也。〔柯〕外证初起。有麻黄桂枝之分。如当解未解时。惟桂枝汤可用。故桂枝汤。为伤寒中风杂病解外之
总方。凡脉浮弱汗自出。而表不解者。咸得而主之也。即阳明病脉迟。汗出多者宜之。太阴病脉浮者亦宜之。
则知诸经外证之虚者。咸得同太阳未解之治法。又可见桂枝汤不专为太阳用矣。
伤寒选录。张氏曰。予观仲景周旋去就之妙。穷至事理之极。尤且未肯放乎。尚言欲解外。宜桂枝汤。一
其欲字。权衡犹未放乎。更有踌躇详审不尽之意。后之学人。当反复斟酌。别其所宜。庶无差失之患。此乃临
证审决之意也。卷内凡言宜者。即同此理也。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在外。当须解
外则愈。宜桂枝汤。(故下。成本。玉函。有知字。玉函。脉经。千金翼。无须字。解下。有其字。汤下。成
本。有主之二字。柯本。删而反以下十四字。)
〔成〕经曰。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柴胡汤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此虽已下之不为逆。则其类矣。
〔钱〕中风本应解肌。不当发汗。即用桂枝汤。亦有如水流漓。而疾不除者。况前条亦有初服桂枝汤。而反烦不
解。必待先刺风池风府。使风邪得泄。然后却与桂枝汤则愈者。可见表证未解。未可遽用他法也。医见汗后不
解。疑其邪已入里。而复下之。仍见浮脉。而不愈者。何也。因脉浮为风邪在外。不应反下之。下之而不愈者。
以药不中病。故令不愈也。今以脉仍浮。故知邪仍在外。幸而犹未陷入也。当须仍解其外邪则愈矣。宜以桂枝
汤主之。〔周〕愚案此条。虽汗下两误。桂枝证仍在。不为坏证。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