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金寒。病则胀满。所以反坚也。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汗出则四肢厥逆冷。
小便利。失小便。肺肾二经俱病也。不可发汗。二经少血也。四肢厥冷。金水伤而土亦同败也。
厥脉紧。不可发汗。发汗则声乱。咽嘶。舌萎。声不得前。
厥欲温。紧则寒胜。不可发汗。阴阳不相顺接也。声乱咽嘶舌萎。病至少阴厥阴则厥。少阴
之脉循喉咙。挟舌本。而厥阴之脉循喉咙之外也。声不得前者。声出于肺而生于气。气生于肾。然
则少阴肾者。声之本。太阴肺者。声之标。标本俱病。此又上败而金水亦衰。合上条反复示教之意。
诸逆发汗。病微者。难瘥。剧者。言乱。目眩者。死。命将难全。
逆。亦厥也。言乱。少阴衰而志丧也。目眩。厥阴衰而风乱也。盖厥逆。无非少阴厥阴之证故也。
(一)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疼。与禹余粮丸。阙。
心主血而藏神。汗多则血虚而舍空。乱。舍空则神纷散也。阴。宗筋也。疼。液竭而失其所荣
养也。
(二)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 而振。
伏皮为血。出则为汗。阴也。阴不自出。出之者。阳也。亡血。阴虚矣。寒 而振。反汗复
亡其阳也。
(三)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急紧。直视不能 。不得眠。
衄。鼻血也。额上。通乎鼻也。不能 。谓目上瞪。不能开阖而动摇也。所以不得瞑而眠也。
(四)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
膀胱蓄热而血妄。则淋。复发汗以迫其血。则血愈不循经而愈妄。便出者。其道顺故也。
(五)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发汗则 。
。通作痉。病疮。身疼痛。血热表虚。非实也。发汗则表益虚。而易得重感。痉病出于重
感。故禁。
(六)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
咽喉干燥者。胃中无津液。肾水亦耗衰。少阴之脉循喉咙也。发汗则津液愈亡。而肾水益衰。
故致戒如此。末后无发汗之变。疑有漏落。以上六条。旧本太阳中篇。今移。
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下之益烦。心中懊 如饥。发汗则致
痉。身强难以屈伸。熏之。则发黄。不得小便。灸则发咳唾。
此互第九篇第四条。曲致其不可误治之详。以重致叮咛戒谨之意。



<目录>卷之八

<篇名>辨可发汗病脉证并治第十六

属性:大法。春夏宜发汗。
此叔和推法外意。举大概以揭言之。春夏宜发汗者。顺阳事也。然伤寒。冬病也。可以此拘乎。
不可以此拘仲景肯言哉。
凡似此者。后学皆当别识。诚如此。则进道方为有益。
凡发汗。欲令手足俱周。时出。以 然一时间许。亦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当
重发汗。汗多必亡阳。阳虚不得重发汗也。
此叮咛发汗之节度。
凡服汤发汗。中病便止。不必尽剂。
此叮咛进汤之节度。
凡云可发汗。无汤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为解。然不如汤。随证良验。
此示人用汤丸经权应变之宜。以上五条。疑皆叔和语。
夫病脉浮大。问病者。言但便硬尔。设利者为大逆。硬为实。汗出而解。何以故。脉浮。当以汗解。
此言便虽硬。若脉见浮。犹当从汗解。盖互下不宜早。而曲致叮咛之意。
下利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宜桂枝汤发汗。
此互太阳中篇第二十三条末节。而曲致叮咛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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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发汗后病脉证并治第十七

属性:发汗多。亡阳。谵语者。不可下。与柴胡桂枝汤。和其荣卫。以通津液。后自愈。
此互误汗亡阳。而曲致其轻者之救法。
此一卷第十七篇。凡三十一证。前有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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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不可吐病脉证并治第十八

属性:合四证。已具太阳篇中。
以上二条。乃叔和类具篇目。指经中条册之不能分出者而言。勉人当精详经旨。务为通贯其
义。以期尽道之意。读者自会。则书之全求可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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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可吐病脉证并治第十九

属性:大法。春宜吐。
春气上行。万物伏藏者。皆冒土而上出。故病之发于春者。大率宜宣而吐以出之。法天道也。
凡用吐汤。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
此与第十六篇第三条。汗吐不同而意同。并上条亦皆叔和语。然中之为言。注的也。知注的
之为中。则知中病之节度矣。
宿食在上脘者。当吐之。
上脘。谓胃腑之口也。
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结。以客气在胸中。心下满而烦。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