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章。是湿搏于表。中气不足。口噤躁扰章。是湿结膻中。
热搏于里。即汗病篇所说是也。



<目录>卷上

<篇名>两感有三

属性:两感有三。有阴阳两感。有脏腑两感。有寒温两感。阴阳两感者阴阳两经。并感于寒毒也。素问灵枢所说两感。
并是此义。此有故。寒先伏于下焦。新寒复中于上焦。上下两邪相引。故邪由阴道而上冲。新邪由阳道而内入。亦
有同时并感者。必由薄衣露处。及冒寒远行。劳力汗出。邪气乘虚而入。此时邪气。直是漫天盖地而来。何暇辗转
传经。由浅渐进。又何暇阴阳匀配。范我驰驱哉。故太阳少阴两病。未必不兼见阳明太阴证。阳明太阴两病。未必
不兼见少阳厥阴证。然邪气究须有从入之先道。细审机括。亦自有孰正孰兼孰重孰轻之辨。
脏腑两感者。外经与脏腑。同感于寒毒。非传腑传脏之谓也。此或由饮食伤于肠胃。或由呼吸入于膻中。故小
儿当风饮食。当风啼哭。极宜慎之。外既感受风寒。而又内寒上冲于肺下侵于肾。于是恶寒发热。筋骨强痛之中。
又有咳嗽呕吐泻泄腹痛之苦。仲景先救其里。后攻其表。是缓治也。急者温中发表并用。风扰于中。其势极恶。霍
乱转筋。非桂不足以制之。
寒温两感者。寒温两毒相伏。非伤寒化温。温病转寒之谓也。外邪所伤谓之毒。内气所化。不得谓之毒。即不
得谓之两感伤寒有初起即见寒死证。无初起即见热死证。其有热死者。日久失治也。否则先有温邪内伏也。温病有
初起即见热死证。无初起即见寒死证。其有寒死者。日久失治也。否则先有寒邪下伏也。常有秋月久晴燥邪由呼吸
伏于膻中。霜降以后。天气乍寒。腠理开豁。邪气乘之。其证寒热强痛。而初起即神识昏迷。谵语气粗。口渴索水。
又有夏月伏暑。为秋凉所遏。不得发越。入冬感寒而发病者。其证胸中烦热。如破皮状两足如冰入夜转热如焚。烦
躁不能安眠。此暑毒在血之故。又有冬月寒伏下焦。入春感于风温而发病者。其证初起上见喘粗。声如瓮中。渐见
面目 肿。神识昏迷反胃干呕也。大法先治其温。后治其寒。与真寒假热。真热假寒诸治法不同。



<目录>卷上

<篇名>水气凌心即是三焦伤伤寒杂病皆有之

属性:史载之论水气凌心。证治甚详。读医随笔。已备录之。近年历验。似于病机稍有确见。史载之叙疫痢水气凌心
者。初起寒甚。大热不退。心中凛凛。时时呕恶。治以肉桂白芷细辛茯苓诸品。此水气凌心。证治之枢要也。巢氏
病源候论。言噤黄隐黄初起。心中寒栗。口噤齿介。神识冥漠。不知东西。杀人甚速。此水气凌心之急证也。又近
见疟疾。有寒起于少腹。不复转热而死者。香港脚。有气起于少腹。上冲急喘而死者。此皆水气凌心之类。大抵此病。
病机有轻重缓急之别。而皆由于真阳不足。如前所言。噤黄香港脚者。是命门真火不足。膀胱阴邪暴涨。上攻于心也。
其证气高目努。口噤肢战。其脉尺中动摇如豆。若遇寒月。一经四肢作冷。即苦心寒凛栗。或遇感冒。一经恶寒发
热。即苦心气迫塞者。是阳明冲任血虚。血中蓄水。膻中阳微。不堪寒气侵逼也。其脉左寸动摇。或右寸鼓搏。又
有肺气与少阳经气。为风寒所袭。脉络乍闭。仆倒不省者。此肝肾阳明大气。为邪所摄也。下焦无病。上焦不虚。
大气得转。即复省矣。其脉两寸丸丸。或乍见短缩。大凡病中觉冷气侵心。如受霜雪。及心悬心悸。情绪孤危。张
惶失措者。皆阳明不足。膻中虚寒也。气喘及左寸脉或短或断者邪已逼心也。尺脉断者。邪发下焦也。不短不断而
来势郁勃不扬。如物制之者外邪内扑也。并宜开上纳下。法如菖蒲远志细辛白芷附子肉桂桃仁半夏茯苓鹿角龟版紫
石英之属选用之。
前文久成。因推求所以脉见丸丸不续之故。忽忆辨脉篇。形冷恶寒三焦伤之义。正与此合。此节是倒卷文例。
阳动则汗出。阳已透阴。所谓阳加于阴谓之汗。又脉盛而滑者。汗且出也。阴动则发热。阳欲透阴。能与阴争。而
不肯服也。至于身形作冷。心情恶寒。膻中凛凛。如受霜雪侵逼状。是阳气欲熄而不振矣。古说皆以三焦为命门。
上属于心。主三焦伤者。命门元阳之气。为寒水所犯。而其根不固。心主血脉之气。为寒水所犯。而其气不续。气
为寒伤。血为水伤。故脉来指下。丸丸动摇不能长续也。其动必应指少力。与金匮动则为惊。弱则为悸相近。弱字
承动说下。谓动而弱也。诸气冲心。皆为恶证。寒水凌犯尤恶。以其能扑灭生阳之气也。或膀胱水邪。自下上逆。
或风寒。由呼吸挟水饮而乱于膻中。其势能令命火上浮。心火下熄。任督二脉分绝而不交。史载之谓寒邪所伤。虽
治愈亦不能久。其谓此乎。西医谓凡以霍乱绞肠痧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