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恶寒。阴阳两虚。为芍药甘草附子汤证。且有更
发汗。小发汗。论中有论而无方。亦可以意会之。是为斡旋之法。学人宜究心焉。



<目录>卷二

<篇名>阳明篇

属性:(阳明主里。外候肌肉。内候胃中。)
何谓阳明经症。曰。身热目痛。鼻干不得眠。反恶热是也。有未罢太阳已罢太阳之辨。
若兼见头痛恶寒。是太阳症未罢。自汗脉缓。宜桂枝汤。项背强KT KT 。桂枝加葛根汤主之。无汗脉浮。宜
麻黄汤。项背强KT KT 。葛根汤主之。
若无头痛恶寒。但见壮热口渴。是已罢太阳。为阳明经之本症。宜白虎汤主之。
何谓阳明腑症。曰。潮热谵语。手足腋下 然汗出。腹满大便硬。是也。有太阳阳明少阳阳明正阳阳明之辨。
本太阳病。治之失法。亡其津液。致太阳之热。乘胃燥而转属阳明。其症小便数。大便硬。伤寒论谓之脾
约。宜麻仁丸。以上言太阳阳明之症也。
本少阳病。治之失法。亡其津液。致少阳之邪。乘胃燥而转属阳明。为大便结燥。伤寒论谓为大便难。以
蜜煎胆汁导之。以上言少阳阳明之症也。
病患阳气素盛。或有宿食外邪传入。遂归于胃腑。伤寒论谓为胃家实。宜以三承气汤下之。以上言
正阳阳明之症也。
阳明在经。未离太阳。宜汗之。既离太阳。宜清之。在腑。审其轻重。宜下之。若在经络之界。汗之不可。清之
不可。下之不可。宜用吐法。柯韵伯云。除胃实症。其余如虚热咽干。口干口苦。舌苔。腹满烦燥。不得卧。消
渴而小便不利。凡在胃之外者。悉是阳明表症。仲景制汗剂。是开太阳表邪之出路。制吐剂。是引阳明
表邪之出路。使心腹之浊邪。上出于口。一吐则心腹得舒。表里之烦热悉除矣。烦热既除。则胃外清。自
不致胃中之实。所以为阳明解表之圣剂。
内经云。阳明之上。燥气治之。所谓本也。本之下。中之见也。见之下。气之标也。又曰。阳明不从标本。从乎中
见。从中见者。以中气从化也。又曰。阳明为阖。又热病论曰。二日阳明受之。阳明主肉。其脉挟鼻。络于目。故
身热目痛。而鼻干不得卧也。伤寒多发热。而此独身热者。盖阳明主肌肉。身热尤甚也。邪热在胃则烦。故
不得舒卧也。
伤寒论云。问曰。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何谓也。答曰。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本太阳病
不解。太阳之标热。合阳明之燥热。以致脾之津液。为其所灼而穷约。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燥为阳明
之本气。燥气太过。无中见湿土之化而实。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胃中燥。烦而实。大便难是也。少阳之上。相火
治之。少阳病误发汗。误利小便。则津液竭。而相火炽盛。胃中燥实。而大便难矣。
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言阳明病虽有三者之分。而其为胃家实则一也。此节为阳明病之提纲。沈尧封
云。胃家实言以手按胃中实硬也。柯韵伯云。不大便利便。是胃家实。尤在泾云。凡伤寒腹满。便闭。潮热。转
失气。手足 汗出等证。皆是胃家实。三说不同。均存之以互参。
问曰。阳明外证云何。答曰。身热。肌肉蒸蒸然热达于外。与太阳表热不同。汗自出。热气内盛。
然汗溢于外。与太阳之自汗不同。不恶寒。外寒已解。反恶热。里热已盛也。沈尧封云。此节合上一节。为阳
明证一内一外之提纲。只因有胃家实之病根。即现热盛汗出之病证。不恶寒反恶热之病情。必内外俱备。方是
阳明之的证。
阳明本燥而标阳。若不得中见太阴之湿化。其燥气阳热太盛。则为胃家实之病。故仲景以胃家实为
此证提纲。虽有太阳阳明正阳阳明少阳阳明之分。而其为胃家实则一也。且更合之外证。自热汗自
出。不恶寒反恶热。便知胃家实证。有诸中而见诸外。愈可定其为真阳明也。其证虽有在表宜从汗解
者。须知汗出多。脉微。宜桂枝汤。无汗而喘。脉浮。宜麻黄汤。二者俱太阳证而属之阳明者。以其不头痛
项强故也。若恶寒已罢。二方必不可用。且阳明提纲。重在里证。所以论中以此条别作一章也。
至于阳明本证。有自受证。有转属证。有邪盛证。有正虚证。有能食不能食证。有寒冷燥热证。有从枢从
开证。有名同而实异。源一而流分证。治之者不得其绪。如治丝而棼之也。
何谓自受。病起于阳明本经自为之病。其外证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为阳明病自内达外之表
证。其有得之一日。不待解散。而二日恶寒自罢。即自汗出而发热。为风寒入于阳明本经之表证。此阳
明自受之大略也。
何调转属。凡太阳病。过汗亡其津液。致胃中干燥而转属者固多。亦有本太阳病。初得时发汗不彻。太
阳标热之气。不能随汗而泄。即与阳明燥气。混为一家而转属者。亦有发热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