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方也。

  又曰。初得病。便惊狂不眠。浑身热。汗出。问之。身不憎寒。亦不恶风。其脉如数。以漏芦根汤下之。甚数者。以大承气汤下之。疮豆伤寒亦然。

  又曰。小儿时行疮豆。恐相传染。先服漏芦汤下之。本治热毒痈疽赤白诸丹毒疮疖。雍曰。今根据朱氏法。但存其说。

  又曰。疮豆毒瓦斯不出。烦闷。热毒瓦斯攻腰。或胁腹疼不可忍。大便不通。五杏汤主之。

  又曰。热气在表。已发汗未解。或吐下后。热毒不散。烦躁谵语。

  此为表虚里实。热气燥于外。故身发斑如锦文。或不因汗下。始得病一日二日便发。皆由温疫热毒瓦斯使然。甚则发豌豆疮。其色白或赤。

  发于皮肤。头作浆。戴白脓者。其毒则轻。其紫黑色者作根。隐隐在肌肉里。其毒则甚。十死一生。甚者五内七窍皆有疮形如豌豆。故以名焉。脉洪数者。是其候也。雍曰。疮靥则有紫黑色。初生者。皆赤根白头。

  又曰。天行热毒未解。欲生豌豆。发热疼痛。宜解肌发汗。葛根石膏汤。

  又曰。斑豆始有白 。忽搐入腹。渐作紫黑色。有脓。日夜啼叫烦乱。宜郁金散。

  又曰。此疾小便涩。有血者。中坏也。疮黑靥无脓。十死不治。斑豆烦喘。小便不利。鳖甲汤。定烦喘。竹沥饮子。又定烦喘。麻黄甘草汤。

  又曰。常行豆疮。紫草汤最良。患其服之太少。不能中病。但多槌切好紫草以沃之。候温去渣服。紫草半升。汤一升为准。

  又曰。疮出不快。碎红花子一合。水半升。煎百沸。去渣服。

  又曰。斑豆已出。不可发表。更增斑烂。以虚故也。

  又曰。疮出不快。表里不解。烦喘。大便闭。气攻腹满。宜犀角升麻汤。

  又曰。斑豆服凉药太过。咳嗽。手足冷。脉迟。甘草干姜汤。

  又曰。豆疮已出定。芒硝猪胆汁和。研匀涂之。勿动。痂落无痕。仍卧黄土末上良。

  又曰。天行豆疮。预服三豆饮则不发。

  又曰。疮豆发斑。下利赤黄。或脓血。遍身发热。宜栀子薤豉汤。(八卷)

  雍曰。庞氏钱氏诸方。如活人书有缺药症及用之不应者。则取之。

  钱氏曰。凡小儿面燥。囟赤。目亦赤。呵欠烦闷。乍凉乍热。咳嗽喷嚏。足稍冷。夜卧惊悸多眠。并疮疹症。惟用温凉药治之。

  又曰。小儿在胎。食五脏血秽。生下。则其毒当出。故疮疹之状。

  皆如五脏之液。雍曰。世医言初年不出。至老亦出。此说不经见。庞氏亦无是说。第俚俗有此言。恐钱朱未能免俗也。

  又曰。发热潮热三日以上。热入皮肤。即发疮疹。而不甚咳者。热留肤腠之间故也。

  又曰。疮疹尻凉者。顺候也。若疮黑陷。耳尻反热者。逆也。用牛李膏、百祥丸。多至三服。若不愈者。死病也。

  又曰。凡疮疹一发便出尽者。必重。疮夹疹出者。半轻半重也。

  出希者轻。里外肥红者轻。外黑里赤者。微重。外白里黑。大重。疮端里黑点如针孔者。势剧也。青干紫陷。昏睡。汗出不止。烦躁热渴。腹满啼喘。大小便不通者。困也。凡疮当令乳母忌口。不可令小儿饥。

  及受风冷。必变紫黑。难治。

  又曰。有大热者。宜利小便。有小热者。宜解毒。若黑紫干陷者。百祥丸下之。不黑者。切不可下。

  又曰。疮疹更看时月逆顺。大抵属阳。故春夏病为顺。秋冬病为逆。

  又曰。春脓泡。夏黑陷。秋斑子。冬疹子。亦不为顺。雍谓钱氏大抵拘于脏。谓脓泡为肺金。黑陷为肾水。斑子为心火。疹子为脾土。

  皆克四时。故不为顺也。然则黑陷者。何时不为逆也。

  又曰。重病犹十活四五。黑者无问何时。十难救一。其候或寒战噤牙。或身黄肿紫。宜急以百祥丸下之。复恶寒不已。身冷汗出。耳轮反热者。死病也。下后身热气温。欲饮水者。可治之。宜解毒。不宜妄下。若能食而痂头焦起。或未焦而喘实者。可下之。雍曰。平时医者有候疮痂头焦而下者。云欲下余热。不作 痈也。若症中果见有余热。及疮后脉不衰。信可下。若症无余热。脉已衰弱。则如何敢下。

  疮后儿已虚。又下则重虚之。非惟将息不起。又因虚别成大病。脏腑脆弱。故病未已。新病复加。则难治。不可不慎也。但当解余热。

  又曰。身热烦渴。腹满加喘。大小便涩而赤。闷乱大吐。此当利小便。不瘥者。宣风散下之。若六七日痂未焦。是内发热。热气蒸皮肤。故不得痂焦也。宣风散导之。磨生犀角解之。

  又曰。若疮入腹为脓血。及连痂皮得出者。脾气实也。出则安。

  若泻米谷及乳不化者。是脾虚自泻也。必难治。

  卷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