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外格。脉口四盛。名曰溢阴。为内关。内关外格。死不治。即阴阳交也。人迎不为衰。阳交也。脉口不为衰。阴交也。脉口即气口也。

  问曰。有躁而不盛者何如。雍曰。灵枢二十三篇曰。热病已得汗出。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肤刺。喘甚者死是也。此虽不盛而喘。亦非其宜。故喘甚则死也。

  问曰。有烦满不为汗解者何也。雍曰。素问三十三篇曰。有热病身热汗出。烦满不为汗解。岐伯曰。汗出而身热者。风也。汗出而烦满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风厥。巨阳主气。故先受邪。少阴与其为表里也。得热则上从之。从之则厥也。治之者表里刺之。饮之汤剂。

  雍曰。仲景言伤寒感异气。变为坏病。如风温温毒之类。则此风厥。

  亦其类也。宜刺太溪昆仑。服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问曰。汗后脉洪者。何也。雍曰。洪大者。非不为汗衰。衰而未得尽去。非若躁盛。全不为汗衰也。故仲景以为可治之疾。然洪大亦有轻重。如一盛二盛之说。若洪大而无他证者。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是也。洪大而大烦渴不解者。白虎加人参汤除其里热也。其余逐证不同者。皆根据仲景之法治之。

  问曰。汗后饮水多者必喘。而治热病饮之寒水。何也。雍曰。素问三十二篇曰。诸治热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处。身寒而止也。此谓治五脏热病。各刺手足诸经。证治与伤寒有异。详刺热终篇可见。故伤寒不可多饮水。

  问曰。素问言热病已愈。时有所遗。何也。雍曰。此谓劳复。非汗后证。劳复本证详之。

  问曰。汗后之证。或治或不治。何也。雍曰。汗后之证多矣。动于脉者重。见于证者轻。如汗后脉盛躁。是邪之曾不退也。脉洪大者刺之。如汗后尚发热。心下痞。喘满吐利。小便或利或不利之类。皆正病已衰。余毒未退。根据仲景随证治之。则愈。

  千金翼曰。发汗后身热。又重发其汗。胃中虚冷。必反吐也。雍曰。宜小建中汤、四味橘皮汤。

  又曰。发汗后。重发其汗。亡阳谵语。其脉反和者。不死。服桂枝汤。汗出。大烦渴不解。若脉洪大者。与白虎汤。

  卷九

  不可吐五条

  仲景曰。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若得病一二日吐之。腹中饥。口不能食。

  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饮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

  此为小逆。常氏云。可小半夏加橘皮汤、温中汤。

  又曰。太阳病吐之者。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者。此为吐之内烦也。常氏云。可金匮竹皮汤、竹叶石膏汤。雍曰。大橘皮汤、四味橘皮汤皆可服。

  又曰。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常氏云。可小半夏加橘皮汤、温中汤。

  又曰。诸四逆厥者。不可吐之。虚家亦然。庞氏曰。诸四逆脉微弱细。或弦迟。虽中满闷。不可吐。宜橘皮汤、枳实散。

  又曰。虚家当吐而不敢吐者。宜以枳实散压气毒痰水。过日毒瓦斯入胃。乃可微下之。

  庞氏曰。不可吐而强之吐。气筑心则死矣。

  卷九

  可吐十条

  仲景曰。大法春宜吐。

  又曰。凡用吐汤。中病则止。不必尽剂也。

  又曰。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当吐之。(一云。此以内有久痰。当吐之。)常氏云。可瓜蒂散。

  又曰。病胸上诸实。(一云作寒)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一作浊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寸口脉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则止。常氏云。可瓜蒂散。

  又曰。宿食在上脘者。当吐之。常氏云。可瓜蒂散。

  又曰。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者。宜吐之。常氏云。宜瓜蒂散。

  又曰。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结。(一作紧)以客气(一作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常氏云。可瓜蒂散。

  庞氏曰。胸膈痞闷。痰壅塞碍。脉得浮滑。并宜瓜蒂散吐之。产后六七日内。下泻。诸药不效。得此脉者。吐之。泻立止。

  千金伤寒论曰。得病无热。但狂言烦躁不安。精采言语不与人相主当者。勿以火迫之。但以猪苓散一方寸匕服之。当逼与新水一升。若二升。强饮之。令以物刺喉中吐之。病随吐愈。若不能吐者。勿强与之水。水停则结心下也。当更以余药吐之。若此病辈。不将猪苓散吐解之者。其死殆速。有水饮膈实者。皆难治。此三死一生也。雍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