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主腹内结积症瘕,大便不利,推陈去恶,破冷气,未可轻服。令人利下至困,生终南山,冬月不凋,苗如大戟,根似细辛。

  卷第十四

  百家箸

  主狂狗咬。乞取煎汁饮之,又烧箸头为灰,敷吻上燕口疮。

  卷第十四

  木皮

  叶

   煮洗蛇咬,亦可作屑敷之。 ,大木也。出江南也。

  卷第十四

  刀鞘

  无毒。主鬼打卒得,取二、三寸,烧末服。水下之,此是长刀鞘也,腰刀弥佳。

  卷第十四

  (音夭)树

  有大毒。主风痹偏枯,筋骨挛缩,瘫KT ,皮肤不仁,疼冷等。取枝、叶捣碎,大甑中蒸令热,铺着床上,展卧其中,冷更易,骨节间风尽出,当得大汗,补药及羹粥食之,慎风冷劳复。生江南深山,叶长浓,冬月不凋,山人总识之。

  卷第十四

  丹桎木皮

  主 疡风。取一握去上黑,打碎煎如糖,涂风上,桎木似杉木。生江南深山。

  卷第十四

  结杀

  味香。主头风,去白屑,生发,入膏药用之。生西国,树花,胡人将香油敷头也。

  卷第十四

  杓

  打人身上结筋二下,筋散矣。

  卷第十四

  车家鸡栖木

  无毒。主失音不语。杂方云:作灰服一升,立效也。

  卷第十四

  檀

  秦皮注苏云:檀似秦皮。按檀树,取其皮和榆皮食之,可断谷。《尔雅》云:檀,苦荼。其叶堪为饮,树体细,堪作斧柯,至夏有不生者,忽然叶开,当有大水,农人候之,以则水旱,号为水檀。又有一种,叶如檀,高五、六尺。生高原,花四月开,色正紫,亦名檀,根如葛,极主疮疥,杀虫,有小毒也。《尔雅》无檀,苦荼。唯言 ,苦荼,郭注:树小似栀子,冬生叶,可煮作羹。今早采者为荼,晚采者为茗。一名菽。蜀人呼名之苦荼,前面已有茗、苦荼。又引《尔雅》,疑此误矣。

  卷第十四

  石荆

  栾荆注苏云:用当栾荆,非也。按石荆似荆而小。生水旁,作灰汁沐头生发。《广济方》云:一名水荆。主长发是也。

  卷第十四

  木黎芦

  漏芦注陶云:漏芦一名鹿骊。生山南人用苗,北人用根。功在本经,木梨芦有毒。

  非漏芦,树生如茱萸,树高三尺,有毒。杀虫,山人以疮疥用之。

  卷第十四

  爪芦

  苦菜注陶云:又有爪芦木似茗,取叶煎饮,通夜不寐,按此木一名皋芦。而叶大似茗,味苦涩。南人煮为饮,止渴,明目,除烦,不睡,消痰,和水当茗用之。《广州记》曰:新平县出皋芦,叶大而涩,《南越志》云:龙川县有皋芦,叶似茗,土人谓之过罗。

  卷第十四

  诸木有毒

  合口椒有毒。椒白色有毒。木耳,恶蛇虫从下过有毒,生枫木上者,令人笑不止,采归色变者有毒,夜中视光有毒,欲烂不生虫者有毒,并生捣冬瓜蔓主之也。

  卷第十五

  (己酉添加衍义)

  卷第十五

  发(音被)

  味苦,温、小寒,无毒。主五癃关格不通,利小便水道,疗小儿痫,大人 ,仍自还神化。合鸡子黄煎之,消为水,疗小儿惊热下痢。

  陶隐居云:李云:是童男发。神化之事,未见别方。今俗中妪母,为小儿作鸡子煎用发杂熬,良久得汁与儿服,去痰热,疗百病。而用发皆取其父梳头乱者尔。不知此发 ,审是何物?且 字书记所无,或作蒜音,人今呼斑发为蒜发,书家亦呼乱发为鬈,恐 即舜音也。童男之理,未或全明。唐本注云:此发 根也,年久者用之神效。即发字误矣。既有乱发及头垢,则阙 明矣。又头垢功劣于发 ,犹去病用陈久者梳及船茹、败天翁、蒲席皆此例。甄立言作KT (音总)。KT ,亦 也,字书无 字,但有发鬈。鬈,发美貌,作丘权音,有声无质,则 为真者也。臣禹锡等谨按蜀本云:《本经》云:仍自还神化。李云:神化之事,未见别方。按《异苑》云:人发变为鳝鱼。神化之异,应此者也。日华子云:发,温。止血闷血运,金疮伤风,血痢,入药烧灰,勿令绝过。煎膏,长肉消瘀血也。

  陈藏器云:生人发挂果树上,乌鸟不敢来食其实。又人逃走,取其发于纬车上却转之,则迷乱不知所适矣。雷公云:凡使之,是男子年可二十以来,无疾患,颜貌红白,于顶心剪切者发是。凡于丸散膏中,先用苦参水浸一宿,漉出入瓶子,以火 之令通赤,放冷研用。肘后方:治石淋。烧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