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骨、鸡 虚而小肠不利,加茯苓、泽泻。虚而损、溺白,加浓朴。诸药无有一一历而用之,但据体性冷热,的相主对,聊叙增损之一隅。夫处方者宜准此。

  凡诸药子仁,皆去皮尖及双仁者,仍切之。

  凡乌梅皆去核,入丸散,熬之。大枣擘去核。

  凡用麦 、曲、大豆黄卷、泽兰、芜荑、僵蚕、干漆、蜂房,皆微炒。

  凡汤中用麝香、犀角、鹿角、羚羊角、牛黄、蒲黄、丹砂,须熟末如粉,临服纳汤中,搅令凡茯苓、芍药,补药须白者,泻药唯赤者。

  凡石蟹,皆以槌极打令碎,乃入臼;不尔,捣,不可熟。牛膝、石斛等入汤酒,拍碎用之。

  凡菟丝子,暖汤淘汰去沙土,干,漉,暖酒渍,经一宿漉出,曝,微白,皆捣之;不尽者,更以酒渍,经三、五日乃出,更晒微干,捣之,须臾悉尽,极易碎。

  凡斑猫等诸虫,皆去足翅微熬,用牡蛎熬令黄。

  凡诸汤用酒者,皆临熟下之。

  凡用银屑,以水银和成泥。

  凡用钟乳等诸石,以玉槌水研三日三夜,漂炼,务令极细。

  诸药有宣、通、补、泄、轻、重、涩、滑、燥、湿,此十种者,是药之大体,而《本经》都不言之,后人亦所未述,遂令调合汤丸,有昧于此者。至如宣可去壅,即姜、橘之属是也。

  通可去滞,即通草、防己之属是也。补可去弱,即人参、羊肉之属是也。泄可去闭,即葶苈、大黄之属是也。轻可去实,即麻黄、葛根之属是也。重可去怯,即磁石、铁粉之属是也。

  涩可去脱,即牡蛎、龙骨之属是也。滑可去着,即冬葵、榆皮之属是也。燥可去湿,即桑白皮、赤小豆之属是也。湿可去枯,即紫石英、白石英之属是也。只如此体,皆有所属。凡用药者,审而详之,则靡所遗失矣。

  凡五方之气,俱能损人,人生其中,即随气受疾。虽习成其性,亦各有所资,乃天生万物以与人,亦人穷急以致物。今岭南多毒,足解毒药之物,即金蛇、白药之属是也。江湖多气,足破气之物,即姜、橘、吴茱萸之属是也。寒温不节,足疗温之药,即柴胡、麻黄之属是也。

  凉气多风,足理风之物,即防风、独活之属是也。湿气多痹,足主痹之物,即鱼、鳖、螺、蚬之属是也。阴气多血,足主血之物,即地锦、石血之属是也。岭气多瘴,足主瘴之物,即常山、盐麸、涪醋之属是也。石气多毒,足主毒之物,即犀角、麝香、羚羊角之属是也。水气多痢,足主痢之物,即黄连、黄柏之属是也。野气多蛊,足主蛊之物,即 荷、茜根之属是也。沙气多狐,足主短狐之物,即 、 之属是也。大略如此,各随所生,中央气交,兼有诸病,故医人之疗,亦随方之能;若易地而居,即致乖舛矣。故古方或多补养,或多导泄,或众味,或单行。补养即去风,导泄即去气,众味则贵要,单行乃贫下。岂前贤之偏有所好,或复用不遂其宜耳。

  卷第一

  补注所引书传

  《补注本草》所引书传:内医书十六家,援据最多。今取撰人名氏,及略述义例,附于末卷《开宝新详定本草》:(开宝六年,诏尚药奉御刘翰、道士马志、翰林医官翟煦、张素、王、吴复圭、王光 、陈昭遇、安自良等九人,详校诸本,仍取陈藏器拾遗诸书相参,颇有刊正别名及增益品目,马志为之注解,仍命左司员外郎知制诰扈蒙、翰林学士卢多逊等刊定,凡二十卷。御制序,镂板于国子监。)

  《开宝重定本草》:(开宝七年,诏以新定本草所释药类,或有未允。又命刘翰、马志等重详定,颇有增损,仍命翰林学士李 、知制诰王 、扈蒙等重看详,凡神农所说,以白字别之;名医所传,即以墨字。并目录,共二十一卷。)

  《唐新修本草》:(唐・司空英国公李绩等奉敕修。初,陶隐居因《神农本经》三卷,增修为七卷。显庆中,监门府长史苏恭表请修定,因命太尉赵国公长孙无忌、尚药奉御许孝崇与苏恭等二十二人重广定为二十卷,今谓之《唐本草》。)

  《蜀重广英公本草》:(伪蜀・翰林学士韩保升等,与诸医工取《唐本草》并图经相参校,更加删定,稍增注释,孟昶自为序。凡二十卷,今谓之《蜀本草》。)

  《吴氏本草》:(魏・广陵人吴普撰。普,华佗弟子,修《神农本草》成四百四十一种。

  唐为详《药总诀》:(梁・陶隐居撰,论次药品五味、寒热之性,主疗疾病,及采蓄时月之法,凡二卷。一本题云《药像 诀》不着撰人名氏,文本并相类。)

  《药性论》:(不着撰人名氏,集众药品类,分其性味、君臣、主病之效,凡四卷。一本题曰:陶隐居撰。然所记药性、功状,与本草有相戾者,疑非隐居所为。)

  《药对》:(北齐・尚书令、西阳王徐之才撰。以众药名品、君臣、佐使、性毒、相反,及《食疗本草》(唐・同州刺史孟诜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