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一七后。看药上起长霜。则成矣。两法俱捏作丸或饼。晒干收用。
气味酸咸。
。面鼻疳蚀。
带余甘。治上焦
聚于一处而利下。
大。时时干咽数丸
每噙服一丸。牙
效。便血。百药
百药煎车前子
染须发。百药
夜。洗去即黑。
〔论〕 五倍子以酸涩苦。为下归于水之性。夫涩味金也。归水者。原不离于金之母气。
至酿造轻浮。则于上焦热病。诚为对待之剂矣。观治伤暑者。以百药煎为君。非以心包络之
热。上病于肺之元气故乎。然则心肺相刑以为嗽者。何以方书不见多用。得无以其涩而未敢
轻投乎。至疗膈热消渴。亦以为君。则此味为上焦热渴之的剂。固不能易矣。



<目录>卷二十七\虫部

<篇名>桑螵蛸

内容:螳螂深秋乳子作房。粘着桑枝上。即螵蛸也。长寸许。大如拇指。其内重重有隔。
每房有子如蛆卵。至芒种后齐出。(濒湖)二三月方可收采。(贞白)
味咸甘。气平。气薄味浓。阴也。入足少阴太阳经。肝肾命门药也。(濒湖)本经治伤
中疝瘕
精。或
权)古方
恍惚

之。
劳盗汗
桑螵蛸
辅之味
螵蛸十
更可
五丸
〔论〕 桑螵蛸深秋乳子。固蛰于房。交芒种乃奋出。其生在大火成功之后。其出当大
火秉
辛相
辛以
命门


能行能固。适如乎精专之气而已。但行止补泻。必酌于他味以主之耳。其气味虽咸平。走肾
而利水道。然得秋时收敛之气。凡失精遗溺火气太盛者。宜少少用之。(仲淳)
〔辨治〕 必以结桑枝上者为良。桑乃水星之精。是物禀金气。由母趋子气。故精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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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白僵蚕

内容:凡蚕类入药。俱用食桑者。此虫属阳。喜燥恶湿。食而不饮。三眠三起。二十七日
自卵出为 。 蜕为蚕。蚕而茧。茧而蛹。蛹而蛾。蛾而卵。卵而复 。亦有胎生者
蚕也。(濒湖)僵蚕乃蚕病风死。其色自白而不朽。有合箔皆僵者。即时曝燥不坏。蚕
同气。隐居云。僵蚕末涂马齿。即不能食草。以桑叶拭去。乃还食。此见蚕为马类。亦
僵蚕与蚕之功用迥殊。
味辛微咸。气微温。气味俱薄。轻浮而升。阳中阳也。入足厥阴手太阴少阳经。主小儿
惊痫夜
以散
之气。

者。
又兼金
气而制木
则卫道已
勾麝香金箔
半烧。等分为
白梅肉和丸。
匕。重舌木舌
中白鱼。等分
〔论〕蚕得火土之气。而火中有金。所谓燥金也。入药必取食桑者。因桑禀水土之精。
而气
于阴




木从
坏决
即肺
主于散
攻头风(八
肝丸之镇火。)
乌药顺气散。行痹
豆蔻丸)头痛(麻黄附子汤)
治风乎哉。以木从金化之物。
属者。虽各司其职。然温凉寒
寒热而胥宜。所谓全其风化之
治有余之邪。却非专治外邪。
之郁。轻则以木香香附调之。
山栀龙胆草之类抑而收之。是
之化。从风木之本而治之也。
〔修治〕 不拘早晚蚕。但用白色而条直者。(颂)去嘴足。微炒。或去丝嘴。炒过用。
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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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原蚕

内容:原。再也。谓再养者。又名晚蚕夏蚕热蚕。正取第二番所出。时当火令也。用蛾
必取原蚕。蚕砂亦当取之原蚕。惟僵蚕不拘早晚耳。其三出以至七八出者。不宜入药。
\x雄蛾\x
味咸。气温热。主益精气。强阴道。暖水脏。止泄精尿血。治遗精赤白浊。原蚕
晚蚕第一番出者。其子再复出为二蚕。(此说精审)此二蚕之种蛾性最淫。出茧便媾。
入肾。性能助阳。(仲淳)治阳痿。未连蚕蛾二升。去头翅足。炒为末。蜜丸梧子大。每
服一丸。有效。饮菖蒲酒则力减。遗精白浊。晚蚕蛾焙干。去翅足。为末。饭丸绿豆
服四十丸。淡盐汤下。此丸常以火烘。否则易历(音枚)湿。血淋疼痛。晚蚕蛾为末。
服二钱。蚕蛾散。止血生肌。治刀斧伤创。血出如箭。晚蚕蛾炒为末。敷之即止。
〔论〕 蚕属火而有金。火固金之主也。乃以食桑叶者。合于水土之精气。如经所谓阳
中之
仍引
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