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脑、麝香、血竭、乳香、没药等料者,并待膏成时投
之。黄丹、胡粉、密陀僧并须水飞瓦炒过。松脂须炼数遍乃良。
凡丸中用蜡,皆烊投少蜜中搅调以和药。
杲曰∶丸药用蜡,取其固护药之气味势力,以过关膈而作效也。若投以蜜,下咽亦易
散化,如何得到脏中。若有毒药,反又害之,非用蜡之本意也。
凡用蜜,皆先火煎,掠去其沫,令色微黄,则丸药经久不坏。
雷 曰∶凡炼蜜,每一斤止得十二两半是数,火少火过,并不得用也。修合丸药,用
蜜只用蜜,用饧只用饧,用糖只用糖,勿交杂用,必泻人也。



<目录>序例上

<篇名>采药分六气岁物

内容:岐伯曰∶厥阴司天为风化,在泉为酸化,清毒不生。少阴司天为热化,在泉为苦化,寒
毒不生。太阴司天为湿化,在泉为甘化,燥毒不生。少阳司天为火化,在泉为苦化,寒毒不
生。阳明司天为燥化,在泉为辛化,湿毒不生。太阳司天为寒化,在泉为咸化,热毒不生。
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脏所宜,乃可言盈虚病生之绪。本乎天者,天之
气;本乎地者,地之气。谨候气宜,无失病机。司岁备物,则无遗主矣。岁物者,天地之专
精也。非司岁物则气散,质同而异等也。气味有浓薄,性用有躁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浅
深。上淫于下,所胜平之;外淫于内,所胜治之。
王冰曰∶化于天者,为天气;化于地者,为地气。五毒皆五行之气所为,故所胜者不生
,惟司天在泉之所生者其味正。故药工专司岁气,所收药物,则所主无遗略矣。五运有余,
则专精之气,药物肥浓,使用当其正气味也。不足,则药不专精而气散,物不纯,形质虽同
,力用则异矣。故天气淫于下、地气淫于内者,皆以所胜平治之,如风胜湿、酸胜甘之类是
也。
岐伯曰∶气有多少,形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又曰∶病有远近,证有中外,治
有轻重。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不以奇,下不以偶。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
近而偶奇,制小其服;远而奇偶,制大其服。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
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王冰曰∶脏位有高
下,腑气有远近,病证有表里,药用有轻重。单方为奇,复方为偶。心肺为近,肝肾为远,
脾胃居中。肠 胞胆,亦有远近。识见高远,权以合宜。方奇而分两偶,方偶而分两奇。近
而偶制,多数服之;远而奇制,少数服之。则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肾服一,
为常制也。方与其重也,宁轻;与其毒也,宁善;与其大也,宁小。是以奇方不去,偶方主
之;偶方不去,则反佐以同病之气而取之。夫微小之热,折之以寒;微小之冷,消之以热。
甚大寒热,则必能与异气相格。声不同不相应,气不同不相合。是以反其佐以同其气,复令
寒热参合,使其始同终异也。时珍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反佐,即从治也。谓热在下而
上有寒邪拒格,则寒药中入热药为佐,下膈之后,热气既散,寒性随发也。寒在下而上有浮
火拒格,则热药中入寒药为佐,下膈之后,寒气既消,热性随发也。此寒因热用,热因寒用
之妙也。温凉仿此。完素曰∶流变在乎病,主病在乎方,制方在乎人。方有七∶大、小、缓、
急、奇、偶、复也。制方之体,本于气味,寒、热、温、凉,四气生于天;酸、苦、辛、咸、
甘、淡,六味成于地。是以有形为味,无形为气。气为阳,味为阴。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
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软或坚,各随
脏腑之证,而施药之品味,乃分七方之制也。故奇、偶、复者,三方也。大、小、缓、急者,
四制之法也。故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
大方 岐伯曰∶君一、臣二、佐九,制之大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
臣二,制之小也。又曰∶远而奇偶,制大其服;近而奇偶,制小其服。大则数少,小则数多。
多则九之,少则二之。完素曰∶身表为远,里为近。大小者,制奇偶之法也。假如小承气汤、
调胃承气汤,奇之小方也;大承气汤、抵当汤,奇之大方也,所谓因其攻里而用之也。桂枝、
麻黄,偶之小方也;葛根、青龙,偶之大方也,所谓因其发表而用之也。故曰∶汗不以奇,
下不以偶。
张从正曰∶大方有二∶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病有兼证而邪不一,不
可以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两大而顿服之大方,肝肾及下部之病道远者,宜之。王太仆
以心肺为近,肾肝为远,脾胃为中。刘河间以身表为远,身里为近。以予观之,身半以上,
其气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