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
,精粗之不等。倘不择而用之,其不效者
药误新方。是矣。
岁物专精见后。
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
不可入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越。
弘景曰∶又按病有宜服丸、服散、服汤、服酒、服膏煎者,亦兼参用,察病之源,
以为其制。
华佗曰∶病有宜汤者,宜丸者,宜散者,宜下者,宜吐者,宜汗者。汤可以荡涤脏
腑,开通经络,调品阴阳。丸可以逐风冷,破坚积,进饮食。散可以去风寒暑湿之邪,
散五脏之结伏,开肠利胃。可下而不下,使人心腹胀满烦乱。可汗而不汗,使人毛孔闭
塞,闷绝而终。可吐而不吐,使人结胸上喘,水食不入而死。
杲曰∶汤者,荡也,去大病用之。散者,散也,去急病用之。丸者,缓也,舒缓而治之
也。 咀者,古制也。古无铁刃,以口咬
凡治至高之病,加酒煎;去湿,以生姜;补元气,以大枣;发散风寒,以葱白;去膈上
痰,以蜜。细末者,不循经络,止去胃中及脏腑之积。气味浓者,白汤调;气味薄者,煎之,
和滓服。去下部之疾,其丸极大而光且圆;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极小。稠面糊,取
其迟化,直至下焦;或酒或醋,取其收散之意也;犯半夏、南星,欲去湿者,丸以姜汁稀糊,
取其易化也;水浸宿炊饼,又易化;滴水丸,又易化;炼蜜丸者,取其迟化而气循经络也;
蜡丸,取其难化而旋旋取效,或毒药不伤脾胃也。
元素曰∶病在头面及皮肤者,药须酒炒;在咽下脐上者,酒洗之;在下者,生用。寒药
须酒浸曝干,恐伤胃也。当归酒浸,助发散之用也。
嘉谟曰∶制药贵在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火制四∶ 、炮、炙、炒
水制三∶渍、泡、洗也。水火共制,蒸、煮二者焉。法造虽多,不离于此。酒制升提,
姜制发散。入盐走肾而软坚,用醋注肝而住痛。童便制,除劣性而降下;米泔制,去燥性而
和中。乳制润枯生血,蜜制甘缓益元。陈壁土制,窃真气骤补中焦;麦麸皮制,抑酷性勿伤
上膈。乌豆汤、甘草汤渍曝,并解毒致令平和;羊酥油、猪脂油涂烧,咸渗骨容易脆断。去
瓤者
欲疗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机。五脏未虚,六腑未竭,血脉未乱,精神未散,服药必活。
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
弘景曰∶自非明医听声、察色、诊脉,孰能知未病之病乎?且未病之人,亦无肯自疗。
故齐侯怠于皮肤之微,以致骨髓之痼,非但识悟之为难,亦乃信受之弗易。仓公有言∶信巫
不信医,死不治也。
时珍曰∶《素问》云∶上古作汤液,故为而弗服。中古道德稍衰,邪气时至,服之万全。
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 石针艾治其外。又曰∶中古治病,至而治之,汤液十日不已,
从,病形已成,以为可救,故病未已,新病复起。
淳于意曰∶病有六不治∶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轻身重财,二不治;衣食不适,三不
治;阴阳脏气不定,四不治;形羸不能服药,五不治;信巫不信医,六不治。六者有一,则
难治也。
宗 曰∶病有六失∶失于不审,失于不信,失于过时,失于不择医,失于不识病,失于
不知药。六失有一,即为难治。又有八要∶一曰虚,二曰实,三曰冷,四曰热,五曰邪,六
曰正,七曰内,八曰外也。《素问》言∶凡治病,察其形气色泽,观人勇怯、骨肉、皮肤,
能知其情,以为诊法。若患人脉病不相应,既不得见其形,医止据脉供药,其可得乎?今豪
富之家,妇人居帷幔之内,复以帛蒙手臂。既无望色之神,听声之圣,又不能尽切脉之巧,
未免详问。病家厌繁,以为术疏,往往得药不服。是四诊之术,不得其一矣,可谓难也。呜
呼!
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
弘景曰∶今药中单行一两种有毒,只如巴豆、甘遂、将军,不可便令尽剂。如《经》所
云∶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细麻;二物一毒,服二丸如大麻;三物一毒,服三丸如胡豆;四物
一毒,服四丸如小豆;五物一毒,服五丸如大豆;六物一毒,服六丸如梧子;从此至十,皆
以梧子为数。其中又有轻重,且如野狼毒、钩吻,岂如附子、芫花辈耶?此类皆须量宜。
宗曰∶虽有此例,更合论人老少虚实,病之新久,药之多毒少毒,斟量之,不可执为
定法。
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饮食不消,以吐下药;鬼疰蛊毒,以毒药;痈肿疮瘤,
以疮药;风湿,以风湿药,各随其所宜。
弘景曰∶药性一物兼主十余病者,取其偏长为本,复观人之虚实补泻,男女老少,苦乐
荣悴,乡壤风俗,并各不同。褚澄疗寡妇